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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殺牙醫逃死刑還免賠 遺孀:在台灣殺人真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殺牙醫逃死刑還免賠 遺孀:在台灣殺人真作者
orze04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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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亂講

兩公約的一些記事

1966 聯合國通過

1968 老蔣簽屬,但很快退出聯合國不了了之

2009 馬英九批准,但是送到聯合國秘書處被退件

台灣根本不是兩公約的締約國,根本沒正式生效過


另外

兩公約沒有說精障不能判死


最高院認為:兩公約是敦促非強制/精神障礙害5命仍判死

北部資深檢察官指出,精障者能否判死,仍有爭議。2012年的新竹卡拉OK縱火案,彭姓凶嫌有精神病,仍被判死定讞;當時最高法院就認為,兩公約對此 (指「人權委員會」的解釋)只是「敦促」而非強制要求,且做出「不得對精神障礙患者科處死刑」解釋的單位,是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所轄的「人權委員會」,但兩公約施行法規定應參照其解釋的單位,卻是兩公約的「人權事務委員會」,兩者並非同一機構,自然就無實質拘束力。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01915


※ 引述《j1300000 (Justsheep)》之銘言:
: 1.免死
: 依照兩公約施行法,兩公約在台灣就是有效。根據兩公約的解釋,思覺失調患者就是不能判死刑,判了就違法(還可能違憲),請問法官是能怎麼做?
: 醫生說被告思覺失調,法官又不比醫生專業,是要怎麼無視醫生的鑑定報告,看穿這一切都是被告假裝的,然後自己認定被告沒病?
: 2.免賠
: 不是全部免賠,而是「撫養費」免賠。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總共判賠了657萬。
: 為什麼撫養費免賠,因為民法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一審判賠就被二審法院改判,不然也會被最高法院打臉,請問是要法官無視法律?
: 檢討人總是很容易,只要把所有責任都推到法官頭上,出了一口氣高潮了,就不用討論後面的原因了。所以現狀永遠都沒辦法改變,然後下一次又再開罵再高潮一次,不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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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gunzs 09/17 20:13不是會員卻自己要去遵守兩公約真的賤

roy11111 09/17 20:15兩公約施行法是國內法律欸

roy11111 09/17 20:15立法院三讀通過的

抓不到重點? 兩公約是針對「締約國」,台灣自己過了兩公約施行法也沒屁用 且兩公約根本沒說精障不得判死

hikaru77613 09/17 20:16所以你說dpp 藉兩公約行廢死之實?

elec1141 09/17 20:16漏洞百出

cchaha3122 09/17 20:17選乞丐菸畜黨就是支持廢死啊

※ 編輯: orze04 (122.116.39.42 臺灣), 09/17/2021 20:22:48

manacle 09/17 20:20狗雜種塔綠班可以自己殺人,不准百姓報仇

pippen2002 09/17 20:22https://i.imgur.com/spPlGHI.jpg 騙?

gn01693664 09/17 20:32美國也有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