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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沒良心!網友嗆砸碎恩恩骨灰罈吞下去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沒良心!網友嗆砸碎恩恩骨灰罈吞下去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時間推噓 6 推:7 噓:1 →:10

※ 引述《koil (雞兔哥)》之銘言:
: 推 morris: 假設被告所謂垃圾指的是nn那是否屬於告訴 1.200.243.116 11/25 19:25: → morris: 乃論 無法提告 1.200.243.116 11/25 19:25

一樣能告,刑法312條就是侮辱死者罪

你說這是告訴乃論,過世之人不可能提告,但在刑事訴訟法第234條第4項提到了:「刑法第 312 條
之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已死者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得為告訴。」

所以結論就是一樣能告。之前韓愈的子孫就有要用這條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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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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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4037501 11/25 20:29他哪裡有侮辱nn

s3f4e9g6aa7 11/25 20:30支持提告臭嘴鄉民,噁心

a94037501 11/25 20:30我看完沒覺得nn的人格受到貶損阿

這是回答morris的推文提問

※ 編輯: cloud3455 (101.136.54.3 臺灣), 11/25/2022 20:31:19

olaqe 11/25 20:31污辱死者?????????????

su4vu6 11/25 20:32那247條可以用嗎

su4vu6 11/25 20:33砸跟吞的部分

就我粗淺的見解看來是不適用

knives 11/25 20:33只是叫他爸吞兒子的骨灰,怎麼算汙辱

你可以先看看本文裡的morris的推文提問

dogdudu 11/25 20:33馬英九最有資格告這條,他媽媽過世一堆

dogdudu 11/25 20:33人罵他爸媽呢!

※ 編輯: cloud3455 (101.136.54.3 臺灣), 11/25/2022 20:34:53

DRAGON0324 11/25 20:34也算沾的上邊啦…

reallo 11/25 20:35快告啊,說不定是另個尾瘋呢,綠共老招誰

reallo 11/25 20:35不知道,嘻嘻

fanntasy 11/25 20:37其實他該告的是自己。責任最大還是自己

shocloud 11/25 21:13別人小孩死不完,雖然殘酷現實如此

GeogeBye 11/25 21:15有沒有汙辱要看法官

xbearboy 11/25 22:16兩歲的小孩談人格受到侮辱,這還真的不

xbearboy 11/25 22:16要找什麼專家來判定

z70676 11/25 22:36推文看到馬英九,突然覺得馬的脾氣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