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連千毅跟陳之漢誰電商比較強
※ 引述《b174040406 (台北尼安東)》之銘言:
: ※ 引述《amosa (ICDPPL)》之銘言:
: : 無關的文字我就先刪除,
: : 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原文。
恩,那我留著吧。
尊重每個人文字的寫作權力。
: 這麼重要的開頭 當然不能刪除 你越刪除我就是越要講
: 大家好 我是PTT的大B哥
: 館長認證 台大畢業 職業律師 法院臥底 網軍公司 職業寫手的跳板鄉民
: : 所以b17大的看法翻譯應該是:
: : 「只要當老闆的看到員工辦事不力,可以略過開除解職,
: : 直接使用暴力"砍死"其員工,這是我B17大認可的作法?」
: 根據b17的翻譯蒟蒻顯示 這段話明顯是在講館長身邊的員工能力很廢 只會搞破壞
: 讓公司光網站就燒了一千多萬還沒搞好 如果發生在別間公司 早就被開除了
: 偏偏你單拿"砍死"這兩個字來解讀成 可以使用暴力來砍死員工
: 嘿bro~U NO 骯誰 唸點書好嗎
所以B17大的意思就是:
「我說話只是誇張了點,用了比較激烈的形容詞,
你偏偏要拿我那激烈的形容詞做文章,對我公平嗎?」
請問你的這個回答是不是已經跟館長本人的態度一模一樣了?
不承認自己用詞不當,然後繼續用別人誣賴自己的回應,
來博取同情。
: : B17大的翻譯應該是:
: : 「連大哥不管做什麼,都領先館長大概三百個車尾燈」
: : 應該是極度讚賞連大哥之意吧?
: : 來看看連大哥的WIKI的精華
: : https://i.imgur.com/fxeQW67.png
: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0%A3%E5%8D%83%E6%AF%85
: : 所以B17大是允許且讚賞這樣行為的人?
: : 還是您心中對於「海電」這個詞並不是讚美之意?
: : 如果不是讚美的話,那就是館長優於連大哥了不是嗎?
: : 那你也是打臉自己半斤八兩論啊。
: 根據b17的翻譯蒟蒻顯示 館長在混黑道跟做電商這兩件事情上
: 跟連千毅來比 根本不是在同一個水平上
: 原來的原始文章主題 不是只拿這兩位來做比較嗎 回答這兩位的比較結果有問題嗎
: 原來針對兩人做比較 就是在稱讚連千毅喔 ?
: 我看你整篇文章連大哥 連大哥的叫 是誰比較像在稱讚連千毅啊
稱呼大哥只是一個對人的禮貌,
你眼中已經 只有為反而反對了,你沒看到我也稱呼你為「B17大」嗎?
然後你依然沒辦法解釋半斤八兩論上,
我提出的質疑。不用丟煙霧彈了轉移話題了。
請問 「海電」 這個詞到底是 褒 或 貶之意
除非你認為是"等於" 之意,
否則你的半斤八兩論就等於自打嘴巴。
: : 節省版面,只抓重點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原文。
: 節你妹個版面 講到你家主人的醜事 就直接跳過不講喔?
: 你越節省 我越要說 抄襲Nirvana 超脫的專輯封面圖
這次我尊重你B17大的堅持,
我相信有些人的確是需要這些東西,我尊重你。
要看回文的觀眾可能要花點時間拉到下面了。
因為我相信大家中間這些內容也看膩了吧。
: https://imgur.com/yjdes0t <--館式繪圖
: https://imgur.com/nnHQm9U <--原創繪圖
: : 上面館長就是不爽來告,法庭做主來依法處理。
: : 那B17讚賞的連大哥做法會是?
: : https://i.imgur.com/RfMGEYE.png
: 賣貓事件故意先叫老婆打165反詐騙專線讓對方帳戶被凍結
: 讓對方銀行帳戶的錢領不出來 直接讓對方無法生活 卡了一年半才解凍
: 事後提告的官司也敗訴 在申請再議 還是輸
: 商標案一審輸了跟法官說自己沒賺錢 二審騙法官說自己沒有視訊設備
: https://imgur.com/KzITXak https://imgur.com/I7zwbf0 https://imgur.com/q8t2Vso: 原來這種下三濫的手段些叫做不爽來告 依法處理喔?
: 文章一開頭不不是就說連千毅請酸民吃漢堡嗎 選擇性失憶?
: 連千毅帶小弟過去這行為當然不認同 反而是你比較認同他
: 一直喊連大哥 連大哥 好像你是他小弟一樣
: : 以下全部都是跟商業無關的偷渡複製文,就不再佔版面了。
: 折扣代碼照片抄襲 不是電商的活動嗎
: https://imgur.com/yjdes0t <--館式繪圖
: https://imgur.com/nnHQm9U <--原創繪圖
: 賣月餅居然說賣的比他貴的是賣假貨 是黃牛 這跟電商無關?
: 最後自爆跑去威脅原廠 逼原廠不准供貨給蝦皮賣家 不然就要對原廠提告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OhAVOz2EuU 2021/09/04
: 一付我違法又怎樣 有種你就告的姿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pmTPrJ9F3I&t=8730s 2021/06/23
: https://imgur.com/rA5mOnZ
: https://imgur.com/usZc8Os
: https://imgur.com/fJaWkgw
: 電商負責人破壞神洨宇 直接對電商員工說只要染疫就開除 這跟電商無關?
: https://vocaroo.com/1hi7A6jQdIoG <--麻煩點進去聽
: 講到你主人的電商醜聞馬上就改口說偷渡文
: 一講到連千毅 連他祖宗十八代的事情都挖出來
: 原文不是一直在說兩人的電商比較嗎 ?
: 我文章上面講的事件哪一個不是跟電商無關 佔個妹個版面
: : B17你口口聲聲說兩個人"半斤八兩",
: : 但是內文明顯就是不認同館長做法,
: : 並且間接稱讚連大哥做什麼都優於館長。
: : 但是連大哥的先前的紀錄上,
: : 更是不可取,B17你卻只是輕輕帶過。
: : 不管館長跟連大哥或者之前的任何來賓一起直播,
: : 來者是客,當然都是盡量表現稱兄道弟的聊場面話,難不成要找來賓來現場吵架?
