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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學霸男大生教女高生學業(本人回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學霸男大生教女高生學業(本人回應)作者
wuyiulin
(機掰客家人)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8

路邊野花,這裡是機掰客家人的啦。

: ※ 引述《GOD5566GOD (o'_'o)》之銘言: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020001407-260402?chdtv
: : 學霸男大生教女高生學業 竟要「幫我打手槍」回報
: : 10:03 2022/10/20 中時 林偉信
: : 曾在國際化學奧林匹亞競賽獲銀牌獎的鍾姓男子,前年利用少女到他就讀的知名大學參
: : 冬令營時,向少女說「我教你、回答你這麼多問題,你要不要幫我打手槍」,2度要求
: : 女在宿舍幫他打手槍,台北地方法院各依加重猥褻罪判刑7月,合併執行1年。可上訴。: : 鍾男在2019年就讀大學時,透過臉書與未滿16歲的少女結識,2020年2月1日至9日期間
: : 女到大學參加冬令營,鍾男要求少女到他房間內,藉指導少女學業比賽題目之機會,詢
: : 少女是否要幫其打手槍,少女自覺虧欠,而隔著內褲為鍾男摸下體。
: : 同年2月7日,鍾男又利用少女再次求助他協助解題之機會,要求少女以手撫摸他下體,
: : 女後來提告,檢方將鍾男起訴。
: : 台北地院斥責鍾男所為對少女之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產生嚴重不良影響,應予相當程度
: : 非難,考量少女因此遭遇多次就醫,其精神受創至今尚未能平復,少女及其父母也不願
: : 諒鍾男,將他判刑1年。
: (因為友人登入次數不足,故代替友人 po 文,
: 歡迎轉發至各社群論壇,也歡迎記者抄文)
:  

我們先假設以下言論全部屬實:


: 以下言論全部屬實,若有造假本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 各位鄉民好,本人已經被此案件纏身兩年,
: 期間為了不希望案情公開而對 A 女造成二度傷害,
: 儘管知道 A 女持續以私訊誹謗本人,
: 我依然選擇沈默,擔心發文時附上的情色截圖,
: 會影響 A 女的形象,並惡化 A 女的憂鬱症。
:  
: 但我最近的輿論已經壓得我喘不過氣,
: 所以決定公開澄清,澄清的重點如下:
: (1) 我從來沒有說過在判決書上提到的
: 「我教你、回答你這麼多問題,你要不要幫我打手槍」。
: (2) 法院認定的兩次的猥褻行為,事實是其中一次根本沒有發生性接觸,
: 另一次則是 A 女主動將手放在我的生殖器摩擦,絕非應我所要求。
: (3) 早在我認識她之前,A 女就已持續於學校輔導室諮商,
: 並有嚴重自殺傾向,當時沒有確診憂鬱症的原因是爸媽阻止她就醫。
:  
: 以下是證據的部分:
: 本案歷經性平會與地檢署的調查,我和 A 女一共見面了五次,
: 分別是 2020/2/2、2020/2/7(16 歲前),
: 與 2020/5/9、2020/5/16、2020/5/17(16 歲後)。
:  
: 性平會的調查結果認為,有發生性接觸的只有 2/2、5/9、5/16、5/17 四次,
: 四次全部合意,並無權勢利害,且並非對價的教學關係。
: (性平會調查報告以密件封存 30 年,因此無法提供證明,
: 若我對法律有所誤解,歡迎版上律師指正)
:  
: 地檢署的調查結果則認為,五次都有發生性接觸,
: 五次全部合意,但沒有提到發生性接觸的動機,
: 依據刑法 227 條第 4 項起訴 2/2、2/7 兩次,
: 不起訴 5/9、5/16、5/17 三次。
:  
: 那麼,事實真相是什麼呢?
: 我們回到事發前幾天,這是 2020/1/26 的對話紀錄,
: A 女主動跟我提起「灌精」,但我當下並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 (可以證明並非她「吃精」的渴望並非我「洗腦」所致)
:  
: https://i.imgur.com/bVoNOJB.png

