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酒駕視為殺人 大家確定要這樣嗎?
※ 引述《ejrq5785 (問問哥)》之銘言:
: 先說 只是確定大家要不要這樣而已 我是支持大家的 嘿嘿
: 酒駕分為 單純酒駕=沒造成死傷
: 還有酒駕致死
: 阿如果酒駕致死直接視為有殺人故意
: 殺人的過程通常會先有「著手」階段,那大家認為先酒駕就是準備要著手殺人了?
立新的條文來罰
例如
Xxx條第一項 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無期或死刑
第二項 前項未致人傷亡者 不罰
: 那單純酒駕難道是殺人未遂嗎?
像上面這樣不管有沒有預備 陰謀 未遂 我們都直接列入不罰之列
問題就解決啦
問題明明就在過半的黨要不要做而已
: 以下隨便查了一下殺人未遂都判好幾年 請問一下大家真的要這樣嗎?有這方面的八卦?: https://bit.ly/3444X5F
: https://bit.ly/3mBWcX3
這些問題很簡單 直接用「繞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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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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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外患罪真的不太妙耶第二章 外患罪 第一百零三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 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11
Re: [新聞] 上校宣誓戰時當中共內應 呂禮詩嘆:買不: : 起訴很多罪 : : 軍方人士告訴《中央社》記者,向德恩目前已遭停職,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 ,後續若遭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判刑確定6
Re: [問卦] 法律系朋友說重刑無法遏止犯罪 怎麼反駁?我強烈懷疑你根本沒有法律系朋友,這整個對話都是你自己幻想出來的 如果真的是讀法律的人,根本不會去探討什麼「精神病犯罪罰得夠不夠重」這種問題,這是 門外漢才會討論的 一個犯罪的法定刑,是預設給一般正常人用的,如果他本身有精神病,影響的是罪責能力, 那麼不管法定刑多重,都不重要,因為結果就是不罰或減刑5
Re: [問卦] 法官這次會怎麼輕判殺警案?其實你各位一直針對法官沒意義啊 刑法19條第一項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 ,不罰。 問題是出在這條好嗎2
[討論] 應該考慮修法剝奪法官裁量權為什麼台灣殺人的行為人可以肆無忌憚? 根本問題其實在於法官的官僚心態 刑法271條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
Re: [考題] 刑法第27條中止未遂的題目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7 條- 先說法條規定: 私刑拘禁致死罪,最低是七年以上; 殺人罪,最低是十年以上。 再論行為,拘禁造成第一位死亡時,還可以說無法預見虐待受害人會造成死亡。 但陸續虐死三位再拿無法預見辯解,有常識的人應該是不會支持這種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