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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台灣毀損別人名譽是不是代價太少阿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台灣毀損別人名譽是不是代價太少阿作者
A22813079
(紅燈不停綠燈爆行是台灣)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55

高中時,補過一位補習班老師,曾被某議員指控說他是狼師。
那時鬧得沸沸揚揚,雖然事後有還他清白,他也告了議員讓他賠錢。
然而這對他的收入影響很大,也好幾年沒有出來教書,暫時退居幕後
因為大家對他的印象都只有狼師,而沒有繼續關注後續,所以不知道他是清白的。
就不想讓他教自己的小孩。
據他的說法,他損失的錢是議員賠他的錢的好幾倍,甚至十幾倍。
明明被毀損名譽的人是他,他卻要付出更多的代價,更多的時間才能一點點的彌補偏見

這次舉重的事件也是一樣,人們習慣了捕風捉影,在不確定的情況下
肆意評斷他人的行為,代替郭被冒犯。在郭澄清之後,一個道歉也沒有
讓這些子虛烏有的言論留在網上,對於那些沒有FOLLOW到郭澄清的人來說
郭的教練在他們印象中就是個不懂的分際的變態教練
那些亂講話的人要負責甚麼嗎? 0 完全不用負責
對一個人的人格有重大的侮辱 都不用負責 背後有甚麼撐腰嗎 我想是政治正確吧

很多人很常被政治沖昏頭,像是正名問題。也不用我舉例了,當初正名在罵的人
現在還不是感到很光榮嗎?那你有沒有想過,當初如果正名過了,你還能擁有這份光榮嗎

偏題了

台灣從來就不是言論自由的國家,畢竟民眾鮮少尊重與自己立場不同的人

假如我說 希望中共統一台灣

肯定不會有人說 我不喜歡你講的話 但我尊重你的想法
只會有人說 五毛4%柯韓粉去死

假如我說 希望台獨

只會有人說 綠共英皇 獨三小 去打高端好嗎

我不是聖人 對於自己立場不同的人 我會很生氣地想 你為什麼會這樣覺得
但我會盡力用理性的方式跟他溝通 少點捕風捉影 少點謾罵 多點尊重
不過有時候真的忍不了 像疫苗跟疫情爆發的事情 遇到護航的真的無法保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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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不是巴 名井南怎麼哪~麼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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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9.194.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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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hippo 07/28 01:47言論自由只有說你可以講沒說不會被別

那何必嘴呢 respect u know 反正你大概會說 爽啊 欠嘴

blackhippo 07/28 01:47人嘴啊...你是在玻璃啥...

su4vu6 07/28 01:47代價在高也沒用阿 要清除衣服污漬很難的

poggssi 07/28 01:48民事可以請求人格權侵害的損害賠償,刑

啊就太少啊 我內文有說欸 賠償跟他自己損失的完全比不上

poggssi 07/28 01:49事上有誹謗罪。你還希望怎樣?

su4vu6 07/28 01:49法律上就算勝利 社會上也已經輸了 很麻煩

fup6456 07/28 01:49各種社會案件都是阿 鬼島玩法

heat0204 07/28 01:51睏哈星?

tello 07/28 01:51胡亂造謠的很快會有報應。即使道歉也頂多是

tello 07/28 01:51死的不那麼慘而已。天理昭昭啊

sheep922420 07/28 01:51DPP女權...只是個笑話

sjqs 07/28 01:51失智要先認清中華台北的不正常台灣才能邁向

sjqs 07/28 01:51正常

luvuhahasiao 07/28 01:52還好LYS沒有被最速男的阿姨女友搞

luvuhahasiao 07/28 01:52

※ 編輯: A22813079 (1.200.143.66 臺灣), 07/28/2021 01:53:43 ※ 編輯: A22813079 (1.200.143.66 臺灣), 07/28/2021 01:54:45

polestar0505 07/28 01:56綠共就這樣起家的 島民就愛這一味

su4vu6 07/28 01:56互相尊重 互相嘴阿 舒服

andy199113 07/28 02:01法律保護壞人

andy199113 07/28 02:02垃圾無恥綠色新聞媒體 垃圾無恥民進黨

poggssi 07/28 02:06你不懂法律的運作,名譽受損,賠償的金

那就要討論到一個人名譽的價值了 假如一個人是工廠作業員 他名譽受損了 但影響不大 畢竟大眾對他不會有甚麼觀感 對他的經濟來源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但補教名師跟知名選手的教練就不一樣了 那是不是對於名譽的衡量 應該需要考慮到一個人的職業之類的呢 手機那種是實體的 沒有辦法改變他的價值 但名譽不是 所以法律不完全啊 沒辦法完全彌補那個人受到的損失 可能今天你只要付個幾十萬 就能讓別人社會死亡

