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強調:根據憲法 領土包含大陸地區
※ 引述《manysheep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之銘
: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五)(98年10月版)第 48
: 解釋文:
: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
: 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
: 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
: 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 =====================================
憲法固有領土的大法官解釋, 就是由行政單位也就是總統自己認定固有領土就好。 換句話說, 中華民國總統就算說固有領土只有台灣島也不違憲。
另外有人質疑, 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段: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似乎規定一定要跟中國大陸統一, 但其實憲法增修條文的問題其實更容易解決。 法律是行政權的延伸, 這段增修條文的文字可由行政單位認定"國家統一"的事實。 只要總統宣布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已經實質與中華民國臺灣省完成國家統一, 增修條文就可以完全不改的繼續使用。
(應該有很多人不知道金門縣是隸屬於中華民國福建省…)
所以柯說的憲法規定領土或憲法規定統一, 都是在說幹話討好藍營選民而以。
賴所謂的務實台獨, 依我的看法就是在完全不修憲的前提, 將治權完全透過行政權限縮在臺
澎金馬。 至於時代力量提的國家正常化修憲, 這個難度幾乎跟制定新憲一樣高, 等到時代力量或其他第三勢力有足夠的‘’力量‘’再來談吧。
--
屁啦 你他媽在亂解釋 什麼總統說得算
大法官都釋憲了, 就不是司法權的範
圍。 依照五權憲法, 就是行政權來決
定。
行政權最大首長就是總統。 大法官釋
憲的結果, 就是領土有總統說了算。
外國看一個國家的土地領有權是看有沒有
治理權所及跟有沒有實質佔有這塊土地的
唷
柯館粉智障看不懂你寫啥啦
至於憲法要怎摸嘴砲沒國想理
賴的方式是這樣沒錯,但台派跟國際買單嗎
總之還是得正常化
烏俄戰爭都演到北極熊怎摸把別人家的土
地變成他的惹,還有人要執著憲法
講白了大法官說這不關我的事啦
24
這說法是有問題喔 柯幕僚有問題 連我一個理工宅宅知道的 都不知道 這是中華民國憲法X
欸,不是阿 為什麼每次講到這個 一堆哥布林就開始高潮攻擊別人 你他媽賴功德都不用出來解釋解釋他的主張嗎? 台灣憲法不合時宜,領土包含中國大陸從小就知道3
其實...實際上...中華民國憲法對於領土部分 本來就寫的不清不楚 憲法上的領土範圍寫的是固有疆域 那問題就是固有疆域的認定了 其實以中華民國建立至今的實際行政範圍來認定的話X
唉每次都要解釋一次脈絡真累 兩岸一中是寫在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這個特別的法律就是兩岸關係條例8
憲法自助餐 憲法包含大陸地區 那總統是不是要大陸地區一起投票才行? 憲法不能只看自己想看的吧 --3
人家是說政治問題 不予置評 可沒說總統自己講就可以欸 不過我是很支持賴婦直接講啦 : 另外有人質疑, 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段: :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似乎規定一定要跟中國大陸統一, 但其實憲法增修條3
雖然柯文哲話題的有效期限只有三天 這個一個禮拜前的題目他自己應該已經忘了 不過還是來講一下所謂的「憲法一國兩區」 其實柯文哲講的就是馬英九之前的老梗而已 這個說法從憲法的文字上看似有道理1
中華民國國防部軍備局 中華民國陸軍234旅
80
Re: [新聞] 馬英九稱「兩岸都是中華民國、都是中國」這是1970年代的論述 同時也是 2023 中華民國的憲法跟法律的論述 如果蔡英文覺得過時了 那麼有國會過半多數的執政黨就該發動修法 修成符合 2023的論述17
[討論] 回答各位對於近期兩岸隸屬關係的問題我覺得藍白腦們對於這個議題掌握不清楚 藍白腦念書還是太少了 小弟不才,書念得比你們好,知識比你們好,來回答一下近期各位對於所謂 國家定位/兩岸隸屬/中台關係/一個中國/一中各表 的看法 問題一、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關係?8
Re: [新聞] 馬英九提2個呼籲 盼蔡總統國慶說明兩岸非诶诶 本肥法盲智缺,只好拿憲法條文出來查核一下事實看看 結果憲法關於領土的描述如下 憲法裡面的領土描述在憲法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然後就... 沒有了啊,哪裡說憲法裡面定了中國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6
[黑特] 務實的台獨工作者殺死了中華民國!「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他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就不提什麼鬼憲法了、增修條文裡就白紙黑字寫了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 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6
Re: [新聞] 總統指兩岸互不隸屬是事實 馬辦:公開主憲法增修條文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依照這個架構,中華民國尚未統一。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5
[問卦] 怎樣的情況下 才可以憲法的法定領土修掉眾所皆知 憲法說對岸各個省 跟蒙古 是我大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 增修條例還很常提「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是說這種不合時宜的憲法 有要改嗎?2
[問卦] 如果修憲規定月球也是我們的要怎麼執行大家都知道難過的時候要多看看憲法 因為憲法最高興 如果我們成功修憲 讓憲法規定月球也是我們的領土 那我們是不是要依憲跟探月的國家收探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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