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下班後跑外送?陳信瑜:不可訂禁止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若企業與員工協議減班休息,員工可額外兼職,如擔任美食外送員、到早餐店打工等,但有些公司會禁止員工兼職,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工作規則不可訂定工作時間以外禁止兼職條款。
陳信瑜說,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本屬於員工可自行支配的時間,應尊重員工可自由選擇運用,為保障勞雇雙方的權利,可適度且合理規範兼職行為,而員工下班後兼職其他工作,也不應導致正常工作時間時精神不濟、造成業務疏失。
陳信瑜表示,另也應避免兼職的工作與原來職務相同或具高度相關性,可能與公司產生利益衝突的疑慮等情形;若兼職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而發生爭議時,則應於個案中具體客觀認定。
陳信瑜呼籲,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針對工時、休息、休假、工資、津貼及獎金、紀律、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受僱及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相關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勞動局強調,內容須合理且具體明確,並符合法令規定,不得濫用權利,如員工對於工作規則有疑問,雇主也應逐一說明,避免勞資雙方認知有落差,導致爭議發生。
原文連結:
https://www.google.com.tw/am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122329/5684284
勞動局都說工作規則訂定不可兼職是違法的。
外送根本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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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他的說法。那限制公務人員不能兼職也不合理
砍人月退,調高退撫啪數變相減薪,還不准兼職,那調薪給人活
路日。基層公務員拿中低收入戶的薪水真的很亂七八糟
照小編意思不能重複加保那民間企業僱用兼職公務員應該怎麼
加保?
勞保本身就做多少間工作保多少筆勞保...結果公保不行= =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腦筋一定要那麼死嗎
公務員不是勞工,不適用相同規定很正常吧。真的大開放
,只會看到一堆高官直接變企業門神,不像現在還要演一
下
現在兩家外送 不都是承攬嗎?沒有雇傭吧?
承攬的話會有加保的問題嗎?
高官變門神那個有利益迴避條款去處理,一般的兼職本來
就應該可以開放,工作以外時間本來就是個人的,只要不
違反那可以管.....
只能做不能說是叫企業主違法不加保囉,很多檢舉案都是這樣
來的,保費不用付又能事後叫老闆補提6%潮爽der,所以很多
老闆也學聰明了,這種要求的員工就不僱用。其實銓敘部就是
要故意增加公務員(兼職)求職的困難而已
外送勞動部都(迫於民意)宣布認定為僱傭關係了,至於業者認
不認,那等行政爭訟再說
假日,我都去工地鋪柏油,比外送好賺多了
這篇講的是勞工啊,國營又不是純勞工,是可以用公務
人員的身份管(僱員也一樣)
現在不就是在討論規定的合理性嗎= =
你各位廣義公務員不在保障範圍內,謝謝指教
超過65歲勞工沒保勞保,但還是有找團保
沒勞保,但可以保勞保職災...
公務員如果是決策層級可以決定未來地方發展位置然後
先行進場低價購買地皮然後炒作,然後土地買賣不算兼職
叫個人投資。
樓上好眼力,南部只能說前所未有大波浪,而且短期還看
不到浪高,因為大財團還是持續在衝浪
新冒出頭的市議員有幾個是這種:土地多,選議員,重劃區炒地
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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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平常有正職,下班跑外送兼職,這樣違法了我同事啦,因為薪水不夠養家,所以下班跟假日兼職外送,我就跟他說 欸欸,你這樣違法了吧 他反嗆我:勞基法沒規定不能兼職啊,除非是以下四點 1. 員工位居高階職位 2. 合理的禁止範疇2
Re: [新聞] 資策會申請調解高虹安兼職爭議 北市勞動老柯手上早就有助理的爆料的話 何苦讓資策會演這一齣鬧劇 資策會去勞動局檢舉高虹安違法兼職 1. 高虹安只有一個勞健保紀錄在資策會 高虹安只有領資策會一份薪水1
[討論] 員工盤點公司財務疏失遭扣薪 雇主最高挨先上全文,連結:台北市府新聞稿 員工盤點公司財務疏失遭扣薪 雇主最高挨罰百萬 員工盤點公司財務疏失遭扣薪 雇主最高挨罰百萬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動局2
Re: [請益]公司炒員工 又不想給非志願離職單 有解嗎?剛順手查了一下調動五原則,找到一篇某法律事務所律師寫的文章... 可以參考一下我底下上色的部分 發表人:李書孝 律師2021/04/22 雇主調動員工工作,通常指調動工作場所及工作職務等有關事項。內政部曾以 74 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