: : 一切只是節目效果罷了。綜合以上,以私德來說,
: : 館長至少都是有問題咱們就是一起『上法院談』
: : 連大哥的前科紀錄就是有問題咱們『私下找你談』
: 根據b17的翻譯蒟蒻顯示 b17明顯的不認同館長跟連千毅這兩個人的電商做法
: 原始討論文章只是在講兩人電商的比較 所以認為兩人半斤八兩
: 偏偏有人解讀成在稱讚連千毅 但看起來整篇文章一直連大哥連大哥的叫到底是誰在稱讚
如上,剛剛解釋過了。
我不會因為身在網路鍵盤之後,而喪失該有的禮貌。
我對您也都是「B17大」的稱呼,兩位我都是用敬語代表我並沒有惡意攻擊之意
反觀您的言論中只看到仇恨,不見任何想認真討論的內容。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Dst3JIi4l4 2019/09/05
: 如果你懶得點進去聽 我幫你翻譯一段文字好了
: 不過大概從你馬眼看出來 都會認為場面話吧
: 館長:
: 討債沒什麼啊 高利貸也是合情合理 又沒有人逼你跳樓
: 借錢是一回事 還錢又是一個樣 欠錢還錢討債 合情合理剛好而已
: 我跟連千毅英雄惜英雄 他也是一個好人
辛苦你又跑回去翻直播影片了,
抱歉他們倆個的直播內容我一點都不關心,我也沒看過。
包含這一次,我也沒興趣點進去看幫這些網紅增加點閱率。
我對於館長的資訊,全部都是來自於您的文筆所得之的內容。
文章中我也提到了,
任何人只要上了節目鏡頭,一定都會有主客賓的關係,
連大哥之前也是上過吳宗憲的節目,
主持人本來就會依照當時的氣氛,作出最好的場面話安排
來換得節目效果。
這樣你也能認真?
那是否最近地震頻繁 加上 日本執意排放核廢水到大海,
您是否也是覺得跟 哥吉拉要出來了有關係?
: : B17你這樣子不就是間接默許了黑道處事的做法嗎?
: : 但是請摸著你的良心寫出公正的評論,
: : 在你心中是認同 『黑道處事 等於 法治處事』嗎?
: : 如果你不贊同這樣的看法 那館長跟連大哥"半斤八兩"的說法就不成立不是嗎?
: : 館長的消費糾紛就是上法院談,消費者還有勝訴的機會。
: : 連大哥之前前科是私底下找人去跟消費者「和解」,請問消費者有任何勝利的機會嗎?: : 有機會勝訴 vs 毫無勝算 這樣的比較你還能稱之「半斤八兩」?
: : 然後有別人有點意見就是二分法白癡館粉來罵人,
: : 這件事情根本跟館粉館黑沒有關係 而是黑道VS法治底線的問題,
: : 該更正修正補充的地方就改,然後繼續去監督你的愛人館長,
: : 不要把『黑道處事』這件事情給「默許」合理化。
: 根據b17的翻譯蒟蒻顯示 b17從沒有默許黑道做法
: 連千毅電商做的事情 就是垃圾 最好法院判好判滿
: 館長做的事情也好不到哪去 也是垃圾
: 一個是真小人 一個是偽君子 就是這麼簡單
: 原文只針對兩人電商的事情去討論 兩個人做的事情就是半斤八兩
: 月餅事件故意斷人財路 賣貓事件故意讓人帳戶被凍結 電商事件故意讓會員請假跑法院: 不給足離職員工錢讓前員工請假跑訴訟
: 為了一口氣 故意對b17提告 拿到個資後 瘋狂告一百多條
: 提告理由是 說他賺很多錢 車很多
: 以上如果你認為館長這法院理由很正派 很正當 那就代表你沒智商
: 另外亂給人扣帽子 公審 肉搜 不就是館長跟館粉起頭的嗎
: 忘了之前只要館粉有意見 館長怎麼開直播公審的嗎
: 忘了之前館粉怎麼去砸車 在PTT罵人死全家的嗎
: 我文章抬頭那些頭銜 哪一個不是館長跟館粉取的?
: 叫我去吃屎 智障 白癡 低能 畜生 肉搜 打電話給我 要揍我的那些留言有少過嗎??
: 我不發文呢 就說我被館長告害怕了 我發文呢就說我被館長告後開始緊張了
: 官司贏呢就說我浪費時間跑法院 不然就是說我背後有集團
: 白痴館粉整天給人扣帽子 公審 肉搜 騷擾 現在被反過來對待剛好而已啦
: 與其討論這個 還不如擔心一下你家主人 官司又多一條了 https://imgur.com/MkDcSvD: 還不快去貢獻一點電商產品讓你家主人有錢請律師
: 身背30幾條官司 這些官司的律師費怎麼來的?
: 當然是由你們這些腦粉貢獻啊 不然呢 哈哈哈哈哈哈
: 另外看到你家主人講這段話 我個人覺得還蠻中肯的
: 看完就自己去旁邊蹲啦 別整篇文章一直連大哥連大哥的叫
: 看起來很像一個古惑仔的包皮一樣 ..
: https://imgur.com/a/RazLXnt <---它是影片 點進去看
: 館粉大概已經麻木到 館長只要不殺人放火都沒關係的地步了
: 館長講的話能信 韓國瑜都能綁馬尾了
: 還是那句話 館長對台灣人 真的只有滿滿的芒果乾 錢 利益 用捐款來買贖罪券
: 把粉絲當韭菜割 把賺來的錢給那些雜魚爛蝦的員工
: 用著你們腦粉貢獻的錢 去給破壞神洨宇18萬的薪水
: 外加每次被告之後所花費的律師費 請隨扈的錢 10幾間安全屋
: 住在林口黃金地段 "國家一號院" 六千多萬的房子裡 還有20幾台車
: 嘿bro~ U NO 骯誰 媽得法克 趴FI 哈根豆死 Day卡 喇幫建死 內廢死 Dota病毒 摳比不練
: 但不管怎麼說 我還是深愛阿館的一個資深館粉 館長的愛人
: 所以這輩子在PTT絕對會用盡各種辦法監督館長到底
B117大,您還是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您上面的全部內容,都不可能讓兩個人比較起來是
「半斤八兩」
館長還有機會讓你跟他打官司,
請問如果今天是連的話, 依照之前連大哥的前科紀錄來看,
您覺得您還有沒有機會打到官司?