:  
: 接下來這段是 A 女於 2020/1/27 表示「小心冬令營被我上」,
: 我當下的回應並沒有附和或是表示意見,
: 只是有點傻眼的表示「額,好,我會注意」「真是可怕」,
: 應可見我沒有想與她發生任何性接觸的意圖。
:  
: https://i.imgur.com/qkrnA8T.png
: https://i.imgur.com/vhp55n8.png
:  
: 接下來就是 2020/2/2 當天發生的事。
: 讀書時 A 女看到我褲襠上的隆起,突然將手放在我生殖器上摩擦,
: 在我起了生理反應後,便自行到廁所解決,而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出要求。
: 在我打出來之後,她甚至到廁所的牆上沾了一點我的精液品嚐。
:  
: 至於為什麼要這樣做?
: 還記得前面的對話紀錄提到她想嘗試灌精嗎?
: 事實是,2/2 她是因為想嘗試食用精液,
: 而主動將手放上來撫摸,想幫我打至射精後品嚐。
:  
: https://i.imgur.com/VkyJCYV.png
:  
: 她在回房後持續向我表示精液(洨)很好吃,並期待之後能夠再吃一次,
: 而且竟然「會為了吃一口洨而努力」。
: 我想這個反應絕非受到慫恿或是誘騙吃精後會有的反應,
: 而是自發性想要嘗試精液的味道,最後如願以償的表現。
:  
: https://i.imgur.com/dUtBgk2.png
:  
: 另外,A 女陳述時說當天是我抓著她的手,
: 而且是我不斷要求下她才答應?若是如此,
: 她當天回房的態度應該會有些許不悅,或是傳出警告意味的話語,
: 但此聊天紀錄中應可明顯感受到過程中她是相當開心的,絕無強迫或誘導。
:  
: 最後,A 女也主動表示「不要提到今晚的事」,可以推論過程中她是主動方,
: 因擔心自己如此主動的行為暴露會破壞自己的形象,才要求我為她保密;
: 試想,如果真的是我要求 A 女,我也就會知道自己違法,
: 那這句要求對方保密的請求,應該是我對 A 女說才對,怎麼會反過來呢?
:  
: https://i.imgur.com/gVzGFZT.png
:  
: 然而,性平會與地檢署在認定時,因為我與 A 女的確有發生性接觸,
: 且當時 A 女未滿 16 歲,故不論當時情況是誰主動,
: 均成立刑法第 227 條第 4 項,故依法起訴。
: 這樣的認定實屬荒謬,試想,
: 若未滿 16 歲的 A 主動將手放在 B 的下體摩擦,
: 結果罪名卻是 B 猥褻 A,豈有此理?
:  
: 但法律依舊是法律,仍然必須遵守,故為了爭取和解與緩刑,
: 我聽從了律師的建議「全盤認罪」,想儘早讓這件事平息以結束我的痛苦;
: 也因為擔心法官認為我犯後態度不佳或是狡辯,
: 我同時也認了 2020/2/7 那次,被性平會判定完全沒有發生過的性接觸。


你就不要認啊,哪個律師要你認?

沒想到後果嗎?

法律上簽字了就是簽字了啦,
要翻很難。


:  
: https://i.imgur.com/Ye7lgUI.png

:  
: 這是 2/7 當天晚上的對話,
: A 女說「是我不幫你打,所以不爽開罵嗎」,
: 就可以明顯證明當天晚上我們兩個是沒有發生性接觸的。
: 檢察官之所以起訴,是因為當時律師僅交出了性平會的調查報告,
: 並沒有提出上述的截圖,這確實是我們失算。
:  
: 然而,事與願違,在我全盤認罪後法官不僅沒有給予緩刑,
: 還順著 A 女的指控加重判刑,讓我百口莫辯。
: 我從來沒有說過在判決書上提到的
: 「我教你、回答你這麼多問題,你要不要幫我打手槍」,
: 這句話僅僅是 A 女在性平會上的「口頭陳述」,
: 而且我在性平會也嚴正否認我講過這句話。
: A 女完全沒有附上任何截圖證明,
: 檢察官起訴時也沒有記載事情發生原因,
: 開庭時的認罪內容更沒有提到包含這句話,
: 為何法官可以採信並記載於判決書上?
:  
: 以上就是 2/2 與 2/7 的所有事實經過,
: 與我在性平會及地檢署調查的陳述內容完全一致。事實上,
: 在整個調查過程,我很確定我「只說了兩次謊」:在法院上認罪的那兩次。
: 另外,由於後三次見面 A 女已經滿 16 歲,
: 且性平會與地檢署的調查結果都是合意而不起訴,
: 與這次的判決無關,故在此就不佔用版面。
:  
: 接下來,就是判決書中提到的「猥褻行為造成 A 女身心受創」的部分,
: 如果真如判決書所述,是我主動要求她打手槍,那或許情有可原,
: 但綜觀以上證據,A 女完全是主動方,她身心受創的邏輯何在?
: 真要說的話,被如此主動行為嚇到而身心受創的人是我才對吧?


