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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柯黨:林姿妙 應知所進退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柯黨:林姿妙 應知所進退作者
berryc
(只玩阿普軒)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9

※ 引述《royaljing (royaljing)》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DeS4Drz.jpg

: 同理:高虹安涉貪遭起訴
: 柯文哲 你噁不噁心
: 別人也一樣被起訴
: 你看看你
: 什麼瞎標準
: 整個黨都不要臉到一個極致
: 別人的貪才是貪
: 柯黨的貪都不是貪

再同意不過了

林姿妙縣長任內爆出弊案被起訴,就該辭職縣長職務!知所進退

同樣標準,我在這裡呼籲柯主席, 應該用同樣的標準對自家人

請立即下令高虹案委員,請辭立委職務,以示清白!


做不到你就是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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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33.19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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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d220 08/15 23:26他本來就雙標啊,這要求對他來說有點強

bread220 08/15 23:26人所難

MVPGGYY 08/15 23:27妙妙的案子好像也不是縣長任內,而是她前

MVPGGYY 08/15 23:27面在當鄉長任內的

MVPGGYY 08/15 23:28你這招要護航,可能要先查清楚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822inv003/

這條是在縣長任內,裡面提到免徵地主土徵稅..這縣長職權啊

※ 編輯: berryc (36.226.33.197 臺灣), 08/15/2023 23:33:17

scratch01 08/15 23:31縣長任內阿,在爆出來的時候在當縣長有

scratch01 08/15 23:32錯?

MVPGGYY 08/15 23:33因為原po主張高犯案的時間是在立委來幫柯

MVPGGYY 08/15 23:33黨要求妙妙這題護航啊

縣市首長是行政官, 立委是民意代表 我相信兩者的業務內容差十萬八千里

※ 編輯: berryc (36.226.33.197 臺灣), 08/15/2023 23:35:02

MVPGGYY 08/15 23:46原來貪污還要看是民代或行政官,難怪柯黨

MVPGGYY 08/15 23:46新收一個收賄前科的金門縣長也可以了,因

MVPGGYY 08/15 23:47為他也只是在民代時期收賄,繼續當縣長就

MVPGGYY 08/15 23:47沒關係XD

kevin190 08/16 00:12妙妙是發生在縣長任內,很湊巧的變更親

kevin190 08/16 00:12朋好友的地目,有沒有發大財就不說了

MVPGGYY 08/16 00:28妙妙案子好幾條,有的是她前一個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