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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保母夫妻踏破3歲童肝臟、弄爛雞雞害死人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保母夫妻踏破3歲童肝臟、弄爛雞雞害死人作者
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4

應該判死刑吧
太狠毒了

小孩最好自己帶
因為會當保姆的,都是窮人.
窮人就有可能會仇富

如果小孩家有錢
保姆妒嫉他生在有錢人家
就可能趁他小,虐待他

反正不要跟窮人接觸就是了
會少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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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減少違規停車,先要減少路邊攤.
路邊攤的食物,吸收了馬路上的眾多污染物,再加上老闆長時間沒洗手,有些摸錢又摸食物,不戴口罩或是帽子,可能會吃到頭髮或頭皮屑. 路邊水溝也會有蟑螂跑出來爬過食物.
而且因為沒有水源,抹布也不會洗,整個餐車都超髒,老闆自己都不敢吃.
最好是不要買,讓它倒,違規停車的狀況才會減少.
在路邊買東西也是讓自己置身險地,增加被車撞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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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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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elot 12/01 11:33中肯

yuinghoooo 12/01 11:34低端城市

changmada 12/01 11:35窮人之所以窮 很多是自己的因素

changmada 12/01 11:35避免讓他們帶小孩也是對的

tessmimi 12/01 11:37唉…

susaku 12/01 11:37以上一篇原po的補充看來 父母也是垃圾

www6412 12/01 11:39大家記得要看補充

mikiworldpea 12/01 11:41你說的對 想到寄生上流的劇情

sinted 12/01 11:41不要生就好了,生來給人虐待何苦

vipgk2002 12/01 11:58應該可教化緩刑

xier 12/01 14:20記得看補充,記得看補充,記得看補充!

archinjj 12/01 20:22應該要死刑,不然就引進鞭刑。 治安才會

archinjj 12/01 20:22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