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中選會說了 這次罷免用舊法 包括二三階段
剛剛中選會說明了
由於罷免屬於行政程序延續行為
這個月收件的罷免第一階段
後續第二階第三屆通通適用收件第一階段時的規定
就算立法院否決連署要付身分證影本覆議
還是趕快修法罷免要當選票+1都一樣
在新法還沒生效前收件第一階段
後續通通都是用收件時候的舊法
哈 行政體系直接判定要用舊法
被發起罷免的建議去找大法官釋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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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69.125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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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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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不是被藍白弄到人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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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什麼爭議啊 法就還沒實施啊
※ 編輯: peter080808 (42.70.169.125 臺灣), 02/05/2025 1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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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綠的也無法罷免。不也一樣
推
本來就是這樣 總統又還沒公佈
推
智障藍百般算計 結果害到自己
推
附身份證影本是藍白自己拖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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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藍丁超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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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好,到時候全失敗沒藉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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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都給你們了,輸了臉記得擺好
推
這還用中選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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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都知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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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行政中立本來就是個屁,塔綠完美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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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不知道啊 他們還覺得2/11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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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 第二階段連署就要用新法付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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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推
還有行政機關本來就可以解釋行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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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可以上行政法院訴訟~不用到憲法
推
「不溯及既往原則」源自信賴保護原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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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人民對於法律的信賴,相信法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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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對其權益有所保障,不能夠用行為發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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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制定的法律,去規範已經發生過的行為。
推
罷免應該要用選舉當時的法律為準
推
所以他門用舊法來罷免進行行為~就要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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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結束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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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一>二>正式投票
噓
新法沒生效要用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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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好像綠的都不會被罷免
推
被罷免的去釋憲,憲訴法不就這群人搞的?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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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諷藍白弄巧成拙!罷藍委遍地開花 「這3現在很有可能的狀況是 罷藍委用舊法 罷綠委用新法 法律有從新從優原則 當第一階段申請罷免時4
Re: [新聞] 選罷法覆議案抵立院 綠首波罷18藍委送 : 出第一階段罷免連署,僅有18位藍委,並拚15日前完成31個團體第一階段罷免連署。民 進 : 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第一階段罷免連署預計本周內也會送交中選會。而立院去年通過 的3
Re: [討論] 罷免蔡其昌第一階段達標在新法公佈前送去的都適用舊法 所以應該會有很多藍營想罷綠委急著送 但是這會有一個很大很大的風險 那就是 名單不夠乾淨 被中選會剔除 而沒過門檻X
Re: [討論] 選罷法覆議藍白會拖到最後一天我倒蠻期待 看看政府敢這樣"罷免藍委用舊法""罷免綠委用新法" 這樣搞 看看之後民進黨會跑多少票 好像就是深綠覺得只要能爽 能噁心到藍白沒啥不可以 但是這也只是青鳥這深綠同溫層的想法2
Re: [轉錄] 侯漢廷:正式罷免收件全 : 支 : : 持。 : : 法定日期前,簽的都是意向書,現在正式收件連署書,歡迎北投士林正義感的民眾, 踴1
[黑特] 選罷法調高門檻要在2月前否則只適用舊法我看了一下這次選罷法沒有調高罷免門檻為當選票數+1票 但好像方向是明年初就要再次修法,那次就會調高門檻 如果要調高門檻必須要在2月前修法 因為2/1就能開始罷免連署,連署成功就送送交選委會進入二階段 到時候沒有修法讓法規生效,依照行政程序法從新從優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