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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該修法了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該修法了吧?作者
ccyaztfe
(135792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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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幹!

第三條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最重才關十年,其他人甚至只要五年,關這麼短是有什麼屁用?!

這種不痛不癢的法案該修了吧?

一律追加無期徒刑才對吧?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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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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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y03532003 07/31 08:15恢復當年的一清專案喇

sck3612575 07/31 08:15根本就沒聽過罰1億的

sck3612575 07/31 08:1610萬就出來了吧

leon771170 07/31 08:18白天叫黑道 晚上叫大哥

muoepoiy 07/31 09:10法盲

shinfaang 07/31 09:17驅逐至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