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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1歲女騎腳踏車外出購物遭曳引車輾壓亡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21歲女騎腳踏車外出購物遭曳引車輾壓亡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推噓 9 推:11 噓:2 →:4

: : 所以說,這種小路,不管是摩托車還是腳踏車,要騎就騎正中間,不要讓後車有硬擠的機會
: : ,後面要超車自己找安全的機會超,然後超車一定要保持1.5公尺安全距離。
: : https://youtu.be/cmYJ6pjQAzg


: 噓 singgongbar: 你上次是哪件 不會貼連結? 1.172.19.130 03/27 13:15
我竟然真找到了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12856673.A.719

題目:不要鑽車縫!騎士慘被聯結車輾過爆頭亡
2021年 2月份的討論

來看看那時網友怎麼嗆我的

噓 pierreqq:法律上的定義??
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
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
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
駛入原行路線。
那你依什麼法?

我的回應:https://imgur.com/a/4LnvpdP
照片都貼給你了,有沒有半公尺?
如果有,那我建議修法為一公尺
這種照片這種距離真讓人心驚膽跳


pierreqq 唉~ 看你連判斷路寬都有問題...真的出來用路會害死人的
噓 基本判斷 一個人寬度就半公尺了 希望你會有用
都說了 你怕 你就停下來 


當時討論的新聞及影片還在
https://video.udn.com/news/1198851


當時 pierreqq 網友和我的爭論在於
我說這是根本沒有路權
而 pierreqq 說是有路權,但騎士技術不好才出事
如果我怕,我可以自己停下來;但不怕的人還是有路權可以騎


這有什麼差別?有...
如果這有路權,那大車以後逼近到這距離,你就別說是逼車!
因為保持這距離是可以的,真的要玩成這樣嗎?


不過由 pierreqq 引用的法條(他不是自創的,法條真的是這樣)
台灣真的只要求半公尺,而不是國外的一公尺

那麼網友要怎麼目測這距離?
pierreqq 說:唉~ 看你連判斷路寬都有問題...真的出來用路會害死人的
所以各位也承認這距離是夠半公尺嗎?否則出來用路會害死人...


我常說的:我開四輪,我比騎士還要珍惜你們的性命

1.我認為影片中沒有半公尺 (這裡討論 2021 年的前案)
https://video.udn.com/news/1198851
2.我認為影片中機車沒路權

非得給一個這麼嚴的定義
否則以後我們要怎麼面對這些問題?

至於修法修到一公尺,我附議
有人要反對嗎?

再回頭看本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CF-1tto-Fw
半公尺,有啊;台灣法規就是只有半公尺

那已經沒有太靠近的問題了
結合兩案,應該修法至一公尺
但機車騎士也要有自覺:保障,有時你們會感覺像限制,要遵守

你們一爭著要鑽進去,以後這距離就不見了,就會被解釋成'這樣已經夠了'
別帶給自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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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腳踏車路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6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6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好,腳踏車歸在慢車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15

第 115 條 1 其他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
不得行駛道路。
2 前項之證照,駕駛人應隨身攜帶。


印象中很久以前,以自行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時代也是有自行車駕照的
但我找不到證據(只查到對岸的;不過聽過家人說騎到超速被照像的)

在自行車不是主要交通工具之後,法律未修,變成未退化的殘肢
但如果要執法從嚴,它沒有證照就不能騎,馬上嗝屁

我有印象以前報上就討論過這問題,然後是擱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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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90.19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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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Wong 03/27 18:08你是不是很閒?

昨晚忙著找番號,發現 pornhub 上比較正的都被刪光了 只好把時間花在八卦板上 不知是誰檢舉的,正的都被下架,不是我的錯覺,我同學也有感覺

huangmingwei 03/27 18:09你贏了....

請支援番號..

※ 編輯: HuangJC (49.216.90.194 臺灣), 03/27/2022 18:11:22

singgongbar 03/27 18:11同一個標題要回幾次

singgongbar 03/27 18:12喔 你真的找到欸 我等等補推

本來看你噓,我氣到要去找你其他文章出來噓的,哼哼..

s860134 03/27 18:12我知道你很氣 但是其他人的根本不在意

我不是氣,我開車很悠閒 不,我是氣沒錯 我氣的對象是 pierreqq 網友,對他,我完全可以回嗆"講那什麼屁話" 對其他參與討論的網友我並不氣 大家肯好好討論的我都不會氣

※ 編輯: HuangJC (49.216.90.194 臺灣), 03/27/2022 18:14:54

palapalanhu 03/27 18:13你好認真

認真啊,我行文交通部很多次了 但有交手後我反而會支持交通部 因為有些事,你說人家打官腔也好,法條就在那 有的鍋是他們的,但有的鍋真的不是他們的

※ 編輯: HuangJC (49.216.90.194 臺灣), 03/27/2022 18:16:32

singgongbar 03/27 18:15真的有找 我還沒看內文 但先給個推

diabolica 03/27 18:15who car

I car, 撞死的是個妹 也許在未來我有機會..... 但她就這麼走了 雖然這麼說有點扯,但生物密度宏觀效應是這樣

sunnydragon7 03/27 18:16真的有找出道安規則給推

sunnydragon7 03/27 18:20不過交通部的鍋也沒錯,行政部門也

sunnydragon7 03/27 18:20可以提出修法吧?

我是說有的,非指本案 本案我建議修法至一公尺..

twdvdr 03/27 18:22我遇到大車都離它們遠遠的

bearq258 03/27 18:24台灣馬路太窄預留人行空間都不足

這種就是我說要徹底解決,甚至要都更 都更要協調的利益很多,數年都更不了都不稀奇 但交通老是死人也不行,必需馬上有折衷方案 所以只能有一個大家都受委屈,但都還勉強能接受的做法 好好想想那會是什麼

qaz214536 03/27 18:33認真給推

chunzheng 03/27 18:34Who cares

老人臭都出來了,年輕人用 car

kent00216 03/27 18:45雖然看不懂,但先至板凳看戲可以嗎?

ccufcc 03/27 20:12交通部殺人毫不手軟

應該不會啦,真正的情況是怠惰 你想想公務員的心態就懂了:我天天拿薪水,沒我的事 只是這樣而已 你可以說他們不主動出擊,但有時錯誤的行為也會引起災難 公務員其實很難熱血,防弊重於興利 但份內事如果只是按規則(一成不變更好),那他們會很熟練 所以如果有不懂的法條,寫信去問,保證可以給你回個四平八穩的 還有就是如果有選擇,那麼很容易做輕鬆的選擇,推拖拉,這也很容易發生 這些就人性而已,或你也可以說'這樣而已不值得這麼高的薪水' 所以我一向是說:換人做也做不好,那你養老就好;薪水降一降比較公平

※ 編輯: HuangJC (49.216.90.194 臺灣), 03/27/2022 21: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