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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縱火害9死改判免死理由 更三審認須直接殺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縱火害9死改判免死理由 更三審認須直接殺作者
saufu08
(saufu)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1

我有時真的看不懂台灣的法律…以結果論而言,就是因為他的這個行為,導致死9個人啊


中間講這麼多理由,什麼故意非故意、什麼精神有的沒有的

就是有這個行為發生,才會死9個人啊

而且都是極端的判刑,一下子死刑,一下子不用死刑

都用這種突然逆轉的判法,讓大家都覺得無所適從,怪怪的法律

然後社會輿論譁然,就根本覺得很奇怪,大家會怎麼看呢?

※ 引述《wl3532 (Liese)》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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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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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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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縱火害死9人改判免死理由 更三審認定「須直接殺人故意」才能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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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緬甸華僑李國輝4年半前凌晨於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
: 釀成9死5傷慘劇,歷審從一審至更二審都認定他觸犯「情節最重大之犯行」,且犯後無
: 意,無教化可能,4度都判死刑,高院更三審開庭時,李國輝辯稱案發時有幻聽情形,
: 師主張不得判死刑,更三審依鑑定結果雖認定李犯案時精神正常,但兩公約的「情節最
: 大之罪」以「殺人直接故意」為限,李害死9人僅屬「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因此今改
: 李國輝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逆轉免死,可上訴。在押的李今未出庭聆判。
: 高院更三審合議庭由審判長蔡廣昇、受命法官許文章、陪席法官汪怡君審理。更三審判

: 指出,李國輝因長期施用安非他命致影響工作、已達中、重度身心障礙程度,雖有幻聽
: 幻覺、妄想,縱火犯行乃源於欲報復陳姓友人,欲縱火燒死他,對陳已有「直接殺人故
: 」,對被害的9人並無「殺人故意」,僅屬「間接殺人故意(即不確定故意)」。
: 更三審表示,李國輝雖主張他有幻聽等情形,律師主張案發時無辨識能力,不過,從李

: 輝案發當天、犯案前後的表現,其購買汽油,有慎防溢出、查看是否有人觀看,再藏入
: 物塑膠箱、於走道換裝的舉動,事後並知曉躲避追查等表現,均無法證明當時他有心神
: 失、精神耗弱等情形,不構成刑法第19條第1項、或第2項的減刑事由。
: 更三審審理認定,依兩公約規定意旨,在充分保障生存權的基本規定下,對於「情節最

: 大之罪」才可判處死刑,且限縮在具有「殺人的直接故意」,本案中,原審認定李國輝
: 行是基於放火燒死陳姓友人的直接故意而產生未遂結果,對9位被害人則是「殺人的不
: 定故意」而導致其死亡,與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規定仍有所區別,因此改判李
: 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53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已取得我國籍,曾有2次放火前科被判刑確定,檢方指控,

: 因施用安非他命而造成障礙症,2017年11月,因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
: 釁、嘲諷他,遂先2度在蘇姓同鄉的家門口放置汽油瓶以示警告,同月22日凌晨竟在租
: 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
: ,另有5人燒燙傷。
: 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供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

: 縱火,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也承認前案縱火被逮時,警方有
: 誡他放火的危險性,他案發後換裝是為了躲警察。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認定
: 罪無可逭,判處死刑。
: 不過,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特地開庭進行生死辯,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永義指控,李

: 輝僅因細故竟蓄意縱火奪走9條人命,且至今沒有表達一絲歉意,應維持死刑,但最高
: 院仍認為有再審理查明必要,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三審。
: 高院更三審時,李自稱有肝積水症狀,已4、5個月不舒服,請求交保,檢方則主張李均

: 戒護就醫,應繼續羈押,更三審仍裁定繼續羈押李。
: 更三審審理時,李國輝辯稱當時有幻聽情形,耳中傳來「聲音」才縱火,律師主張李國

: 有精神疾病不得判死,驚險逃生的陳姓被害人出庭痛罵李國輝「一直說謊」,高檢署則
: 張,經鑑定,李國輝案發時有辨識能力、無精神障礙,應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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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sboy 12/15 13:59法律人喜歡腦補又不是第一次

asdf70044 12/15 14:00自由心證

su4vu6 12/15 14:00你這不叫看不懂台灣法律

su4vu6 12/15 14:00你這叫根本不知道法律

weltschmerz 12/15 14:02這就是法律

poi96300 12/15 14:16法匠:去看判決書 我懶得解釋 謝謝

chunfo 12/15 14:23台灣法律就是 權貴法律人的獨裁工具

puffycat 12/15 14:36這跟宋狀師一樣玩文字遊戲!就是說沒有

puffycat 12/15 14:36殺人意圖,只是想放火而已,是火燒死人

puffycat 12/15 14:37

SkyShih 12/15 14:44下次把法律仔尤其法官綑一堆當柴燒看看

SPAEK 12/15 14:56因為死人的心理活動已經是過去式了 法律人

SPAEK 12/15 14:56是替生者服務

marke18 12/15 15:57不知道這套釋義是從誰出來的

gueswmi 12/15 16:29法律千萬條 要用自己喬 真理

nakayamayyt 12/15 16:30就最高法院亂抄所謂外國專家的解釋

jays6215 12/15 19:20垃圾法官 助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