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有權自行採買高價飛彈嗎?事後不追責?
美軍火商「雷神公司」採購的兩項軍購案遭到嚴重浮報價格,讓台灣成冤大頭。
軍方調查指出,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當時「先斬後奏」,擅自用剩餘款與美方繼續簽約
採買飛彈!
顧立雄指出:國防部事前根本不知情,並證實當時確有程序瑕疵,後來已把全案報上來,並經立法院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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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
你在公司上班,先斬後奏害老闆損失一大筆錢,老闆會不會開除你,還要求賠償?
還是說空軍花的不是自己的錢,所以不重視?
如果不是綠色,檢調是不是就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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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去查
噓
根本不是買新飛彈,中國時報把兩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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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案子搞混
推
有花到你的錢嗎?在那叫什麼
推
美方浮報價格檢調要查啥低能雜種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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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你去查美國軍火商阿 白癡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