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民進黨黑金條款不加上性侵犯?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政院版本基本上國民黨團都支持,感謝民進黨贊同國民黨團想法,增列曾犯詐欺罪也不得登記參選,但遺憾的是,另一條犯性侵罪也不得參選的條文,被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否決不敢跟進。
國民黨強烈建議要放入詐欺、性侵兩種列入法案中
結果民進黨只採納詐欺 卻不採納性侵
只有在自己民進黨內規做修改
這是為何啊
每次民進黨想玩 國民黨加碼來玩
總是看到民進黨縮手的那個模樣
還有啊
很多人曾加入幫派 但是沒有因組織犯罪因此被判刑
這樣符合排黑嗎
那樣的人就不算「黑」了對嗎?
還是可以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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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Be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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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6.39 (臺灣)
※ PTT 網址
噓
絕對違憲,光民進黨這個版本我都覺得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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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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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性侵犯會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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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這條,kmt直接事後說違憲把你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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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推翻
呵呵 不加這條就沒違憲嗎?
推
也沒加上酒駕,根本打假球
推
因為綠共都是管不住小頭的垃圾政客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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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不想剝奪性侵犯的參政權
噓
國民黨想破壞的手段而已
那你支持國民黨推的這條嗎?
推
這樣民進黨很不方便
推
這樣太針對性了 給性侵菲傭尊嚴
可能是民進黨想給汐止主委一點機會吧
推
不只是性侵,詐欺也不敢加啊
※ 編輯: CenaC (101.10.56.39 臺灣), 05/28/2023 17:33:21
※ 編輯: CenaC (101.10.56.39 臺灣), 05/28/2023 17:35:08
推
加上犯詐欺罪+性侵罪,國民黨就會投贊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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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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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只是來亂的,拖時間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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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犯詐欺罪跟性侵罪要十年以上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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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鬼蛇神,kmt捨得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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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要加,酒駕呢,過失殺人呢,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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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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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證明什麼叫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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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世界上一大堆越想越不對勁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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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就連美國提名大法官都能出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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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後越想越不對勁的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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