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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蔣萬安:寶林台北四間店保險全過期!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蔣萬安:寶林台北四間店保險全過期!作者
ms883050
(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
時間推噓 推:0 噓:0 →:4

※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蔣萬安記者會直播
: 說市府查核後發現
: 居然寶林台北信義店、饒河店、北車店、復興店
: 寶林台北四間店保險全過期!
: 現在要全台北市大稽查!
: 蔣萬安:寶林台北四間店保險全過期!

依台北市政府明訂有「台北市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實施辦法」要求下列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旅館、餐廳(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百貨公司(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電影院、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依本辦法規定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消費場所,以該場所或其經營主體為一投保單位,每一場所最低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每年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其屬室內(含建物附設一樓地面)營業性停車場者,為新臺幣三千八百萬元。其屬第三條第一項類序一之電影院,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類序二、類序三及客房數超過一百間之類序五等消費場所,為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


如果依寶林茶室的面積來看應該不適用

所以這個責任應該是在百貨公司

不過百貨公司應該是沒有過期

也就是為什麼蔣萬安可以說百貨公司會cover保險

只是不知道可以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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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more than flesh.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an idea,
Mr.Creedy, and ideas are bullet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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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y69 03/31 21:49萬安說沒保就是沒保,法重要嗎

j3699939 03/31 22:23晚點送審文件出現了 請繼續監督中央

j3699939 03/31 22:24也可能還在找過期時間是不是柯市長任內

j3699939 03/31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