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控撞傷騎士肇逃 陳柏惟道歉「這是刻在
: 我是陳柏惟。先說明這個交通事件,這不是抹黑,是刻在我心上的事件。
: 當時因經濟因素,我兼差兩份工作,從早忙到深夜。那一天凌晨,我結束工作返家途中,
: 因疲勞駕駛,導致事件發生,未有酒駕,警方通知到案後過程完全配合,在法院坦白認罪
: ,事後積極也與對方和解、過程未有狡辯與逃避。
: 此事件完全是我的責任。
廢話,都抓到肇逃了
什麼叫做未有狡辯
因兼差太累,導致事件發生
這個跟跑掉有關連嗎?
真的是理由伯
知道肇逃是什麼嗎?
這是人格問題,僥倖心態
去看FB留言
幹,有夠噁心
不說一堆議員,立委說加油
還有說是奧步
10年前的事情現在還在提
看看之前韓國的反霸凌
多少明星偶像,一被挖出來
就是退出娛樂圈
怎麼他們不是說,都這麼多年前的事了
還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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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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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阿 當時也有人說 多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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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而已 還好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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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多票? 我們最會情緒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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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多少年的事了還不是繼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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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相信 顏色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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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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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FB 看了頭很痛
推
不一樣的戰爭 神明都在看誰拿祂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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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多年前的事了 呵呵
噓
有酒駕也沒關係,填個啥表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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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還好那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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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的事跟立委做的好不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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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拉3Q雖然沒料 但肇逃也已經處罰過了 要挖舊帳也不看看對面是誰 一樣要挖顏家的隨便都比肇逃還強吧 不過最可悲的是6
中 : : 因疲勞駕駛,導致事件發生,未有酒駕,警方通知到案後過程完全配合,在法院坦白 認 : : ,事後積極也與對方和解、過程未有狡辯與逃避。 : : 此事件完全是我的責任。1
其實看訪問可以知道為什麼團隊會這樣說啊 團隊眼中: 人家事中沒有感覺到發生事故 (訴訟中本來是可以主張主觀上沒有意圖) 陳立委事後不爭執,筆錄中勇於承擔!37
他的聲明與稍早其團隊的說法有出入... 以下內容截自稍早新頭殼的報導: 其一、 陳柏惟團隊說這是抹黑。7
陳大立委說過程未有狡辯與逃避 判決書節錄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4 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 爰審酌被告駕車肇事致人受傷,竟未下車查看即駕車逃離現 場,未協助救護傷者、叫救護車、報警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