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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iPhone 無法賣因修 NCC 法? 翁曉玲:呼嚨!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iPhone 無法賣因修 NCC 法? 翁曉玲:呼嚨!作者
c1830
(圈圈)
時間推噓 推:2 噓:2 →:8

今天在一個 3C 網站的新聞看到
(這裡:https://applealmond.com/posts/240525
因為最近 NCC 組織法修法的關係
將導致我今年預計要換的 iPhone 16 延後開賣

然後又意外的看到了之前 5 月初的新聞
(這裡:https://tinyurl.com/3bcjp73m
之前還沒注意到,今天認真看這篇才發現
曾經擔任過 2 屆 NCC 委員的翁曉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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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9條,手機認證審核可以授權給3個委員組成的委員會議決定,不能授權的項目中,根本不包括手機的審核,因此翁柏宗(現在 NCC 副主委)昨天談話就是呼攏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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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秉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我就去看了一下他說的第 9 條
(貼連結給大家去看:https://tinyurl.com/438d7wup
好像沒有看到他說只要 3 人就可以審的那件事
整個 NCC 組織法的條文我用「三人」、「3人」都搜尋不到他說的事情
甚至我看第 9 條第 2 項第 6 點,說通訊傳播業務的公告、許可一定要開會審議
我不確定 iPhone 到底算不算通訊傳播業務啦,但是我問 ChatGPT 他說是

我想請問,是不是我資質駑鈍看不懂這種文鄒鄒的法條的邏輯?
該如何正確解讀曾經是 2 屆 NCC 委員針對 NCC 業務所作的解釋呢?

自己補充:
我在文章發出去之前又再求證了一次
終於在「NCC 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中看到了!
(這裡:https://tinyurl.com/2mfwyere
在第 10 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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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委員會議,由委員三人組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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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樣就可以不用開全體的審議委員會了嗎?好像也不是
很多規定都有說,分組委員會的結果要提報審議委員會作最終審議。
但因為條文太多了,我怕有漏看的,所以我把這整件事以及兩份條文丟給 ChatGPT 來問大家有時間可以看一下:
https://chatgpt.com/share/b7cc6bb1-32fa-48f7-afad-4aa886526e06

以 ChatGPT 做出的總結,iPhone 的輸入算重大事項,應該是要召開全體委員的審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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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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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bar 07/19 15:15操你媽的綠狗官

bryan910015 07/19 15:17操你媽的藍上人

a1202799 07/19 15:21翁上人說啥就是啥!綠營只會騙~

pupu20317 07/19 15:27反正就等看看嘛,我之前聽尚公說他原

pupu20317 07/19 15:27先也是說無法買到iphone是胡扯,但翁上

pupu20317 07/19 15:27人他們修完這條法條後,尚公改口說可

pupu20317 07/19 15:27能會影響咧,不止iphone,很多3C產品

pupu20317 07/19 15:27都會被影響

Gavatzky 07/19 15:38青鳥愛台灣 不買國貨不挺國旅不看國片

watertip 07/19 16:02感覺應該要有常設機關的事務官來審理這

watertip 07/19 16:02種日常事務才對,又不是設新聞台這種事

watertip 07/19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