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問卦] 台灣是不是應該把有期徒刑的上限解除?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台灣是不是應該把有期徒刑的上限解除?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10

問題是現在台灣的監獄就不夠啊

目前台灣的監獄就是超收的

超過一半的囚犯連床都沒有


當然裡面有一半的人大概是毒品相關

還有差不多二成的人是酒駕

你繼續提高刑期就意味著監獄的周轉率很低

那麼政府就勢必要拿納稅錢再來蓋監獄


所以你說為啥法官那麼佛讓人家不用關那麼久

除了人家都很慈悲之外

監獄不夠也是很嚴重的問題

畢竟你把人家關起來也不是不用養

普通人連房子都買不起

你要把好人的稅收拿去蓋犯人的房子

還要養人家一輩子

你說老百姓到底有多少人支持

本56是很懷疑拉



所以一個是你要付錢幫犯人蓋房子外加包吃住一輩子

社會上少了一個潛在的犯罪分子

但是你的荷包直接被政府搶走

另外一個是你把他放出來你不用付錢

但是可能有些人倒楣可能會被罪犯再犯


勤儉持家的台灣人會怎麼選

其實也不太意外

畢竟就是現在的實際狀況

更不用說現在是大炒房時代

你家旁邊是核廢料處理廠

可能都比你家旁邊是監獄來得好一點

要找到地方蓋監獄絕對是更困難




所以說你在那邊說提高執行年限之類的話

是真心不懂台灣人的心算能力

雖然犯罪很可惡

但是自己的荷包最重要


最省錢的做法就是全部槍斃

但是如果槍斃不可行

那麼就能放出來就放出來

畢竟自己怎麼可能那麼衰

一定會被放出來的罪犯碰到呢....



※ 引述《b777300 (su35s)》之銘言:
: 現在有期徒刑一案一罰那怕判上百年,好像最多也只能判30年,而且1/2刑期表現良好可: 以申請假釋出獄,簡單來說有期徒刑極限大概15年?
: 無期徒刑好像20年也可申請假釋?這也不合理,至少關滿40年吧?用加害人的人生來彌補: 被害人的人生才公平吧?
: 有期徒刑15年,這樣對於被害人來說實在不公平,有期徒刑上限是否該上調至100年?: 或是乾脆五年以上重刑犯都不得申請假釋?或至少關滿4/5刑期才能申請假釋?
: 不然真的看不懂台灣現在的法官+法律到底是懲罰好人還是懲罰壞人?
: 還是提案公投決定?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111.134.201 (美國)
PTT 網址

peterwww 12/20 16:27放火燒死人 免死 ...是要國家動亂到底

peterwww 12/20 16:27

peterwww 12/20 16:28這種公共危險罪 可能殺害多人而免死

snocia 12/20 16:29花東監獄很多都是酒駕的公共危險罪或

snocia 12/20 16:29罰單再多也不繳被關的,監獄擠滿輕罪犯人

snocia 12/20 16:29甚至判了刑都快要擠不進監獄

snocia 12/20 16:30重點是出監獄還是會再犯,監獄關他們

mkill8385 12/20 16:30之前不是有討論過監獄的開銷是由犯人

mkill8385 12/20 16:31勞動所得支付?

蓋監獄的錢不可能要犯人出吧...

lats 12/20 16:31微罪用鞭刑就不會有監獄不夠的問題

鄉民作法就是一律槍斃...

snocia 12/20 16:31就飽了

neoma 12/20 16:32少子化校舍空這麼多,把學校改成監獄就好

neoma 12/20 16:32

嫌惡設施居民一定第一個出來抗議

※ 編輯: CuLiZn5566 (192.111.134.201 美國), 12/20/2021 16: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