光是在電商最難處理的「消費糾紛」的比較上
館長的處理態度,就跟之前連的態度有天壤之別了。
何來「半斤八兩」?
--
可以理解你想表達「黑道歪風不可長」的
文章太長 手機滑的很累欸 下次請挑重點回
好嗎
核心思想,不過我覺得你真的可以自開一
篇,把B17的文章超譯成這樣,太瞎。
超譯哥?
單純就文字上的解釋而已,那邊覺得超譯可以提出,我可以非常詳盡的解釋。 然後只准b17大超譯別人,而不准他人其為之? 跟他自己口中的館長風格一個樣。
欸欸別急著噓,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有待加強
補血
回文就這樣還滿可憐的
推文就這樣也蠻… 不了,抱歉我針對對象不是你, 而是「黑道」這件事情, 你們可以不認同館長,包含我也不認同。 但是對於黑道必須強烈的表達否定之意。 請問b17大的文中,能看到這樣的態度嗎?
聖光術
補血
再補
補喔
2沒壞 好可憐的館粉
嗯哪~ 不曉得原PO是否了解館長背後金主
抱歉對於您的提問, 我對館長沒有興趣,也沒有追他的新聞。所以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抱歉。
館粉 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可憐沒人推
您好b17大, 可否就文章中我的提問做出回應? 館長做法我認同您的監督, 但是黑道行為做法,必須更強烈的駁斥。 我沒有要跟您本人戰館長,我也沒興趣。 但是社會道德的底線請您一定要有。
的"背景"? 小弟不敢惹麻煩,在這就不多
說了,不過網路上是可以查得到的
給您幾個關鍵字,"館長 黑幫 吳"
餵狗就有,剩下的我不多說惹
好可憐....
原本不是在比較電商嗎?現在要扯黑道底?
館長以前也混黑道阿 兩個人都金盆洗手
當然半斤八兩阿 還是你有證據就讓黑道
一分證據說一份話,兩人我都沒興趣追蹤, 就從 wiki來看,館長的確沒有被寫到黑道背景之事實。 請問您的事實來源? 反觀連的wiki內容就寫的非常清楚就是黑道了。
再回去關阿 笑死
真比下去,你館長又沒興趣的話在吵啥?
PTT的超譯哥就4你了
所以我不是再吵館長話題, 而是這兩個人比較起來,一個走法律,一個走私刑, 你b17大跟我說這兩種半斤八兩? 那警察不就等於黑道? 黑道不就等於警察?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0:25:40讚
吵起來吵起來
吵不起來,沒戲了
阿他不就說他譴責黑道行為嗎
兩人比較起來? 比什麼?你自己看標題啊..
文筆不錯
幹骯髒事還要親自動手的是低端,自己當
英雄,處理事情時是另一群人才是高端
A跟B比懶覺長度,A有15CM,B有3CM
難道A是黑道所以3大於15?
就電商最難處理的「消費糾紛」討論沒錯呀, 館長走法律,連走私刑, 所以你會認為其實兩個人的行為是「半斤八兩」? 館長那邊你們消費者還有機會可以贏, 私刑那邊可能連打官司都沒有機會了。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0:34:45補血
要比退貨怎麼不講館長叫你去告
連就說不退 不然去請你吃漢堡
b17差不多近幾個禮拜開始有入魔傾向
希望不要跟館長一樣享受到人氣紅利
之後也開始變成自己原本討厭的人
“連就頂多賣假貨”賣假貨比致敬圖還不
嚴重 笑死
b17看到異議就打成館粉
+1 自己當初才是館粉 現在開始把路
人都打成館粉
先承認我沒看完全文-.- 感覺原PO正義感
與其說正義感, 不如說是社會自由言論的底線在哪, 不能因為反對一個人,而「輕描淡寫」另一個比較的人其背後的黑歷史不可取之處。
滿重的,事實上對人物的評價,人死的越
久評價越真實,人還活著的時候,如果你
看到的是一片歌功頌德,那你才要小心了
這句話挺值得深思,
而有些人還活著就能被寫一些"負面"的評
價而不會出事也沒有安全顧慮,想也知道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哪個比較可怕吧
回這麼多字,能這麼空洞也是厲害
抱歉讓你有這種感覺, 因為我回應的文章內容本身就是一團煙霧彈,b17大並沒有正面回答我的任何問題。
補血
2沒壞 可憐的館粉
hi b17大,我還在等你的回文呢? 還在沉浸於爆文的快樂中嗎?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0:59:02b17異議者就打成館粉,心態可議
說對兩人沒興趣,又要看b17館長文,結果
人家針對電商比較要說人家認同黑道,這…
抱歉讓您有這種感受,多虧大家努力地推文爆文,jptt文章熱門常常出現b17大的文章,想不看到都很難。 對於電商比較, 如上面所述,我的論點很簡單, 只要告訴我說 b17大認同 走法律 等於 走私刑 的處理方式, 那我就尊重他半斤八兩的說法成立。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1:02:32JPTT可以封鎖鄉民作者,建議不想看到可以
封鎖他,你對b17的事我旁邊拉椅子等血流
成河,但我文章看不出他有認同你說的這件
所以您從文章中看不出b17大有認同 「走法律等於走私刑」的論點對吧? 那請問b17大,何來得出「半斤等於八兩」的結論?
