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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大家準備賺錢囉~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大家準備賺錢囉~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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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防法第 53 條

乘災害之際而故犯竊盜、詐欺、恐嚇取財、搶奪、強盜之罪者,得依刑法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訊息而為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通報者,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檢舉就檢舉,該截圖就截圖,該備份就備份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造謠也是有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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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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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ADA 09/24 10:39這不就是那個用黃偉哲大頭貼發停課文的學生

RRADA 09/24 10:39犯的

ketter 09/24 10:39台南當好人 只用社維法檢舉

finhisky 09/24 10:45上面國文還好嗎 台南那個有符合?

finhisky 09/24 10:46然後這是公訴罪 意思是檢察官圖利包庇囉

finhisky 09/24 10:46? 笑死

finhisky 09/24 10:47像你們這樣造謠就沒有成本啊 蚵蚵

peisc 09/24 10:50建議告死 讓這些網軍全部去蹲

peisc 09/24 10:51台灣會更好 少了這群智障

peisc 09/24 10:51那些沒跳板不是境外的自己夾緊了 哈

peisc 09/24 10:52有跳板在國內也逃不掉

jorden 09/24 10:52犯法就不要鬼扯

scott67871 09/24 11:04小菜花就愛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