[問卦] 金牌的獎金應該跟養貓網紅交換才合理吧
金牌選手代表臺灣人出戰奪牌
才是真的讓世界看到台灣
看板上分享結果才月領12.5萬
反觀某隻玩貓網紅,連自己的本分用愛發電/採買都不行
結果月領49萬
現在還上班時間不務正業經營臉書蹭
就讓台灣走出去,以及盡工作本分這兩點
兩者的薪水是不是應該交換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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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發廢文是不是要捐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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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肛門塞屌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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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偷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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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發廢文該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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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奶游泳選手也領49萬月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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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領終身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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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紅沒幾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