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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作者
goodbye
(爐渣+電鍍水重新定義美食)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4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crashonU (crazy)》之銘言:

: 解釋文
: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 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 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 或安排女工宿舍。」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 力。

其實以前想過這條....想一起討論


這條本來是經工會同意 或勞資同意後能要女工上大夜班

但是要保障安全衛生設施跟交通工具

對於室內或是有同事一起值班的工作又有廁所的話就沒什麼問題



但是提供交通工具或是女工宿舍 我覺得有問題比較大

假設晚上11準時下班 早上7點上班

那晚上11點有接駁車嗎? 例如雙和醫院

法規是雇主要提供交通工具而不是員工自備

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 或安排女工宿舍。



距離景安捷運站有一段距離 但是晚上11點用走的那段路很暗算安全嗎?

那時代沒有接駁車到晚上11點 如果不自己騎車就是用走的趕最後一兩班捷運

我忘記當年我投訴1999怎寫的了 但是沒成功就是

然後這次釋憲蠻好奇有保留雇主要提供衛生設備跟交通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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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83.2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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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odbye (114.36.83.231 臺灣), 08/20/2021 23:24:20

AustinRivers 08/20 23:25衛生可理解 接駁車男女都會遇到

tonyxfg 08/20 23:26交通工具就自己準備吧,難道男的就有半夜

tonyxfg 08/20 23:26接駁車可搭?

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雇主要提供 當然我也認同你說的男女都會遇到這問題

※ 編輯: goodbye (114.36.83.231 臺灣), 08/20/2021 23:29:15

darkbrigher 08/20 23:29女森不是很討厭被說別走黑巷別晚歸

darkbrigher 08/20 23:29換成上夜班開始一堆毛

※ 編輯: goodbye (114.36.83.231 臺灣), 08/20/2021 23:30:56 ※ 編輯: goodbye (114.36.83.231 臺灣), 08/20/2021 23:31:17

james3409 08/20 23:39雇主提供保護義務仍維持不變

xvhak 08/21 11:00進步國家就是要保護勞工 現在都在走倒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