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話真的不能亂說!高雄男機場嘴秋「我有槍
※ 引述《runa2 (あんた飛ばしすぎ!!)》之銘言:
: 推 fzrpower: 最多社維法吧,這要怎麼處重刑 ? 114.25.161.185 12/20 18:04: → fzrpower: 因為胡說八道嗎 ? 114.25.161.185 12/20 18:05
很抱歉,不是社維法,而是民用航空法
第 105 條
未指定犯人向公務員、民用航空事業或活動團體之人員誣告犯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或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人因為一句「有炸彈」被罰了十萬元,每年都有人犯類似的事,千萬要搞清楚
機場安檢問答,沒人在跟你說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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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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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周玉蔻稱沒確診質疑「檢體遭感染」哇 直接質疑檢體遭汙染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耶 會不會造成所有人恐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11
Re: [新聞] 瑪莎拉蒂3惡徒富二代身分起底 暴打男大生猜猜哪一條? 最後是判哪一條....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4
Re: [新聞] 班長遭揮拳臉部掛彩 教召士兵暴行犯上薄是哪個法界人士說出這種見解的,記者家門前賣冬瓜茶的阿婆嗎? 是狗教他的法律嗎,說這種懶叫見解,不怕全家死光光嗎? 判決書上就清楚寫著了 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 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