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安高層被爆機場咆哮、耍特權提前出境
我倒覺得這有點矯枉過正了,
核22日,人家也真的買22日的機票,
但就真的可能沒留意21日需要登機嘛?
當然咆嘯是不對,也可以檢討,
不過比起個案放行,更重要的是,
是否以後出關時間前後寬限一小時之類的,
不然航班有延誤或是什麼其他因素,
彈性一點不會比較好嗎?
--
自己要買00:50的飛機....
難得有假想要多一點時間玩嘛, 咆嘯真的不對,不過境管提早一小時我覺得也可以討論, 畢竟也不是只有高層會有境管。
不是喔 這官員肯定是知情要偷的 搭飛機誰不曉得最少也要
我是覺得比較可能是沒想到海關會刷不過, 本來想說十二點之後的飛機就好了。
一個小時前出境 再怎樣也不會15分鐘前
你說他第一次搭飛機那我當他過
我就說了應該是沒想到會刷不過, 而不是想說十五分鐘就可以。
是0時15分起飛
00:00才能解除管制,飛機00:15就要起飛,自己白癡
。
是他自己沒留意是沒什麼好說, 但境管也不必斤斤計較那一個小時吧, 遇到就討論問題就好了,不用借題發揮。
嘻嘻,如果可以這樣放寬,納放更寬有什麼理由拒絕
去好好想想境管的意義,不是為了限制而限制, 而是要知道這些人的去向,提早一小時真的無傷大雅。
一小時不用斤斤計較,那到什麼程度才要計較?
本來就不是為了不讓他們出境而設限阿大哥
提早一個小時可以討論 1.5個小時呢~? 2個小時呢~?
那兩小時有傷大雅嗎? 三小時? 五小時? 一天? 兩天?
要滑坡就沒什麼好討論的囉,那我也可以說要管乾脆終生不讓他們出國就好了? 這樣要討論什麼?
你沒看到新聞都寫國安局內部都有針對這類情況發函通
知內部同仁要注意嗎
所以我才說可以討論,又不是說他這樣硬闖就是對的?
沒有不讓他出境阿,但為了讓他出境而破壞規矩怎麼選呢?
可以懲處阿,跟我說得之後可以討論有衝突?
只是要他照規矩而以誰說要讓他終身不能出國XD
學你滑坡阿,哈哈
如果剛好是欠錢要跑的就差這天呢?
啥= =
或者是殺人放火要跑的就差這天呢 電視都有演過
殺人放火都出來了,你會不會想太多?
你就直接說看看一小時可以通融那多久才不能通融嘛
本來登機時間也不會超過一小時,除了登機時間一定要提早進去的理由是?
誰滑坡阿,前提都你自己說的,又不是我
?????????????????????????兩小時三小四小時我說的?
自己犯錯,特權真爽
該罰就罰,該討論就討論。
那我就問你嘛,你說一小時可通融,那之後來個兩小時的呢
就說了,現在就是有這種狀況,兩小時是什麼狀況?合理就討論啊?
照王婉諭前一篇說法,移民署之前已經發過文不可以通融,
提醒出境官員要自己預留時間了,既已決策,不能再回頭通融
我是問你啊,你說一小時矯枉過正,那我就問你兩小時怎麼看
你說要討論,那就來討論兩小時可不可以阿XD
兩小時討論完再來是討論三小時四小時,懂嗎
我說一小時登機時間可以評估,兩小時你要評估什麼? 三小時四小時你要評估什麼你說說看嗎? 說不出來你在滑幾點的坡?
機場如果大又或者人很多,你跑的到,政客會在機場跑?
不懂你在說啥。
我根據機場曾經過關+登機要超過一小時的經驗說要兩小時可?
那你去說阿,乾我屁事?要滑自己去滑啊?
又有個人跳出來說他到機場登機前還要上廁所休息準備資料
你喜歡拉屎一小時自己去發一篇阿,笑死
要三小時,這樣可以嗎?
可以啊,你有這主張我支持你啊,很好笑而已
你說一小時可以討論,那你是要討論什麼? XD
我發了一篇討論登機時間一小時,不然你覺得我寫的是哪國文字?
叫評估三四小時就是暗示你,即使一分鐘也沒的討論啊
你覺得沒有就沒有囉,尊重你的看法阿,但是滑坡不要亂滑很難嗎?
憑啥要通融,誰犯錯自己承擔,特權真噁心
看不懂中文就算了啦,我有說要通融他喔?
照生活經驗過關之後十分鐘內就能跑到登機口是要通融什麼?
你自己去跑啊,反正跑不到飛機最後也是等。
算了啦,我已經知道那種詰問方式你看不懂,那就來討論一小
成年人了,把責任丟給別人!濫用特權!
成年人了,懂得什麼叫可以討論應該沒有很困難。
時合理性好了,我覺得過關到登機只要十分鐘,所以一小時不
合理阿,你有什麼討論的反面意見
沒有意見,你覺得不合理的地方我覺得很棒,你終於有理性的地方了, 問題是你覺得你能跑,家眷也不見得能跑, 還是我一開始說的,回歸本質不是為了限制而限制, 而是為了管理而限制,多那一小時就會有人員外洩機密的風險?
那為什麼不要多兩小時?
因為我覺得一小時合理,你覺得兩小時合理你可以提, 你怎麼不說一天發文扣打五篇合理,為什麼不六篇? 你覺得有問題你發一篇阿,我認為一小時的時間用於登機合理, 所以要怎麼跟您報告您才滿意呢?
