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這邊就好奇了
這邊的網友發言不少
一堆粗暴的言論
說遲刻魔啦
說五漢廢言啦
防疫抄答案啦
還有擋疫苗啦
一堆重複性很高的
結果挑了一個舔美賣台的來吉
是有什麼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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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4.55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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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小心^.<
推
先嚇嚇你各位
推
代表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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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說中了阿 只好見笑轉生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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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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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陳時中沒上ptt啊 不就這樣...
推
EQ很好
推
因為顏色
推
照人性是被說中的才會出事,因為這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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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馬上壓住。
噓
舔美國那裡錯了 難不成要舔支喔?
推
你各位以後講塔綠斑搞不好也會被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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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民進黨眼中 舔美是很丟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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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讓4%崩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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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告臉書留言
推
看來他沒有要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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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兩邊喊到最後我想看誰最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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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馬英九的真自由
推
羅一鈞有啊 拜託救救我們
推
講出事實怕大家知道吧 我猜 如果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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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了
推
duck 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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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以刑逼民啊 這樣誰敢酸 我以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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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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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舔美賣臺 年輕人鬆了
推
未必喔。因為 其它會被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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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時鐘走太慢,以為大家在罵萊豬啦
噓
其他還勉強可以說政策討論,你想表達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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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重複性高集體訴訟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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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站查了一下,應該是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易字第 235 號刑事判決」吧: 壹、程序方面 一、按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 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6 條定有明文。經查,被告經合法傳 喚,於110 年4月15日、同年8月19日審理程序時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本院認本案係應1
看到這篇 本來想說點什麼的 但是我好像可以打到BNT 想想還是算了 嘻嘻 呵呵 哈哈15
馬英九本人就不說了 馬政府的官員 其實以前在八卦版也是被罵的常客 例如 江宜樺 羅瑩雪 張盛和 劉憶如 等等 鄉民說真的 也是罵得很難聽 基本上算是人身攻擊的程度了爆
不要造謠好嗎 當初馬當總統時 罵他舔中賣台不會被告 現在蔡當總統 罵馬英九舔中賣台也不會被告啊 足見我國一直保持言論自由 我說的沒錯吧?科科![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https://i.imgur.com/hq5U6YVb.jpg)
4/13 單月出口破兆藍營批舔共 民進黨:證明中國需要台灣 勿扭曲事實 8/22 江啟臣「沒823就沒今日台灣」 王定宇:國民黨應解釋怎麼從反共變舔共![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https://i.imgur.com/c6ixepL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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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罵法本來就不對 以前也不應該這樣罵 是不想跟垃圾網友計較而已 你要罵一定要以政策批評為主 他就不敢提告 什麼賣台啊 舔中 舔美2
誰教他用一下PTT 我覺得他晃個一圈就可以賺得比他一個月多了耶 搞不好我也被告 哈哈 ※ 引述《ilw4e (可以吃嗎?)》之銘言:
這樣也不行喔... 順便問一下 如果在網路上說陳時中是久遠たま的中之人 也會被提告嗎?![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https://i.imgur.com/xU2gtz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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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專家小組當塑膠? 陳時鐘是能一人獨斷逆... 把陳想成是檯面上的發言人, 成功的話他收割, 失敗的鍋也是他扛。2
根據網路上流傳的罵人價目表 罵人賤貨也是判賠3000的罰金 這次法官判的剛好而已 --![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 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https://i.imgur.com/mApOIhP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