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藍綠敢改選罷法防落跑嗎?
如果要防落跑,就直接改選罷法:
「民選現任公職,凡登記為其他公職候選人者,自中選會公告為候選人日起,原職務視同離職,應重新辦理補選。同一公職參選連任者不在此限。」
藍綠誰敢帶頭開這個槍呢?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2.216.220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nogood (59.102.216.220 臺灣), 04/29/2023 12:46:36
推
藍綠都烙跑廢物
→
高虹安跟賴香伶:
推
如果現任公職不能選,那就沒人能選連任,
→
你以為"其他公職"就能避開?答案是不行,因
→
為屆次不一樣,在法律解釋上就會變成不是"
→
同一公職",你寫的法律條文自始矛盾,所以
→
不是有沒有人敢的問題,是你的這把槍就是
→
一把膛炸槍,你如果覺得這樣才對,你就拿
→
這個當成你的政見去參選立委就好,不要等
→
,你這屆還來得及
推
改這個很白痴 參選是自由
推
改集中選舉就可以避,總統.立委.縣市長.議
→
員.村里長,全部同時選,任期四年一次
→
猴子罵黑金一樣不敢對付啊
→
綠的敢嗎? 笑死
5
[討論] 叫人做好做滿 為何不修法總統市長同時選一直在那邊叫人家做好做滿 但人往高處爬 有機會爭取更高位置服務更多人民 現任市長為何不能落跑選總統? 何況X
Re: [問卦] 選罷法哪步走錯了?現在罷免通過了,我個人認為是該填起現行法律的漏洞了... 翻開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來看 其中第92條之第1款 現行條文如下 「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其於 罷免案進行程序中辭職者,亦同。」 這個敘述基本上,我覺得是根本不清不楚...1
[黑特] 大多藍綠檳都沒資格說落跑吧!幹!最近hoho也準備要落跑了 民進黨 周春米立委,落跑選市長 鄭運鵬立委,落跑選市長 蔡其昌立委,落跑選市長![[黑特] 大多藍綠檳都沒資格說落跑吧! [黑特] 大多藍綠檳都沒資格說落跑吧!](https://i.imgur.com/Qfj7nr5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