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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是誰放寬外役監條例?徐巧芯揭真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是誰放寬外役監條例?徐巧芯揭真相:「作者
nozzle2010
(nozzle)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8

: 可是剛剛查了一下這個人
: 在本案前的前科也只有一個毀損
: 判出來只有得易科罰金的刑度
: 不可能會符合累犯的要件
: 然後他被關的原因是強盜
: 所以綜合前面的幾個事實
: 因為不是累犯
: 就算民進黨沒放寬他也能進外役監
: 又因為是強盜罪不在其他兩個版本修嚴之列
: 真的修嚴了也不會影響到他的資格
: 那這樣看下來
: 要罵也頂多是罵立法怠惰沒有防堵到
: 硬要說成狹人數優勢修法造成悲劇
: 不就是蹭熱度亂連結在悲劇上做文章而已
: 原來這邊這麼推崇這種行為喔

刑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刑法第 44 條
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或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者,其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

因此易科罰金算是徒刑執行完畢
五年內再犯強盜罪
依舊成立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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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g023 08/24 01:20喔喔喔翻案了嗎?

XiaoLuu5566 08/24 01:20

pinkg023 08/24 01:21如果確定是累犯林就不符合資格了,水就

pinkg023 08/24 01:21很深了喔

nozzle2010 08/24 01:22不知道是不是五年內

ketrobo 08/24 02:13事情不單純?

CCWck 08/24 03:11可以易科罰金就是宣告刑六個月以下(刑法

CCWck 08/24 03:12第41條第1項)

CCWck 08/24 03:13外役監條例第4條第2項第3款

CCWck 08/24 03:13受刑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選:

CCWck 08/24 03:14三、累犯。但已執行完畢之前案均為受六月

CCWck 08/24 03:14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CCWck 08/24 03:15所以他這個情形是累犯,,但可以進外役監的

CCWck 08/24 03:15例外

nozzle2010 08/24 07:25以前條文只有累犯二字,被人加上了一

nozzle2010 08/24 07:25堆例外條款。

hyperdunk 08/24 07:38法務部間接殺人

cindycincia 08/24 08:33兩個月以上就是有期徒刑

joshua0606 08/24 11:57但他的前提是徒刑喔 那個判決是拘役

joshua0606 08/24 11:57易科罰金

mouse0606 08/24 13:15他的毀損只有拘役 不是47條第1項前段

mouse0606 08/24 13:16說的徒刑 而且就算他毀損是有期徒刑

mouse0606 08/24 13:17但他判決時間在強盜之後 不可能在強盜

mouse0606 08/24 13:17罪犯案前就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