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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見超商茶葉蛋滷汁乾了 男拿自己杯子加熱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見超商茶葉蛋滷汁乾了 男拿自己杯子加熱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時間推噓 6 推:12 噓:6 →:37

※ 引述《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之銘言:
: : 者認錯;事後超商認為,李男不僅害他們損失600元,還恐造成消費者以後都對茶葉蛋有
: : 疑慮,而不願購買,認為李的行為已造成商譽受損,提告求償100萬元商譽損失。
: : 但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李男當時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倒水,且店員發現後就立刻制止,隨即
: : 將茶葉蛋報銷,並未售出給消費者,因當場也有顧客見證店員處置得宜,並不會對產品、
: : 服務品質產生疑慮,與之前「千面人」事件中,犯嫌暗中將注入毒物的飲料放入貨架情況
: : 不同。
: : 法官認定,李男行為並未造成商譽受損,但超商因此報銷60顆茶葉蛋,依每顆售價10元計
: : 算,判李男僅需賠償600元。可上訴。

: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3-58267-4ff46-1.html
: 訴訟標的價額 1000000
: 一審裁判費 10,900
: 結局 判賠600元
: 結論: 超商-10300元 是否另外請律師不知道
: 貪婪超商 夕鶴

一堆鄉民傻傻的

以為超商律師不知道要求100萬賠償拿不到? 他們清楚的很


會提這種懲罰性金額的目的在於進行嚇阻

因為超商的茶葉蛋是放在可供不特定人物上下其手的空間

如果形成任何人都可以隨便倒東西進去,不只茶葉蛋

所有放在開放空間的食物都會變得有疑慮


今天是剛好被店員抓到,改天沒有呢? 出事誰陪

而如果要超商負起全天24小時必須盯住每分每秒是否有人偷加料

或是所有食物都移至櫃內由店員處理,這些成本都太過高昂

所以才會提出這種懲罰性的要求

告訴你不管你是真下毒還是惡作劇亂加料,會被超商求償一百萬喔


不過法院也告訴你了,就算被抓包也只要賠一鍋蛋就好了

需要負擔的成本超低,但要摧毀對一種販賣模式的信任卻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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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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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z 10/02 14:23只賠600太不合理 恐龍法官

milkBK 10/02 14:24如果一間店 每天都被加水 每天都告好幾人

milkBK 10/02 14:24 一次只要600 一人一萬統一會倒嗎?

ghghfftjack 10/02 14:24出事就惡搞的人賠阿 出事要賠的金額

ghghfftjack 10/02 14:24自然會很龐大阿

daiavex1025 10/02 14:25同意這個觀點

ghghfftjack 10/02 14:25真的要惡搞你 是不可能阻止的了的

jshuang 10/02 14:26一邊夾蛋一邊聊天噴口水還比較可怕

ghghfftjack 10/02 14:26這種恐嚇性要求是沒有什麼預防效果的

andy89202033 10/02 14:28沒效果那闖紅燈罰個屁錢 等車禍在罰

andy89202033 10/02 14:28就好

super0949 10/02 14:29當看到一堆人在嘴懲罰性賠償就知道沒救

ghghfftjack 10/02 14:29這哪能類比阿XD 這種事情幾年出現1次

a27588679 10/02 14:30十樓+1

ghghfftjack 10/02 14:30闖紅燈1年出現幾次?

ghghfftjack 10/02 14:30闖紅燈也不是用罰你一百萬去恐嚇你

PCMAN2005 10/02 14:31所以跟陸軍飛機繞台一樣宣示主權給美

PCMAN2005 10/02 14:31國看一樣嗎

Alieno 10/02 14:31倒愛河的水南部人也覺得ok的

PCMAN2005 10/02 14:32抵制統一超商辣

degneva 10/02 14:34不覺得是要阻嚇才開100萬 純粹亂喊而已

degneva 10/02 14:34而且現在還搞到大家都知道法院根本不可

degneva 10/02 14:34能判到100萬

degneva 10/02 14:35賠一鍋蛋就完事

wxtab019 10/02 14:36搞不好他也不是第一次加水了 這次才被抓

wxtab019 10/02 14:36一堆人搞不好都吃過加料茶葉蛋了 呵呵

willism 10/02 14:40判決書先看啦,瞎扯一堆

willism 10/02 14:42會被求償100萬,但是不會過喔,如果想塑

willism 10/02 14:42造的是這種思維,那超商達到目的了,恭

willism 10/02 14:42喜!

willism 10/02 14:43如果如果,法律是用證據斷案,不是你那

willism 10/02 14:44一堆“如果”

willism 10/02 14:48“如果”要有絕對因果關係,更別說想下

willism 10/02 14:48毒的,會怕你求償100萬?

cwind07 10/02 14:49告這種誰還找律師 律師費比賠償更貴得多

ceab 10/02 14:50你以為律師水準有這麼好?

peiring 10/02 15:14所以現在有達成嚇阻目標嗎?

luninyou 10/02 15:20拜託,這個個案根本沒有犯意,鍵盤律師

luninyou 10/02 15:21嗎?

zeroofgod 10/02 15:25阿所以勒,真的判賠一百萬,超商不要那

zeroofgod 10/02 15:25一百萬嗎?講幹話

NaouZ 10/02 15:43隨便走進一家店惡搞,沒被抓當運氣好,被抓

NaouZ 10/02 15:44只須賠償營業損失,這是恐龍法官給社會大眾

NaouZ 10/02 15:45的行為思想教育嗎?是的話就太讚惹,ㄏㄏ

robinjfor 10/02 16:28關我屁事,超商要這樣開放賣又不顧本來

robinjfor 10/02 16:28就要負責

AioTakumi 10/02 16:48笑死 就跟酒駕撞死人再來說是同一個意

AioTakumi 10/02 16:48思嗎?

hanmas 10/02 17:17正解

bloodken 10/02 18:09亂喊也當真?

abbag 10/02 18:39推這篇

sonyabear 10/03 15:28同意這個觀點,就是有太多無聊的

sonyabear 10/03 15:29@willism 倒果為因也是蠻厲害的,人家

sonyabear 10/03 15:29求償自己有考量,什麼看證據看判決書

andy87115 10/03 16:41真的賠成功再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