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國民黨不用刻意去修選罷法了吧?
※ 引述《geordie (夢の住民)》之銘言:
: 事實證明,現行的選罷法的罷免門檻還行,
: 韓總被罷成功顯然是因為搞到連自己人都受不了了才成功的
: 現在罷樑失敗,國民黨應該沒有理由再弄選罷法了唄
雖然這次沒罷成,但是我還是認為罷免案成立也太容易了
連署書合格數只要達整選區選民數的1/10就能成案是怎樣?
還有,做滿一年後即可提罷免,這也太隨隨便便了吧?
我認為,必須修成連署書合格數達整選區選民數的3成以上,並且必須做滿任期的6成以上 才可成案.但同意票1/4門檻依然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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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9.22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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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的3/4罷個鳥…
推
連署書要超越得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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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失敗 後面可以擺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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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腦袋就只能這樣,別勉強了
推
※ 編輯: Bush731 (1.160.39.228 臺灣), 10/13/2024 17:54:14
任期3/4等你連署完都要選下一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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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浮濫到有剩,根本癱瘓國家公共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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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避免報復性罷免造成社會對立 許智傑:罷不需要 其實甚至應該取消25%門檻,直接雙方對決 不然門檻太高,根本罷不了,只要呼籲大家不要出來投票就可以躺著面對罷免案 韓國瑜當初不就天真的想利用門檻保護自己不被罷免,還叫大家別投票 這樣根本剝奪選民的罷免權力1
Re: [新聞] 謝國樑罷免二階連署將啟動 藍提修選罷法我倒覺得有問題是提案、連署門檻, 提案1%、連署10%,門檻真的超級低, 等於是有一小撮人對現任首長不爽就能發動, 藍綠支持者動輒佔一個選區的30、40%, 要找到其中11%來提案連署說不定光黨員就夠了,1
Re: [新聞] 基隆連署查詢單狂寄有一家四口都收到 市見微知著, 一個市長認不認真從這個小地方就能看出來, 也就同時證明拆樑行動完全站不住腳。 罷免連署審查本來就應該從嚴處置才合理, 畢竟成案之後,必須浪費大量的納稅錢舉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