事
館粉
謝謝,但並不是。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1:11:14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1:13:07別浪費時間 質疑B17的都是白癡館粉
跟著旁邊看戲就好 別浪費時間在上
謝謝您的提醒,在這文章前, 我的確也只是看戲的鄉民,但我認為這次b17大為了反館,卻沒有詳細列出連的事蹟讓人公? 不求等同篇幅的比較,但至少也要有一半吧。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1:16:51沒看影片沒做功課跟人家戰什麼
抱歉,我並沒有要戰館長跟連這兩個人,只是單純對於b17把兩人處理電商的行為形容成「? 這兩位wiki上的資訊來看怎麼看都不像是「半斤八兩」 館長有問題就上法院 vs 私刑處理 是要怎麼半斤八兩? 另外,影片上大家各說各話,沒什麼參考價值,寫的進wiki的才是確認過濾過後的內容。 所以抱歉我不會也不需要花時間去聽那冗長的直播內容,更不願意去幫這些人增加點閱讀率
幫補血,你跟他認真?傻孩子
館粉起手式:我不是館粉,是中壢李姓的鄉民
跟b17大對於異己的起手式一樣呢? 所以現在都流行說反話? 那b17大的文章應該整篇都要反著看囉?
B17跟他支持者只會把人二分成館粉跟館黑
,邏輯怎樣不用多說,跟他太認真有點浪費
自己人生,讓他去面對訴訟吧
啊你都不去看是在嘴什麼的?
抱歉, 我並不是要嘴館長或連,我何必看他們的內容, 我要討論的只是b17大的「半斤八兩。的論點而已,就這麼簡單。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1:30:02別太堅持,笑著看到最好就好惹~
如果真的只用"法律"來解決,b17會發一堆
萬一自己有什麼三長兩短證據就全部公開
的聲明嗎? 有些鄉民有在關注的,都知道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而b17連館長都敢轟了
感謝提醒, 我文章也說過非常多次,他去監督他的館長我也看得開心, 但是要把願意法律先行 的人 跟 私刑先行的人硬要凹成「半斤八兩」,我真的覺得過了。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1:41:03跳針唷,你沒回應卻喊他沒回應
不好意思,請問他問了我什麼? 我看了兩次全文(閱讀起來很累的排版文), 我看不到他對我的提問? 能否直接告知,我會盡量回答。
,其他人對他來說只有他想不想發文而已
有閒就回一下,沒閒就只轟館長,就這樣
支持你的人越多,反撲的力量就越大,對
館長如此,對b17更是如此,就靜靜的看到
最後吧
B17督館長 你督B17 形成生態鏈
推你論點清晰,結果還是一堆人二分法
...........
笑死 這兩個根本就差不多水平
所以您也是認同 發生糾紛的話,私刑先處理掉也沒關係嗎? 反正差不多水平?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2:11:14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2:12:14好壞每人都有一把尺,有需要辯論連跟館
誰的社會問題比較大嗎?你認為連的問題
比較大那就比較大吧,根本辯論不完,人
家就針對阿館監督阿,不行?並不是對連
輕描淡寫就叫捧連,重點是寫館長文有無
感謝意見理性分享, 自由言論的社會大家都有公平的發言權, 只要理性討論,不隨意謾罵都是值得讚許。 其實我的論點跟問題非常簡單, 就只有一個,希望b17大可以明確回答, 法律先行 vs 私刑先行 到底是不是兩者處理方式在他的觀念中,是完全一樣的。 如果是,私刑與法律是同等能力可以同時擇一執行。 如此,我也能了解原來b17大是這麼想的,我會完全尊重b17大的價值觀跟論點。
平心而論 你前面那篇真的都是很主
造謠,靜待結果
觀的翻譯 b17的文是對館長自己的影
片打臉 不過發表不同見解那是你的
權益
別像前面的book5566罵人家父母就好
少扣人帽子 對你來說館長沒怎樣
對很多人來說館長跟黑道 根本沒甚麼差
那就是你為什麼一堆噓文的原因
謝謝指教, 單獨那館長出來談,他的確就是爭議很多的人,跟政客差不多,說法一直在滾動式調整。 但今天b17拿出來比較的是連, 一個走法律,一個走私刑,是要怎麼半斤八兩?
有夠無聊,消費糾紛方面連處理得比較
49.217.196.134 09/11 22:23
公司的營運方面館長比較差阿,在我看
來兩個都很爛,硬要糾結到底是不是半
斤八兩真的有夠無聊
所以你可以接受b17同一個概念文章不斷複製重複出現在每一篇文章中, 然後 以後自己遇到消費糾紛,被私刑也默默摸著鼻子認了? 反正你覺得法律跟私刑都半斤八兩? 兩個都爛沒錯,但是兩個人面對最複雜的消費糾紛,處理方式差異很大,這各就無法稱之為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2:32:07我知道你的點就是 b17只有講連賣假
貨而已 沒有提及到他其他更惡毒的
事 不代表b17就挺連吧 這樣也真的
很2分法 其實在大家眼裡 這兩咖不
都是一樣水準嗎
B17都寫了 他不認同兩人的電商經營方式
兩個都很爛 所以是55開 一直扯私刑??
謝謝指教, 但我想更清楚的確認您的55開看法, 就消費糾紛來說: 連走私刑是事實,館長不服來告走法律也是事實,這沒爭議吧。 所以就我文字上認知的55開,表示 走法律五成,走私刑五成, 兩者不管選擇那個都是合理的選擇這樣嗎? 希望我的理解是錯誤的,請糾正我。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2:37:16你的比喻好像吐司跟發霉吐司 一個可用
一個只能丟垃圾桶 但實際上是垃圾跟臭
這比喻不錯, 可以在深刻一點比喻是「壞掉發霉的吐司 vs 夾了毒品的吐司」 一個吃了烙賽,一個吃了可能有生命危險。完全不能用半斤八兩來形容。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2:41:20垃圾的差別 一個稍好但是還是很爛
你沒了解過館長怎樣走法律的嗎???
至少走法律還有法院可以做公評, 走私刑可能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了。
喔是喔 超譯仔
謝謝您的指教, 請問超譯仔的意思跟來由是什麼? 請舉例給我好嗎?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2:44:52丙下 明年再來
謝謝指教, 請問您評分標準是?
