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安全帽上裝「行車紀錄器」違法 新規定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安全帽上裝「行車紀錄器」違法 新規定作者
okitawawa
(我道歉對不起)
時間推噓13 推:13 噓:0 →:71

各位早安,我二輪賤民啦,看推文一堆人說標檢局早說過用黏的可以,我眼屎也有點黏看不到下面這篇函文裡哪裡有提到用黏的就可以,

https://i.imgur.com/ERFXJmP.jpg


https://i.imgur.com/yC1SRZW.jpg

上網找來找去也只有標檢局的新聞稿跟電視新聞有提到相關字眼,標檢局的新聞稿只有提到「突出物超出5mm者,須為經撞擊後可容易脫開之裝置等項目」。

https://www.bsmi.gov.tw/wSite/ct?xItem=90175&ctNode=8157&mp=3

問題是新聞稿跟新聞根本沒有法律效力,公文函釋才有法律效力,你交通部回給警政署的這篇垃圾函文根本沒提到標檢局新聞稿的關鍵字,警察刁你時你拿篇沒屁用的新聞稿只會被警察笑死然後要你自己去申訴,根本擾民。

如果有人可以找出標檢局或警政署確實有用「黏貼或經撞擊後可容易脫開之裝置」ok 的函文,歡迎拿
出來打臉我,我會很感謝你!!!!我可能還會發p幣給你(我沒發過p幣,如果真的有人找出來了,我要研究一下)

畢竟我用的就是頭戴式行車記錄器(黏貼加卡榫的),然後不要跟我嘴砲為什麼不裝車上,我也有裝車上的,我戴頭戴式就是想增加錄影視角,然後頭戴式的還可以錄到儀表板的狀況免得出事時被凹超速或是沒打方向燈。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176.141 (臺灣)
PTT 網址

AustinRivers 08/22 11:50

lolic 08/22 11:50等等四輪被檢舉仔就來了

※ 編輯: okitawawa (124.8.176.141 臺灣), 08/22/2021 11:50:50

qq0101889 08/22 11:52https://i.imgur.com/eEZrnXb.jpg

qq0101889 08/22 11:53cns2396 好像是這個

scott032 08/22 11:54記得安全帽內墨鏡還不能太黑 結果四輪

scott032 08/22 11:54隔熱紙隨你貼

okitawawa 08/22 11:55cns 2396 的檢驗標準我看過了 裡面沒

okitawawa 08/22 11:55提到用黏的可以喔

qq0101889 08/22 11:56好吧 那我就不知道了

okitawawa 08/22 11:56啊發p 幣限找到的前三名100p 好了 雖然

okitawawa 08/22 11:56有沒有第一名都還不知道

qq0101889 08/22 11:57不過我也跟你一樣 我有車載跟下巴的

qq0101889 08/22 11:57車載的死角真的很多…

marktak 08/22 11:57去跟地院講啊 肏

okitawawa 08/22 11:58我就還沒被罰過齁 先未雨綢繆不行?

qq0101889 08/22 11:59幹 還有一次 我去買豆花懶得脫安全帽

qq0101889 08/22 11:59 老闆娘直接問我484檢舉達人…哭阿 沒

qq0101889 08/22 11:59錢領 檢舉又麻煩我吃飽沒事幹喔 感覺

qq0101889 08/22 11:59戴在頭上的都會被認為是檢舉達人

devilkool 08/22 12:01以中文閱讀來說,三樓那張就是代表不用

devilkool 08/22 12:01螺絲和釘子就可以

okitawawa 08/22 12:01戴頭戴式的真的要有點勇氣 尤其sj 跟go

akito7039 08/22 12:01沒法條依據就不能開啊 很難嗎

okitawawa 08/22 12:01pro 系列的 看起來就像天線寶寶 有點

okitawawa 08/22 12:02蠢XD

okitawawa 08/22 12:03現在就是有函文超過5mm 就可以開了啊

okitawawa 08/22 12:04 那張函文可沒有說不包括用黏的啊 很

okitawawa 08/22 12:04難懂?