或者說,你說要多一小時的依據是什麼?
我覺得 > 這三個自有回答到你嗎?
遲到一分鐘叫高鐵等你也沒問題的理論
我有叫高鐵等人?那照你這邏輯不是就叫飛機等好了?連滑坡都不會,0分。
自己刷白癡,機票00:15分,是不會多請一天嗎?
第一天去國安會嗎!!!!
那他是不是白癡我不知道,你跟她說阿,被告你家的事。
※ 編輯: louiswei1986 (118.163.102.13 臺灣), 02/07/2023 13:56:47今天又不是沒有給受管制人員自主權,自己沒有合理行使自主
權去規劃自己的登機行程,我就不懂你還說要寬限一小時理由
憑啥要機場為了你的疏忽,讓你耍特權放行
恩我不想講了,看不懂算了,我放棄。
到底是什麼?
我講第三遍了,境管不是為了限制而限制,如果你看不懂我也無法再多解釋了。
提前也叫其他機關配合的理論,真的合理!
如果討論不合理,那所有規定永遠都不要變好了?
問題不在多一小時有沒有風險,而是必須嚴格法律才有信用
天啊,所以我有說不要處罰了嗎?現在違法就罰這沒有問題啊! 我是說既然有很多人有過這個情況,為何不能討論給他們方便。 為什麼都把我認為可以討論的事情推導成我覺得他沒違法啊?
所以你覺得規定應該要為了這個人改成有多一小時登機提早放
行是嗎? 這就是你說一小時合理的理由嗎?
我從頭都是說可以討論,不是為了這一個人, 而是為了這些因公務而被限制出境的人, 這個人違法要怎麼罰都可以,很難懂嗎?
※ 編輯: louiswei1986 (118.163.102.13 臺灣), 02/07/2023 14:00:50可以事先申請 沒弄好就是自己問題
這人大概是會辯18歲01秒殺人,應該要放寬規定的人
你口口聲聲說要跟人討論,我問你一小時的理由是什麼你說因
為你覺得? 這哪門子的理由?
臨時有狀況 通融有必要當然可以
你確定你是要討論? 還是單純要別人認同你
機票 是當場買的嗎?不是吧
這這明擺的就是叫放寬“規定”,還不懂高鐵等人的例子哦?
法律沒有給予移民署決定通不通融的評估權力,就不可以給
當然是他白癡,上報了!立委開幹!
叫國安局老大出來解釋 解釋特權
我統一回好了啦,一堆文盲不會閱讀, 我沒有說這個人沒違法,也沒有要維護他, 該罰的就罰,我只是說這種情況可以討論, 移民署也發過相關文代表不只一個人有這個問題, 無論他是否為高層,我認為為了國家被限制出境的, 給予一些彈性跟通融其實沒什麼問題。 懶得回了,大家繼續吠吧~
※ 編輯: louiswei1986 (118.163.102.13 臺灣), 02/07/2023 14:02:36那記得買機票卻忘記申請對的時間
那我問你是不是法律要放寬17歲355天23小時59分的人去考駕照
?
因為照你的理論,不會出問題啊
而且一定不會出問題哦~~~~
這人又不是臨時狀況 買機票就知道是00:15班機了
他的意思是,要討論可不可以放寬以後登機有個提前解除管制
自己理論0分,還敢說
的時間
事情簡單點,特例再通融,哪些是特例就機場自己判斷。
ptt外行人講也沒用
但問題是,這個人所有行程都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又不是因為
什麼不可抗力規定他一定只能這樣做
全部都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就不要在機場吠
那至少要列明可放寬條件啊,不然管制時間細分到以小時為單
位啊
你要討論的話題,就不屬於ptt鄉民能討論的,
當然無法有共鳴
你請假時直接申請22:00解除境管啊
此人明顯是私人行程也不緊急,是拿他討論的屁
幹嘛脫褲子放屁說 24:00解除及恢復境管,但可寬限1小時?
你後面開始跳針用這案例來思考其他特殊情況,就標準立論錯
誤
自己的主題立論和後面辯護開始出現偏差,都沒發現嗎?
不只一個人有這個問題,還是不可以給予移民署法律以外的
自己去思考若用高鐵送器官而離器官失去活性的時間已經緊急
,該不該提前發車?不是緊急就真可以隨意破壞規定,好嗎?
的評估通融權力啊。你如果想修法給予移民署這個評估權,移
民署還不想要這個評估權咧。定死的規定才是最方便執行。
要這樣彈性就要一體適用不要他媽搞特權
垃圾政府就是有法律不執行或是選擇性執行然後說這是
通融
吳敦義孫子機場辦護照事件因為通融之後累慘外交部機
場人員的事忘記了嗎
結果飛機21日提早飛
遇事通融再通融,難怪台灣是行人地獄XD
推原po,這件事實質上沒啥問題,因為申請日跟飛機起飛時
間算是符合規定,只是中間流程耗掉太多時間,所以被迫要
提早查驗,也就會在申請日之前查驗,這是流程問題。
通過移民官到登機留半小時差不多了啦 又不是要坐shuttl
e 換航廈的狀況 看不出來移民署公事公辦有什麼不對
照規矩很難嗎?酒測超過0.1不算醉駕?想多玩一天不能多請一
天假?把照規矩的守法人都當白癡就對了?
當官的就該鞭,以為自己老大打壓業界
媽的吳敦義金孫事件的時候,民進黨有幫緩頰說「彈性點
,沒關係」嗎
請照規矩來
你自己也從0小時滑到1小時
五十步滑百步 一小時滑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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