你現在可能想得到的一個結果 就是
b17再發一篇文來督連 因為你對砍死
二字很糾結 覺得他認同私刑 怎麼說
呢 真的是每個人認知不同
你很無聊抓一點無限上綱,對於我來說
賣假貨跟騙自己粉絲斂財 一樣爛 館長的
消費糾紛處理方式不就像不爽你去告 有
比較好嗎
謝謝指教, 但就一個點而已,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卻得不到b17大的正面回答, 他只要簡單回答 走法律 vs 走私刑 到底他支持那一個,還是兩個都支持,應該不可能兩個 b17大只要簡單回答這麼一個簡單的答案都這麼困難嗎?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2:52:16另外不要wiki看世界 這不是一分證據說
一分話 誰不知道兩個人都黑道
或許吧,媒體視聽本來就迷迷糊糊, 要選擇相信什麼只能靠自己的判斷, 但我在不得不選擇下,我會選擇法治。 所以如果可以提出法院證明的館長黑道紀錄,那才能讓人信服不是嗎?
殺人犯跟強姦犯都是垃圾 如果有人說
強姦犯好一點至少他還讓人活著 你覺得?
兩個都違法不是嗎? 但今天討論的是電商消費糾紛處理方式, 走法律 跟 走私刑的比較而已。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2:56:30走法律 你也要看是不是正當啊 走私刑
你幹嘛一直咬定連一定會私刑處理
因為法院認證過的,有前科不是嗎?
https://i.imgur.com/RfMGEYE.png
提到私刑的話,館長放縱館粉到他人社群
大搞網路霸凌,被他粉絲出征過的人數不
下10人,然後輕描淡寫說一句這是粉絲個
人行為,我敢說,阿館非常得意他的粉絲
都會幫他出頭所以從不制止,我認為不阻
止這行為非常爛,請問跟連的請吃漢堡比
起來如何?況且事主事後可以提告恐嚇和
妨害自由,如果你認為反正不是館長本人
教唆,所以沒什麼,那也沒辦法
這b17哥文章有提到, 我也不是針對這一點在討論, 畢竟搞人的方法非常多,看個人手法而已。 但已經法院認證的恐嚇取財、暴力討債等的人, 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所以我從來都沒有說我贊同館長的做法行為,但人家就是有辦法沒被法院抓到把柄,這就是社會現實, 但至少還有法律可以跟館長對抗, 如果私刑先行,那可能連法律的機會都沒機會了。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3:05:17既然要講就社會事和電商事一起講
如果單純討論電商事的話,那這留言就無
視吧
不會,感謝您的意見理性分享。謝謝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3:07:01有前科不等於一定私刑處理啊 那啊館那
我忍不住又回來看惹XD
張嘴被告的滿滿前科 他講出來的話都是
造謠跟公然污辱嗎
所以他也被法院認證過呀,也被罰錢了不是嗎? 但罪責有輕重之分,對比連的前科,應該還是差異很大吧。 另外感謝您的理性討論。謝謝。
其實歸根究柢就是原PO對館長的了解並不
深入,而板上鄉民有些可能是由粉變黑的
或一開始從早期那個什麼醫生事件就開始
賭爛館長的,要比黑,嗯嗯...我不敢說
你知道比利事件嗎?報上地址後馬上有人去
他家門口,一個一切尊重司法跑法律流程
的人,有可能會做出這種事嗎?思考吧,多
的是看不到的
感謝您的分享, 我的確對館長認識只有從b17大的文章下了解居多。 這也是社會法律上的可悲,很多事情就沒有證據跟把柄,所以無法起訴。 但法治社會就是這樣,總不能都不看證據就定罪吧。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3:14:51大家都要回覆你 解釋給你聽?
既然沒有要回覆,那何必留言?
最可怕的就是明的暗的一起來
論前科你還是覺得他們差很大 但你
知道在一般人眼裡 他們真的沒什麼
其實你離題太遠,這樣胡攪蠻纏是要求一個
差別嗎 真的沒必要拿私刑一直打
別看b17現在爆文很爽,後面等著他的是一
場硬仗,而鄉民看戲笑笑拍拍屁股走人,
承受的壓力完全不同等級
明白?! 有想過他人為何要回應你的內心小
那b17大又為何執意要館長回應他的質疑文? 這不是雙標嗎?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3:17:58劇場XD
法院認證是指一件事情 不是指一個人 懂
嗎
我也希望浪子能真的回頭,不要再走錯犯罪。 這兩個人未來會怎麼樣處理你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們只能用 過去的紀錄來判斷兩人行為差?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3:21:40看你噓B17好幾天了 館粉憋的很悶呢
看推文到現在真的只是抓一點自己解讀後無
限上崗而已….還以為有什麼精彩的
如果這麼簡單的一個點都沒辦法解釋,這樣以後怎麼繼續監督館長,對吧。
b17沒有執意要館長回應他啊 館長以前當
它耳邊風b17也監督半年了
所以你認為超譯他人文章有助於討論只因為他
超譯?太有建設性了吧 當然我也是在超譯你
然後從來都不是甚麼用過去的紀錄判斷兩人
你在幻想你自己是客觀公允的
你如果能看了證據就定罪 那跟你沒看證據就
定罪是相同的
你的回應我有點看不懂, 連的恐嚇暴力討債前科不是已經法院認證了嗎? 如果看了證據還不能定罪,那法律的用途是什麼?
這麼多人跟你說成這樣了
你到底在糾結什麼
我說過了呀, 只要b17打清楚回答 「走法律 vs 走私刑」 他的選擇是什麼就好了。 不管他的回答是什麼,我都尊重,就結束了。很簡單。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1/2021 23:29:24要判斷連未來會不會私刑幹麻要以過去,
讓他去吧,反正沒多久館長就會自爆了,
帶點腦都知道他剛出來正在洗白 ,除非
他真的像他律師講的像個白癡才會用私刑
那時候想要制止b17轟館長都很難XD
我來抄襲演崩潰,要告我嗎
感謝館長讓客人有官司可以打
有糾紛不打官司,難道要像是連那樣用私刑私了嗎?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0:15:04明顯違法硬扯糾紛也太好笑,扯私刑幹嘛?
館粉砸車警告已經很好,至少沒殺人滅口?