poggssi 07/28 02:06額就是賠「名譽受損的大小」,名譽受了

poggssi 07/28 02:06多少損害,這個數額是抽象的,由法官來

poggssi 07/28 02:06決定。跟他上班、營業的生意受影響,完

poggssi 07/28 02:06全無關

※ 編輯: A22813079 (1.200.143.66 臺灣), 07/28/2021 02:09:19

poggssi 07/28 02:10舉例,我摔壞別人的手機,害他沒接到一

poggssi 07/28 02:10個大客戶的電話,失去一樁一億的買賣,

poggssi 07/28 02:10我也只要賠手機的錢而已

假如今天賠了手機一萬塊 的確損失了一億 但至少手機這個東西又再次擁有了 又可以用了 但是他今天拿到賠償 名譽還是很難再次擁有 甚至對於之後仍有很大的影響 我的想法是這樣

poggssi 07/28 02:12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運作上本來就是你侵

poggssi 07/28 02:12害「什麼」,就賠償「什麼」

※ 編輯: A22813079 (1.200.143.66 臺灣), 07/28/2021 02:16:46

poggssi 07/28 02:19所以就跟你講這不是法律的問題,是法官

poggssi 07/28 02:19認定的問題,名譽受損的程度本來就不一

poggssi 07/28 02:19定,就由法官去個案認定啊

brad001 07/28 02:22那樓上 假如有機會修法 改成賠償因名譽受

brad001 07/28 02:22損導致收入損失 不就可以解決法官主觀認

※ 編輯: A22813079 (1.200.143.66 臺灣), 07/28/2021 02:23:01

brad001 07/28 02:23定的問題

poggssi 07/28 02:28你這樣就會破壞侵權行為的法律體系。侵

poggssi 07/28 02:28權行為是要侵害他人的「權利」,不包括

好吧 那感覺是 法律也盡力了 但名譽回不來就是回不來 法律也沒辦法

poggssi 07/28 02:28利益。假設工人施工時挖斷電纜,導致100

poggssi 07/28 02:28個商家停電三天,工人也不必賠償他們的

poggssi 07/28 02:28營業損失,只須賠壞掉的電纜的錢,懂嗎

poggssi 07/28 02:29

poggssi 07/28 02:30回原po,民法195有規定,名譽被侵害者,

poggssi 07/28 02:30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實務常用

poggssi 07/28 02:30的就是登報道歉

poggssi 07/28 02:42名譽受損,民事上就是慰撫金+登報道歉

poggssi 07/28 02:43名譽受損的程度是抽象的,所以慰撫金本

poggssi 07/28 02:44來就不一定。法官會去衡量被害者的年齡

poggssi 07/28 02:44、社會地位、生涯影響等等,斟酌出一個

poggssi 07/28 02:44數額。這個數額跟實際上你因為名譽受損

poggssi 07/28 02:44而少賺多少錢無關

※ 編輯: A22813079 (1.200.143.66 臺灣), 07/28/2021 02:45:17

poggssi 07/28 02:50你所能期待的,就是法官把慰撫金判高一

poggssi 07/28 02:50點,登報道歉登大一點(五大報頭版)

poggssi 07/28 02:51但不管怎樣,法官就是法官,他能決定怎

poggssi 07/28 02:52麼判,這是他的權力

Runty 07/28 06:55這就像被潑屎一樣,社會觀感不佳很難被扭

Runty 07/28 06:55轉過來,還會被酸無風不起浪

arickal 07/28 07:49沒錯,我也認為台灣真得是對於這些不道

arickal 07/28 07:49德且造成他人損失的失序行為超級包容。

arickal 07/28 07:49你說的只是一個領域的一個case,冰山一

arickal 07/28 07:49角而以。

arickal 07/28 07:50變成好像這個社會很保護壞人,"人權"變

arickal 07/28 07:50成這些壞蛋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