對,但是這次你是被告。

你真的要身心受創就去身心科看診留紀錄,
然後去告她全家。

畢竟 16 歲 前是雙面刃嘛 。

:  
: 至於 A 女的憂鬱症與就醫紀錄?這確實是真的,沒有造假,
: 不過 A 女的憂鬱傾向在我與他見面之前就已經存在。
: 早在 2019/12/27 時他就告訴我他有時候會很想自殺,
: 「我害怕我的家人知道我生病了,畢竟心理疾病不見得能被世界接受」。
:  

憂鬱實在是不關你的事情,
這個就不用講了。

她家裡怎麼處理憂鬱也不關你的事情。


: https://i.imgur.com/VkVxnPZ.png

:  
: 我總是耐心地開導她,甚至有一天半夜 2020/2/21 他突然想自殺時,
: 還要起床安撫她的情緒,但她爸媽此時對他的病況一無所知。
:  
: https://i.imgur.com/LUMcNgC.png
:  
: https://i.imgur.com/PHVa5f5.png
:  
: https://i.imgur.com/phWr6uI.png
:  
: 她的病況有時候嚴重到起床會想不起來前一晚做了什麼,
: 我到了 8 月中才知道可能是解離型人格(俗稱的人格分裂)。
:  
: https://i.imgur.com/TlrKPVq.png
:  
: 直到 2020/8/27 時,她終於鼓起勇氣對爸媽說出她想就醫。
:  
: https://i.imgur.com/x35XYjT.png
:  
: https://i.imgur.com/Sm9B8zn.png
:  
: https://i.imgur.com/y6OQMoi.png
:  
: 但爸媽卻以擔心她吃藥會變笨為由推託至 9 月。
:  
: https://i.imgur.com/FTwKizJ.png
:  
: 就只是因為 2019 年時還沒有確診重度憂鬱症,
: 她爸媽就將 A 女目前的自殺傾向歸咎於我跟她在 2020 年的關係,
: 這樣合理嗎?我從一開始就一直希望她能尋求專業的治療,
: 阻止她就醫的人到底是誰?況且 A 女爸媽還都是有名的醫生?


(望向我爸。

這傢伙看到我媽吃過期的藥從來沒在阻止的,
醫生噢?

https://i.imgur.com/f7rcPnO.jpg


:  
: 判決書中也提到,A 女爸媽不願意原諒我,
: 但這是基於錯誤事實,打從心底認為是我造成她的重度憂鬱。
: 他們指控是我「洗腦」了 A 女,讓她「拜託」我跟她發生關係,
: 所以這一切都是她「被迫」的,這有邏輯可言嗎?
: A 女最一開始就醫時,告訴諮商師她跟我是「不小心」發生了關係,
: 但不知何故開庭時,變成是我「強迫」他發生關係?到底是誰洗腦了誰?
: 我到現在依然不會憎恨憂鬱症患者,包含 A 女,他們真的身心飽受折磨,
: 所以我在公開這些資料之前,內心其實是充滿煎熬的。
: 但我無法接受「洗腦」憂鬱症患者作偽證進而陷害別人,

說別人作偽證是有法律效力的,
別亂說,除非你有證據。

: A 女爸媽甚至在開庭時獅子大開口,要求 143 萬的精神撫慰金!
:  
: 我會不會後悔背黑鍋?會不會責怪律師?完全不會。


對啊,因為女方這邊都提告了還要求精神賠償,
你還在鄉憨不責怪任何人?