所以沒有人希望暴力解決事情吧? 館粉作為是否為館長教唆,有證據自然未來會有機會水落石出, 但就前科來看, 就是 館長走法律不服來告 是事實不是嗎? 連之前前科恐嚇暴力討債 被判刑也是事實不是嗎? 除非今天能夠提出法院判決館長也有相同的使用暴力的方式來處理事情, 那兩個人才真的稱得上是「半斤八兩」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0:29:38就兩個都爛硬要扯
現階段有的前科來看,兩個都爛, 但絕對不是半斤八兩這樣55成的爛, 除非你也認為 「走法律 跟 走私刑」是55波可以並行。 那就一樣爛的說法才成立。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0:32:19幫補血 館黑真多
看來這麼簡單的兩個選擇題,b17也要花這麼多時間決定?真的有這麼難選擇嗎? 問題一:「海電」的意思到底是褒、貶還是相等的形容詞? 問題二: 就現有判決來看,館長就是目前沒有恐嚇傷害前科,面對糾紛就是走告訴法律, 而連的前科就是有恐嚇傷害,面對糾紛就是走私刑, 那請問b17大是 支持走法律 還是應該走私刑? 兩個簡單問題,等不到答案。 都快睡著了。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0:44:42只挑文字解釋(還是偏頗的解讀),和
打態度問題,真的他要是再回你,你真
的該感謝他浪費時間,這種文只會被教
授丟到垃圾桶
抱歉,我也沒有要交報告的意思。 況且我不針對文字解釋,我是要針對什麼解釋, 如果b17說的話都是意象的模糊形容,參雜誇張修飾法,然後不允許別人針對他文字上的質疑,那他的行為跟館長有何兩樣。 話就繼續這樣隨便說後,就不願解釋跟對自己的文字負責嗎? 這就是你們推爆的b17大的水準? 也感謝你浪費時間參與這串留言,謝謝。
照你的邏輯,張淑晶是個好房東
以為走法院就好人喔?
我有說館長是好人的字眼過嗎? 不要無罪之有好嗎。 走法院消費者還有勝訴機會,請問面對私刑,你是有任何機會嗎? 光這樣的比對是要怎麼一樣爛,明明後者就是更不可取。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0:49:10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0:54:372沒壞 我又來了~~
不服來告這種字眼,
就是用在覺得自身沒錯的人,不用裝中立
糾紛不就向來都是出自於某一方認為自己沒有錯嗎? 所以才需要法律法院法官來做判決。 我不懂這跟裝中立有什麼關係? 還是會有兩方都覺得我自己錯,然後還要打官司這樣?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1:02:20半斤八兩跟一模一樣的意思,要不要去網路查
一下
不好意思,可能我的物理質料單位上理解有錯誤。 一斤16兩,半斤不是8兩,兩者不是相等,不就是一樣重嗎? 還是你的半斤一個在地球,另個八兩在火星?這樣的確重力影響下,的確會有不同。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1:07:14就說明顯違法了,是在跳針什麼
硬逼客人上法院裝什麼清高
不好意思讓您這麼氣憤, 但是請不要一直說我並沒有說過的話, 我從一開始就說過我不認同館長了。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1:08:46有糾紛打官司對啊但是出來做生意叫
客戶不爽就 ,哪一家電商像他這樣
這些我完全認同呀,單獨那館長電商行為來說,的確很糟糕。 但今天主題是b17大要拿連來跟館長比爛, 連之前就是傷害恐嚇被判罪,完全就是更糟糕許多,是要怎麼比成55波般的一樣爛?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1:12:31很多糾紛都是可以避免的好嗎 自己電
商規則亂訂,導致館粉變館黑怪誰
補噓
謝謝,的確館長電商規則很多都非常有問題,本來就該檢討。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1:14:51說這麼多 但還是要給你2
我能理解b17大現在的壓力, 我也不覺的看到官司纏身會見獵心喜的感覺。 反而我會覺得監督本來就是一個力量, 如果能讓館長跟連這兩個人,你都能監督到 電商服務的客人滿意,再加上兩人都有財源投入社會捐款救助弱勢, 也再不用犯法訟棍或私刑的方式威脅客戶, 那你也算是非常有福報的人。 但是有些事情就是不能比較, 暴力傷害完全就是做事最最不可容忍的底線,館長前科中也沒有傷害恐嚇前科, 這樣完全是無法相比的意思。 或許我很執著在您不應該使用「半斤八兩」這種55波的形容來跟連比較, 但或許你的價值觀中,走法律跟私刑做後的結局都是一樣的吧。 在您回覆的第一個推文留言後,就算您不回答也等同於默許55波,那我也會了解您的立場。 並尊重 僅此。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1:31:48XD 你一直糾結在連和館誰比較X,可是b17
不就用館長的影片回答你了,英雄惜英雄
認真看完 超譯加自認正義那一方無誤
yo~
那有孰優孰劣之分 都爛 還要比那個更爛?= =
所以結論就是,兩個都是英雄都是好人,
這樣刻以嗎?
b17就不爽館長不拿爛咖比難道拿聖母去比??
