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挖眼女店員最新傷勢曝!恐失明破相
我想說的很簡短
沒有人想遇到這種人發生這種事情
請大家告訴自己區域的立委
請立法將這類精神病患送進精神病院
國外做法是在精神病院待到痊癒為止
由醫師判斷
如果無法痊癒就在病院住一輩子
如果不發錢 這篇有希望被很多人關注或成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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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委不會做這些麻煩事
總是可以期待
台灣監獄都不夠住了 精神病院哪裡關得
下?
可以蓋病院呀
對黨沒有利益的法案別想了
如果大家都打去給立委 他們就會覺得是有用的法案
前陣子不適有官員小孩被霸菱 才在那靠北
後來他也有處理了
台灣不是放在社區?
你是說精神病患在社區?還是病院?
我的區域立委是左膠到不行的文組法律人
打給隔壁立委
你還期待台灣立委?
不然期待外國立委幫我們立法
違反人權 撤回
講究人權所以不放在監獄 病房是為了治療他們
別傻了 某位立委都選上多久了
還有很多次選舉啊
甚至收容所的狗也關不完了。反正這種
危害治安的東西台灣太多 處理資源根本
洞連補都沒補過
趕不上
我們可以期待慢慢處理 不是都不做
台灣立委還在崩潰要用母語質詢
大概是給聽不懂國語的長輩
應該只會把錢拿來拍與惡2吧
希望可以撥錢建病院
快選舉了 小雞都帶不完 誰理你賤民死活 台
希望社會安全受到重視 趕快修法
謝謝你支持修法
灣老人票沒死光 年輕人就永遠等著被宰制
老人一樣可能遇到病患啊 更跑不動
推
立委有屁用
可是 我們也不能自己修 還是要立委
人家忙初選護台灣,你當立委很閒嗎?
讓他們知道這是人民在乎的事
沒吧,歐美沒這樣吧
有的 有一些國家採行
跟你說啦 多數法律人覺得這樣沒問題
他們真覺得有問題早開始搞了 精神病就讚
我不知道是不是多數法律人覺得沒問題 但是立委大多數不是法律系的吧
精神病院,不是監獄,怎麼會有人搞錯?
政府不辦,也不允許龍發堂存在
龍發堂沒有專業醫師 政府可以自行設立有醫師的
醫師也沒有辦法判斷裝瘋高手好嗎
精神病很多都只是理論 不是實證科
學 精神科醫師到底算不算醫師都是
問題
如果醫師認定痊癒 那沒在病院的犯罪比照普通人辦理
希望總統任內就能制定好相關法律
錢 出來再犯 找醫師??
你說得很對
※ 編輯: NEWOLD (39.10.4.34 臺灣), 09/30/2021 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