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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更換領銜人同意書 抄了當事人也不知道阿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更換領銜人同意書 抄了當事人也不知道阿作者
cpc21478
(にゃんぱす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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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能抄連署書了

就算要更換領銜人

那也是在冷氣房名冊抄一抄 填個同意書而已

事後 當事人不知道被冒名連署 更不知道被冒名同意更換領銜人

也就是說 根本沒必要用掛號信寄 只會增加被告風險而已

而且法條也沒寫同意更換領銜人會有罰則阿

有罰則的是連署書 又不是更換領銜人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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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juromkiii 05/06 20:04然後連署書和同意書的簽名不同

genjuromkiii 05/06 20:04死去~

lbowlbow 05/06 20:04抄完2050份結果還是一堆死人

acserro 05/06 20:04再一次抄到死人的怎麼辦?

acserro 05/06 20:05再犧牲一次領銜人?

metro721 05/06 20:05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210條): 偽造或

metro721 05/06 20:05變造非公務人員製作的文書,若足以損害

metro721 05/06 20:05公眾或他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imgkiller 05/06 20:05對啦,其實可以接著繼續抄,而且這次死

meredith001 05/06 20:05有用掛號? 不是寄平信而已

imgkiller 05/06 20:06亡聯署應該被剔除了

imgkiller 05/06 20:07死亡聯署那塊,中選會應該有告知,哪些

imgkiller 05/06 20:07不合格

metro721 05/06 20:08如果沒有戶政系統查 地方選委會也沒跟

metro721 05/06 20:08他們串連 他們罷團是不知道誰被剔除

imgkiller 05/06 20:09台北選委會是蔣萬安自己的人,哪可能去

bkebke 05/06 20:09現在都說用寄的 有人告發 查回郵就好

imgkiller 05/06 20:09對照筆跡

imgkiller 05/06 20:10就是怕人告發,所以不能寄,自己抄一抄

imgkiller 05/06 20:11就好。可以說都找人來總部簽的

kendiv 05/06 20:53雙北的很有可能跟基隆一樣內神通外鬼剃掉

kendiv 05/06 20:53死亡的

teke 05/06 21:55如果同意書是偽造簽名,應也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