kisusu 08/22 12:07有什麼廠牌的黏上去還不超過5mm的我也想買

akito7039 08/22 12:07標準局認定違法即可開罰 上面不就貼標

finalmiss 08/22 12:07這是函,不是函釋,不過兩種都沒有對外法

finalmiss 08/22 12:07律效力

akito7039 08/22 12:08準局對於突起物的解釋了

akito7039 08/22 12:10我看去年邱顯智臉書就有這議題了 不知

finalmiss 08/22 12:11還有,公文裡明明說經標準檢驗局認定

akito7039 08/22 12:11道為什麼今年又吵一樣的

finalmiss 08/22 12:11經認定屬變更帽體才能罰

ck13579 08/22 12:17所以這公文意思是要符合經濟部的CNS標準

ck13579 08/22 12:17那句話有兩段 螺絲那段就不寫出來 警察敢

ck13579 08/22 12:17開我就敢申訴 順便找個火花羅.教士來轟轟

ck13579 08/22 12:17烈烈一下

lfhlee 08/22 12:18

okitawawa 08/22 12:19問題是根本沒有法規或函文提到用黏貼

okitawawa 08/22 12:19式或易鬆脫式的就可以免罰,照那張公

okitawawa 08/22 12:19文的內容來看只要我戴的行車紀錄器超過

okitawawa 08/22 12:205mm 就可以罰我了 這不是擾民嗎?

okitawawa 08/22 12:23然後這個函文照我的理解不是解釋性行政

aa95618 08/22 12:23需不需要先送標準局認證才可開罰?

okitawawa 08/22 12:23規則?有拘束行政機關跟間接對外發生

okitawawa 08/22 12:24效力嗎?

aa95618 08/22 12:28內文說如經標準局認定,那警察也不是標

aa95618 08/22 12:28準局怎麼當下認定

aa95618 08/22 12:30上位為官者不該找人民及基層員警麻煩

ksfh 08/22 12:32如果想這樣的話是不是連耳機主機都不行了?

lkkgotyy 08/22 12:32英文德政

aa95618 08/22 12:33所以,現代講求數據,沒有數據證明

aa95618 08/22 12:33只因為一兩個檢舉魔人

finalmiss 08/22 12:33這篇公文是這樣:內政部警政署去問交通

finalmiss 08/22 12:34部,交通部說阿安全帽合格與否不是我業

finalmiss 08/22 12:35務,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事

finalmiss 08/22 12:36貼了經濟部cns2396,說經濟部這樣規定

finalmiss 08/22 12:37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如果認定屬變更帽體

finalmiss 08/22 12:37你就可以罰

aa95618 08/22 12:39那員警抓這個要不要送標準局鑑定?

aa95618 08/22 12:41未經認定,怎可開單?

aa95618 08/22 12:41程序瑕疵

finalmiss 08/22 12:42https://tinyurl.com/2euyzksx

aa95618 08/22 12:42目前沒有數據證明危險或安全

finalmiss 08/22 12:42看這安全帽引進失敗案例,標準沒變過

finalmiss 08/22 12:43就是超過5nm "且"用螺絲或鉚丁固定

ck13579 08/22 12:47只寫不能用螺絲.鉚釘 就代表其他方式都可

ck13579 08/22 12:47以吧

nrxadsl 08/22 13:03所以警察開單,給他看這張ppt就可以了嗎

nrxadsl 08/22 13:03?我先截圖

aa95618 08/22 13:08怕你被檢舉魔人檢舉

aa95618 08/22 13:09警察有行政裁量權可以不抓,魔人就

aa95618 08/22 13:11沒清楚前,政府是在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lain2002 08/22 13:39走私貓依法安樂死被罵,安全帽依法舉發

lain2002 08/22 13:39也被罵,可見台灣不適合做法制國家

mp377720 08/22 14:31樓上 政府被罵的是法條的瑕疵及不合時宜

mp377720 08/22 14:31跟法不法治沒啥關係吧...

kennistoy 08/22 15:19https://youtu.be/ohY1d9FKwRs

kennistoy 08/22 15:19除非標檢局使出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kennistoy 08/22 15:222020年7月的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