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村里長制度是不是應該改革?
選舉選的大致分為兩種職務,
一種是首長,一種是代議士,對吧?
村里長如果顧名思義,應該屬於首長,負責執政,
可是如果村里長是首長的話,
那麼應該要受代議士監督才對吧。
連社區主委都要受管委會監督了,
怎麼沒有村委會或里委會這種監督村里長的監督機制?
但如果說村里長是代議士的話,
首先稱謂就要先改掉,改成村(里)代表或村(里)議員。
畢竟名不正,言不順。
而村(里)議員應該有個村(里)議會,
質詢對象為...區長或鄉長?這邊就卡住了。
官派區長是市議員監督,民選鄉長是鄉民代表監督,
不管是分掉市議員權力還是廢掉鄉民代表都很難。
所以增加村(里)委員會或村(里)議會監督村里長的方式,
阻力更小、更有可行性。
目前的村里長制度太像山大王、太粗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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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改革的年輕人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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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是害民眾黨都不當選的主因
推
可能村里太小,村里民可以直接監督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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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吧?
推
里長是世襲制的 你不懂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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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性質接見民代但權力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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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權、審查權是民代的核心權力,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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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小也不能沒有。
推
保正甲長是選舉出來的嗎? 有受民代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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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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