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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先提前恭喜cherish18當選立委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先提前恭喜cherish18當選立委作者
shadowpower
(POI)
時間推噓 7 推:19 噓:12 →:52

※ 引述《coeXist (蔓)》之銘言:
: 巧芯真是政界一大奇人
: 逆勢勝利拿到門票後不忘承諾 馬上讓大家看50肩走光照
: 看50肩那些回應要多慌就有多慌
: 急著秀照片說自己在辦公室看議會 急著上黨媒澄清穩定綠粉的信任感
: 啥不扯妳竟扯巧芯疑似有柯網軍 直接把站中間看戲的柯粉踢去巧芯那邊
: 現在妳明天要簽到完就退或裝乖 都是尷尬
: 現在DPP要讓你選立委或切割妳 都是難為
: 我就提前恭喜cherish18當選立委了
: 但我們還是想看更多塔綠班血流成河的戲碼 拜託妳了

看起來就是選舉操作

也難怪拍三年不吭聲

選舉到了才拿出來

如果徐真的敢提告

那她之前是不是在包庇許?


我好奇的跟你們只在乎競選對手不同

明天周三又要開會了

一共有多少議員會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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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163.25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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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l0909 04/25 11:39邏輯炸裂

palindromes 04/25 11:39“包庇”是這樣用的?

如果預告要提告表示認知是違法行為 明知違法又長達數年不揭發 這樣不叫包庇?

keirto 04/25 11:39許如果不三年 簽到拿錢走人 徐哪有把柄可

keirto 04/25 11:39以抓?

raymond501 04/25 11:41忍痛不提案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1:47:23

yesfay 04/25 11:43詐領出席費還有臉怪人家選舉操作

kenclyde 04/25 11:44蒐證和包庇不太一樣

McKen 04/25 11:45我快笑死 蒐證跟包庇都分不清楚 難怪是呱

清標粉 呱跟徐的差別就是 呱2020年就提出 徐持有證據數年也不願意講

McKen 04/25 11:45

adiemusxyz 04/25 11:46比較想知道全台議員有多少跟許一樣

adiemusxyz 04/25 11:46 全打就是為是非 挑對象打就是選舉伎

adiemusxyz 04/25 11:46倆 跟中國打貪一個樣 只是鬥爭工具

liu02112 04/25 11:46手裡有證據 想在甚麼時候用是她的權利

hsiung9 04/25 11:46包庇XD 乾脆說指使不是更好

h90257 04/25 11:47這個只有選舉功能 對選民沒什麼幫助

liu02112 04/25 11:47檢察官蒐集夠多的證據前也不會行動

liu02112 04/25 11:48檢察官也在包庇罪犯嗎?

舉的例子很好 有個檢察官已經拍到犯罪者 掌握到犯罪事實 然後犯罪者持續犯罪數年 檢查官都不作為 最後才起訴 這樣不算包庇? 蒐集不夠多確實不會行動 但犯案者已經連犯數案還不行動 就有問題了吧? 不是縱容就是包庇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1:56:12

tsgd 04/25 11:51這是類似養案 犯法嗎 證據不足會打草驚蛇

徐今天提供的證據都一樣是照片而已 拍一張跟拍一百張都一樣 證據力沒有增加 犯罪次數倒是增加 那中間損失的社會成本 誰負責? 如果真的很在意出席費的話

tsgd 04/25 11:51這角度切入怪怪的 不能幫到許 她就真的被贓

tsgd 04/25 11:52到 挨打站好吧

harkk2001 04/25 11:53收集證據需要時間跟過程,查無不法謝

harkk2001 04/25 11:53謝指教

harkk2001 04/25 11:53倒是阿華屁股有沒有洗乾淨一點

yangzy 04/25 11:55算養案,現在收網

再具體一點 今天一個隨機殺人犯 檢察官已經拍到犯罪事實 然後放任犯人繼續殺人 檢察官真的沒問題? 所以我說舉的例子真好

gisasy001 04/25 11:56徐又不是檢察官又沒有檢舉的義務何

他自己舉的例子,呵呵

gisasy001 04/25 11:56來包庇?邏輯

gisasy001 04/25 11:56死亡?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2:03:38

joanrey 04/25 11:57照你這樣說, 在等收網的警察都是包庇?

是你們說等收網 所以是你們說 不是我說 我是說明知犯罪知道該舉發 不舉發時是包庇

waitwind 04/25 11:58當然不算包庇啊,頂多說養案....

joanrey 04/25 12:00還沒偵查終結就沒有起不起訴的問題,現

joanrey 04/25 12:00在剛收網不就第一時間起訴了

拍第一張照片就完成取證了 後面持續拍一樣的照片是在? 我說是在包庇

hygen 04/25 12:01包庇????徐巧芯是許淑華的監護人還是上

hygen 04/25 12:01級長官??居然說徐包庇許???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2:08:38

liu02112 04/25 12:08還有就是知情最後不報的可以說包庇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2:09:10

liu02112 04/25 12:09阿現在都已經報出來算甚麼包庇?