還需要你來特別解釋連XX更糟糕唷!多餘
當私刑已經在你面前準備執行的時候, 你還會認為 走法律跟私刑一樣爛嗎? 不要當還有機會選擇的時候,不做聲, 那對方當然當你默許做下去。 不選擇就是自己要面對最糟糕的後果而已。
以正常人心中的那把尺,絕對不足以衡量
連和館的"善",所以究竟誰更像是個英雄
已經超出常人的道德觀,所以"半斤八兩"
來描述,因為超出尺的刻度,無法丈量
中文學好一點,整天超譯是怎麼畢業的
謝謝,與您共勉之。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1:49:26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1:57:512還是沒壞 yo~
了解, 祝官司順利、健康平安。 以上。不再回留言。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2:11:18b17敢監督連千毅嗎?呵呵
推,我覺得版主無意製造仇恨的在逆風發文
我很欣賞B哥一路監督讓我們看清館長的價值
只是不知不覺真的館長化,忠言逆耳不願聽
館長:又一個ptt派來的,再吵我ban掉
b17:白癡館粉、你家主人
無聊 沒點打硬抓黑道打 黑道都入執政
黨當中常委了 誰管一個賣東西的小咖
那你敢罵執政黨 道德哥
你的點雖然奇怪 但你至少理性 不像
某些館粉ID z開頭的 只會無腦瞎挺
看到有人在質疑b17 高潮的跟什麼
一樣
超譯哥
明知道是黑道還連大哥連大哥的叫,原來這叫
禮貌XD
抱歉這個我不得不回, 我說過我不是個會躲在鍵盤後面當個像b17大那樣說話罵人都不負責任的人, 請問當您「面對面」跟連千毅、白狼等人的時候, 你會怎麼稱呼他? 你會怎麼稱呼他,我就是那樣稱呼他。 這就是社會中面對面的禮貌, 孩子,ptt的每篇文章內容,20年前的你所留下的每個文字都還是會在20年後,還是可以原封不動的找出來 就算你刪文也一樣都會留存,也別以為跳板什麼都就可以讓無法比對你是否為id擁有者,現在追人的技術也不是難事。 所以盡量保持網路上對人該有的尊重跟禮儀,對自己的未來有好無壞。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8:12:53跳針
是呀,我也覺得很累, 每個人都不看文章前後文就噓問, 基於禮貌,我不會像是b17大任性的只丟下一句「看到白癡館粉這麼氣我就放心了」這樣的拍拍屁股走人了。 所以只好不厭其煩的一一再回答一次。 說到「跳針」,b17大的文章跳針率更高吧,每篇文章重複性質越來越高,不是嗎? 也去噓一下他好嗎? 然後他就會把你打成白癡館粉,然後再留下一句「看到館粉這麼氣我就放心了」一樣的套路 去吧。不然就別雙標人了。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8:33:28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8:34:58補個血,高下立判
b17的文下面已經變成恐怖的一言堂了
提出他的論點為反而反就被辱罵白癡館粉
嗆說寫一篇文來看看
當初Lisa發文算情有可原吧,被寫誰不受傷
b大卻像是完全不能接受人性中的灰色地帶
看完他文不完全同意的人都是沒邏輯館粉
可是amosa寫了篇邏輯清晰的文你也不想看XD
在那邊說2沒壞,真的高下立判
說實在的,b17大現在要面對的訴訟案已經百來件,就算都不成案也夠他跑了。 而推文的那些鄉民也不痛不癢,就算真的有成案,打官司花錢,就算勝訴,以案件大小,也拿不了多少罰金,一樣的時間去上班賺錢也比這個多。 而那些推文的人我相信也沒有幾個會真的跳出來花錢讓b17大去打官司。 最後其實最可憐的還是b17大自己本身,花了時間找資料監督後,還要繼續花時間跑訴訟案? 然後推文的鄉民就繼續鼓譟b17繼續挖,繼續砲,繼續罵,隨著被起鬨, b17大炮個性就更瘋狂,接著留下更多可以被起訴的文字,無限循環下去,總有一天自己就拖垮自己的人生了。 屆時, 當初那些鼓譟推文的鄉民,別也不會有任何同情,有的可能甚至嘲諷、落井下石, 可謂得不償失。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9:03:35千萬別把lisa跟原po比喔
你看過他的推文就不會這麼覺得了
有文章連結嗎? 另外也感謝您的理性發言。 現在b17大的狀況會越來越跟館長一樣,因為自身個性吸引了更多嗜血的粉絲,最後粉絲真的有失控行為,b17大是不是也要像是館長一樣全部都歸咎於 粉絲個人行為,與自己無關? 總結: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b17大是個人才,但不要把才能用在錯誤的地方而誤了自己寶貴的時間。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9:16:30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9:27:47懶人包先給你:lisa指控b17誣陷他
底下理性鄉民請lisa給證據 如果清
白絕對挺 結果lisa反咬鄉民說你們
只想看戲 憑什麼要我澄清
文章代碼(AID): #1XCy4Dtk
1679樓 S鄉民開始
感謝資訊提供,資訊量真大,看的真累, 佩服你們真的都可以完整追完。 小女生情緒比較容易失控, 失言的狀況也多, 討論起來就容易變成吵架了。 原來要弄到對方生氣氣的時候, b17大才會理妳。 難怪b17大前面一開始嘲諷我幾句後,見到我的反應還是平和討論為主,後面就只是已讀淡? 我的個性本來就是吵不起來的人, 很單純就事論事, 我提出簡單的問題 就給我簡單的答案而已。 但可能b17大要的就是可以吵架的爆點內容而已吧。 大概可以懂b17大這個人的價值觀了。 再次感謝文章指引。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09:50:52b17大的行為模式大概就是: 1. 先找爆料點,然後蒐集相關佐證來輔助發言 2. 先過濾掉 或 輕描淡寫 會降低發言攻擊力的文字跟證據( 像是館長也有勝訴的案件,但他略過或者輕描淡寫帶過) 3. 發表極具嘲諷的文字內容,且不斷重複夾帶先前的已經爆料過的內容, 讓沒看到的人可以看到, 而看過的人,則會被加深洗腦的印象, 就跟媒體不斷播送颱風要被吹飛的畫面一整天,大家就會覺得台灣會被吹走了一樣,但其實那只是最強烈時候的畫面一直重播而已。藉此轟擊當地政府怎麼不放颱風假。 4. 將質疑的聲音都先嘲諷打成白癡館粉,然後觀察對方會不會因為生氣暴怒而失言,接著再持續嘲諷,藉此持續幫自己文章加溫,而且一旦拿到可以提出告訴的把柄後,再宣布大獲全勝。 