這想法導致你今天只能上批踢踢發文。

: 大約一個月前,台中有一名富少大學生也因為被指控偷竊 299 元耳機,
: 但始終否認犯行,一審遭判刑三個月後於百貨公司廁所自殺身亡。
: 我看到這則新聞後,採取跟他相反的決定,只是沒想到竟然殊途同歸。
: 他的判決書中僅憑店員的證詞,以及大學生希望和解作為定罪依據,
: 認為「有做錯事才需要和解」,但難道法官沒有想過,
: 他只是想花錢消災,希望早點結束開庭所帶來的巨大痛苦嗎?
: 我又何嘗不是呢?
:  
: 最後,我不會說我在這整件事上完全沒錯。
: 之前開性平會時,委員就告訴我在 2020/1/27 知道 A 女可能對性有所衝動時,
: 2020/2/2 就應該避免與她共處一室,屬「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個的確是你自己要注意。


: 雖然聽起來很像是在檢討「被害者」,但事實是男生也該好好保護自己。
: 除此之外,為求緩刑而選擇承認 2020/2/7 的指控也實屬不該。
: 如果連自己都選擇對公平正義沈默,還有誰會站出來幫你呢?
:  
: 若 A 女認為事實與妳認定的不符,也歡迎提供證據反駁,
: 但我相信,我們都知道事實真相為何,
: 我在這篇文中已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情色截圖,
: 不希望對妳造成太大傷害,但若妳要繼續誹謗,
: 為避免爭議,我只好公開我們所有的對話紀錄。
:  
: 謝謝願意看到這邊的鄉民。
: 如果對於案情有任何疑問,
: 歡迎在下方留言,我整理完後會再回文。
:  
: (如果有鄉民願意提供法律見解或諮詢,
: 請站內,我會轉告本人)
:  
: --



你真的那麼氣,就換個律師,
不要怕跟女方幹到底。

畢竟她們已經要索取精神撫慰金了,
你怎麼搞也不用搞到 143萬。

當被告就上訴,把資料全都附一附。

這案不成就換你告你說的身心受創,
記得去看身心科。



然後你要公佈的不是這些有的沒的證據,
順便引用判決書。

(不是正本,司法院網站下載的那個有馬被告姓名沒馬法官還有書記那份。)

這樣大家才知道這個法官在判什麼嘛?

不然都聽你講哪有公信力?


最後機掰客家人建議我國各位男性,
合意性交前一定要清楚對象年齡,
賠錢事小、人生偉大。

若哪天想出來選市長,論文沒問題,
反倒被牽一個未成年性交豈不哀哉?

穴穴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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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rring: 哪部10/25 21:56
wuyiulin: ...讀什麼科系居然會有女生10/25 21:56
jw0311: ...二樓讀什麼科系居然會認為沒有有女生10/25 21:57
hgclnh3: 三樓讀什麼科系會覺得女生理所當然10/25 21:57
jw0311: 護理系.....10/25 22:06
wuyiulin: 電機系... 10/2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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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7.7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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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66456466.A.32C

gracew0709 10/23 00:37注意 ! 未成年勿近

Eriri 10/23 00:37都奧林匹亞獎牌 怎麼可能蠢成這樣XD

Eriri 10/23 00:38說那些不過就是故意只說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felixr0123 10/23 00:42一桶金不是假的

k44754 10/23 01:47他被判加重,醒醒吧

k44754 10/23 01:48還一直說女的有精神問題,不就表明被判加

k44754 10/23 01:48重是死好= =

所以才說要附判決書啊, 不然我在這邊黑白講說誰性侵我, 導致我憂鬱症,沒直接證據的法官會信?

cashko 10/23 02:38加重大概是因為受害者精神疾病

k5a 10/23 03:02那是對方父母指責女兒憂鬱症或有自殺傾向是他

k5a 10/23 03:02這件事害的

※ 編輯: wuyiulin (114.42.7.77 臺灣), 10/23/2022 04:25:05

akumo 10/23 09:35關你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