所以我說前面算包庇吧? 報也不是徐先報 前面已經有人提過簽名完閃人的慣例 還上過新聞 來,再看個例子 一個竊盜事件 警方已經查出嫌犯 這時候嫌犯跑去自首 那還算自首嗎?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2:13:42

aponla 04/25 12:11蒐證都不懂就不要出來丟臉 笑死

yu8140 04/25 12:11徐巧芯又不是執法單位。

aponla 04/25 12:12照你這邏輯 警察和檢察官在蒐證階段的行

我的邏輯是 某群體犯罪事實已經掌握 檢警仍不動作 某群體持續犯罪數年 檢警為了自身利益 只挑了其中一位起訴 那檢警是有問題的

aponla 04/25 12:12為都叫包庇喔? 不覺得這很白癡嗎?

kinhom 04/25 12:12那你怎麼界定包庇或蒐證拿出證據的時間點

當犯罪事實已經掌握 也無法獲得更多的犯罪證據 那就是該起訴了 舉例來說 一個竊盜案 有證據是誰偷的就該抓了 除非背後有更大竊盜集團或者說犯罪鏈 不然沒必要等他偷更多東西才抓 這很基礎耶 你們為了立場真的盲目耶

kinhom 04/25 12:12

korsg 04/25 12:13檢察官 調查官 警官表示:操你媽我還要蒐

korsg 04/25 12:13證嗎

我可沒這樣說 呵呵

aponla 04/25 12:13更不用說徐不是檢察機關

liu02112 04/25 12:13他有證據壓到人家進棺材了還不報 你說她

所以你的包庇時間點是這樣切 不就人不死不能說包庇? 你真的有思考過嗎?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2:23:10

liu02112 04/25 12:14包庇 現在她主動報出來算甚麼包庇?

liu02112 04/25 12:15前面不就是變成蒐證過程了嗎?

aponla 04/25 12:15這幾天真的看了各種奇葩的模糊焦點方式 奇

aponla 04/25 12:15怪 你都覺得犯罪了 為什麼不去檢討犯罪那

誰? 喊提告的是徐 別老愛混淆 所以問題是 徐都覺得是犯罪了 怎麼只拍許?

aponla 04/25 12:15個人阿?

yangzy 04/25 12:18包庇是舉發了不辦或有罪辦成無罪

yangzy 04/25 12:19殺人那個是見死不救也不是包庇

見死不救跟包庇是獨立相關

yangzy 04/25 12:21包庇要出包了然後用權力確保沒事

你要這種定義 我沒差 我尊重 我覺得都算 再舉例 之前協助搶手偷渡中國的那位 我也認為是包庇 但照你定義似乎不算

icestormz 04/25 12:22他們哪管那麼多啦 呱吉也是乖寶寶從頭

icestormz 04/25 12:22坐到尾的還不是一直被噴

就不在乎事實 只想找藉口維持心中仇恨

liu02112 04/25 12:24而且坦白講 中文裡知情不報跟包庇是有差

liu02112 04/25 12:26的 但不管是哪一種 最後報出來就不是

take3024 04/25 12:26檢討吹哨者樣態之文章開始遍地開花

liu02112 04/25 12:27知情不報跟包庇

所以我是說 之前算不算包庇 看來你也覺得算

LikeaG6 04/25 12:27這種理論能說出來的,就是鄉愿之鬼,信你個

LikeaG6 04/25 12:27

lemon81824 04/25 12:27不上班還敢講話大聲?

liu02112 04/25 12:28對 我正要講吹哨者 做了幾個月去舉發公

liu02112 04/25 12:29司不法行為 然後還被靠杯第一天知道就要

有趣的例子 首先徐不是第一個講的吹哨者 還有徐也不是舉發公司 她是舉發同僚 根本稱不上吹哨者 結果是失敗的例子 想想舉發同僚跟舉發公司的差別吧

liu02112 04/25 12:30舉發 之前的行為是知情不報一樣處罰

carbomd 04/25 12:31現在許就理虧怎麼做都不對,不過民進黨議

liu02112 04/25 12:32我只能說搞不清楚狀況才去檢討舉發的人

hsiung9 04/25 12:33護主心切阿 什麼詞都蹦的出來XD

連護主心切都蹦出來了

carbomd 04/25 12:33員倒是可以修改議事規則,明定需在議會時

carbomd 04/25 12:34間. 想必在民意下國民黨也不會反對,那也

carbomd 04/25 12:35可以因修改規則重新取得更高的制高點.

carbomd 04/25 12:36也算是對選民的一種負責認錯與檢討.

徐不敢 各地議會多數的國民黨更不敢

yangzy 04/25 12:40知情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2:57:05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2:59:20

ZeroArcher 04/25 12:59看看綠畜的腦子w

看看塔綠班嘴臉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3:10:20 ※ 編輯: shadowpower (218.164.163.250 臺灣), 04/25/2023 13:13:03

a9202507 04/25 13:12明明就查無不法. 什麼!本人轉彎了?

yangzy 04/25 13:17見死不救有時單純就是打不過不得已

yangzy 04/25 13:17很不相關

yangzy 04/25 13:18一定要舉發了才有包庇的問題

yangzy 04/25 13:19沒人舉發是要包什麼庇

z0 04/25 13:49笑死 原來還有瓜粉 提出證據來阿 啊 呱吉苦無

z0 04/25 13:49證據

dangurer 04/25 15:18不舉發叫做包庇 塔綠班智障真多

qaed 04/25 17:18看到這文章真的被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