5. 而面對嘲諷後不為所動的質疑聲音,則選擇性忽略不看,因為沒有辦法造成話題推升文章熱度,就沒辦法繼續宣揚自己一開始的攻擊文章,就選擇不浪費時間繼續尋找下個可以攻擊的主題。 6. 任何理性的回覆質疑文章,先看有沒有文字把柄可以抓來攻擊, 然後藉由嘲諷攻擊來 帶過那些敏感的質疑問題。 而觀眾也看到那些煙火看得開心,自然也不會在意原文的質疑點在哪。 7. 如果對方第二次回文依然沒有收到嘲諷上鉤的話,他就會回到第五步的策略,在噓文嘲諷看看會不會上鉤,幾次嘗試無效後,就不再回應。 8. 也因為不再回應,所以b17大打定一開始就沒有要辯論的意思,也就是打從文章打下去後,他就認定自己完全沒有錯,所以也不想跟提出理性質疑的人浪費時間。 這點跟館長真像。 所以b17大,算是一個很聰明的懂得利用煽動群眾的行銷手段,來強化自己攻擊的論點。 是個人才,可惜了。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10:31:31說不再回應結果還是跟館長一樣
所以還是給2~yo
嗨b17大早安, 就跟上面行為模式分析的一模一樣,等到有把柄可以嘲諷的時候,才能釣你出來留言不是嗎 可以平心靜氣地來回答我昨天那幾個簡單的問題嗎?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10:34:22罷了,依照你的行為模式要的只是熱度而已。 跟我討論的確你無法拿到熱度,這點我感到相當抱歉。 既然你有回文,趁這篇文章大概已經被洗到很後面了,沒什麼人看到, 希望後面幾個部分的 我提及你的部分,可以稍微靜下來思考一下, 支持你監督館長,但不要一直在文字上露出可以被提出告訴的用詞。 百來件官司想到要跑來跑去,我也覺得頭痛。能少透過避開文字能少幾件也好。 希望你官司順利。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10:46:13行為模式再補上一點: 當面對質疑聲音的時候會先用嘲諷語氣嗆說說:「自己開一篇文章來討論」 對方開文章後,除非嘲諷成功造成吵架提升討論熱度,b17大才會再繼續接著開自己的文章回應,同時繼續夾帶之前的洗腦複製文上去,強化整體文章攻擊力。 這個策略也很漂亮, 對方的文章一定完全沒人氣,因為現在話語權在你手上,你推文的起手式就能很簡單用嘲諷「可憐那,沒人理你」之類的開始, 而你又有機會從嘲諷對方後的文章失言的部分檢到更多攻擊論點的基礎,繼續強化自己的攻擊。 真的是人才,也真的是可惜了。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11:05:342沒壞 yo~~
其實我不懂「2沒壞 yo」的意思, 如果是嘲諷的話可以附註一下出處嗎? 我試試看能不能生氣跟您吵架。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11:09:53喔喔,我 Google到了, 「沒壞, 是ptt的流行用語,簡單的意思就是:我要噓你,但我不想講理由。」 真的跟上面行為模式分析的完全一致呢,當對象沒辦法嘲諷成功後,因為無法找到攻擊點, 抱歉啦,真的沒辦法讓你增加熱度, 你在多嘲諷一點,我看看會不會生氣,就當成練功吧。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11:31:50還是我也去幫你把你的粉絲叫來幫你壯膽助陣?也讓他們了解一下你的行為模式?
※ 編輯: amosa (114.35.98.250 臺灣), 09/12/2021 11:34:412沒壞 yo~
b17該下神壇了
lisa的推文我當天有跟啊,你的家人和你被提
語氣沒邏輯甚至惱羞跳針不是人性嗎
b17打著正義的大旗,不跪著安靜看完他證據
的都館粉。
他也享受到某種網路權力了,不可能不知道自
己講話有帶風向的能力
他這樣霸凌不服從他的人跟館長有什麼差別
面對質疑避重就輕的方式也跟館長一樣
都靠個人人設迴避,巧妙不碰觸
才會有沒人講的比他對、邏輯很好的錯覺
這才是"歷史的真實",沒有什麼正義戰勝
邪惡,那都是童話故事。事實是你想戰勝
邪惡,那就要化身為更邪惡的存在,用更
大的拳頭擊倒對方,當你勝利的那一刻,
歷史由你改寫,此時的你化身為正義。
館長早期也是用這種方式,砲轟健美協會
、體育協會、直銷、邪教,用的也是同樣
路術。打著正義的大旗扇動粉絲進攻,自
己成為正義的象徵,然後再針砭時事,打
房、司改、警消等一堆議題,又變成為民
喉舌憂國憂民的網紅。因為過去他佔上風
,理所當然成為"正義"的一方,現在開始
逆風了,過去那些"打擊邪惡"的手法就通
通被挖出來重新檢視,才發現亦是"惡"。
歷史總是不斷的重演,只有更大的拳頭才
能改變歷史,把b17當成正義之士肯定是有
什麼誤會。
沒救還解釋一堆幹嘛!硬要用自己的解釋超譯
我覺得你不要刪文比較站得住腳
1
感謝b17大哥讓我知道這些事情 我覺得館長會輸就是輸在價錢 現在不是你隨便賣個愛國就能賺錢的時代了 世界變得很快 如果館長的東西價格砍半再砍半爆
這麼重要的開頭 當然不能刪除 你越刪除我就是越要講 大家好 我是PTT的大B哥 館長認證 台大畢業 職業律師 法院臥底 網軍公司 職業寫手的跳板鄉民 : ※ 引述《b174040406 (台北尼安東)》之銘言: : : 連千毅 館長4
這篇真的不行,搖頭 連的事跡在維基百科有詳細描述 新聞還可以搜尋的到 甚至在地檢署和法院也可以查詢的到 起訴書和判決12
我八卦公道伯啦 B17你今天這樣搞就不對了 我是來勸你回頭是岸的 反館可以反到不論是非顛倒黑白強詞奪理 連賣假貨你都可以說沒什麼5
講到電商直播賣產品 最可怕的應該是丟丟妹 本來我也不知道是何許人也 直到今年朋友傳影片給我才知道 一直以來臉書給我的印象都是賣假貨 直到朋友煮他家賣的東西試吃過後才知道 品質真的不錯 而且單價比自己去市場買便宜不少爆
大家好 我是PTT的大B哥 館長認證 台大畢業 職業律師 法院臥底 網軍公司 職業寫手的跳板鄉民 身為館長的愛人讓我來公平客觀的來分析一下 連千毅 館長 學歷 高中沒畢業 高中沒畢業29
首Po同樣都是直播賣產品 也同樣都曾有黑道背景 同樣愛捐錢幫助自己認為的弱勢 同樣被嗆時會回嗆你捐多少 這兩個人3
無關的文字我就先刪除, 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原文。 ※ 引述《b174040406 (台北尼安東)》之銘言: : 連千毅 館長 : 學歷 高中沒畢業 高中沒畢業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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