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陳佩琪會吃貪污治罪條例?
陳佩琪任台大醫師公職
醫師不開業獎金
https://www.mohw.gov.tw/cp-4343-86-1.html
「醫師不開業獎金」非僅單純鼓勵醫師不開業或兼業,專心從事衛生行政工作之獎勵性質,而是更具積極延攬醫療機關醫師人才,健全醫療保健政策核心價值
本部及所屬機關編列「醫師不開業獎金」係依據行政院函頒之「衛生醫療機關醫師不開業獎金支給表」,按具有醫師資格者所敘職等、級別予以編列(每人每月支領額度自20,700元至50,000元)。
要 旨:
衛生機關為鼓勵公立醫院等醫療保健工作對於院內事務全力以赴,加強為
民服務,而設立不開業獎金辦法。凡未在服務單位以外自行開業,或未在
其他單位兼職者,每月可向其服務單位請領不開業獎金新台幣數千元:否
則,不得領取。甲、乙兩位醫師均為公立醫院醫師,甲在宅設立診所,於
下班時間執行醫療業務,乙在下班時間至私人醫院兼職執行醫療業務,每
月均向其服務單位請領不開業獎金,在請領不開業獎金之印領清冊載明其
未自行開業或在其他處所兼職,並親自簽名蓋章分別領取不開業獎金。法
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法律問題:衛生機關為鼓勵公立醫院等醫療保健工作對於院內事務全力以赴,加強為
民服務,而設立不開業獎金辦法。凡未在服務單位以外自行開業,或未在
其他單位兼職者,每月可向其服務單位請領不開業獎金新台幣數千元:否
則,不得領取。甲、乙兩位醫師均為公立醫院醫師,甲在宅設立診所,於
下班時間執行醫療業務,乙在下班時間至私人醫院兼職執行醫療業務,每
月均向其服務單位請領不開業獎金,在請領不開業獎金之印領清冊載明其
未自行開業或在其他處所兼職,並親自簽名蓋章分別領取不開業獎金。法
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研究意見:甲說:依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
罪處斷。
理由:本條明定「利用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而非「利用執行職業之
機會,詐取財物」。因此,祗需詐欺行為與其職務有關,即構成本
罪,不以行為人合法或違法執行職務為要件。領取不開業獎金之條
件有二:一 為公立醫院等醫療保健工作人員,二 為未自行開業
或兼。從而,有此職務而又自行開業或兼職,或無此職務者,均不
得領取該項獎金。甲乙兩人雖以醫師資格開業或兼職,若無公立醫
院等醫療保健工作人員之職務,根本無請領不開業獎金之資格。因
此,甲乙兩人以其只在服務單位執行業務而未自行開業或兼職,向
服務機關領取不開業獎金,即係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 (最
高法院七十八年台上字第二七九○號判決、台灣宜蘭地方法院八十
三年訴字第三六九號判決) 。
乙說: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論處。
理由: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罪,係以利用合法或違法執行
職務之機會詐取財物為要件,非以詐取公有財物為要件。必行為人
利用其職務詐取財物,始足當之,如與職務無關,即無利用其職務
上之機會詐欺可言。甲、乙兩人係以醫師資格自行開業或兼職,非
以公立醫院等醫療保健工作人員之職務自行開業或兼職,其領取不
開業獎金與其職務無關。因此,甲、乙兩人並非利用執行醫療職務
之機會對病患或其服務單位施用詐術詐取財物,乃單純向其服務單
位詐取財物 (台灣高等法院八十四年上易字第十七六五號判決) 。
丙說:應為無罪之判決。
理由: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務員除非法令所定外,不得兼任他
項公職或業務。甲、乙兩人違反規定在外開業或兼職,而又領取不
開業獎金,乃單純違反前開規定應否繳回獎金之問題,不能遽以刑
責相繩。司法行政部六十七年行二十七日 (67) 刑二函字第三七八
號函亦稱:公立醫療機構醫師領取「醫師獎勵金」後,仍利用業餘
時間在外開業或兼業者,僅屬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問題,尚不
構成刑責。
初步結論:擬採甲說。
研究結論:應視與其職務是否有關而採甲說或乙說。多數採甲說。
法務部檢察司研究意見:以研究意見結論為甲說為當 (法85檢 (二) 字第一○三三號
函參照) 。
佩琪有機會貪污治罪條例?!!
七年起跳
不過有案例
認罪從輕發落
佩琪也一開始就認了
要關多久
就關多久
犯後態度良好
法官不知道會怎麼判
--
一家子法盲,關進去好好反省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齊齊
柯文哲進去關的話應該會緩刑吧
鼻鼻的例子在前面了 琪琪自己好好想想
柯之前在台大那筆爛帳也是用貪污辦啊
,PG當然也是
匪逃匪多會:鮭魚 一起阿 才不無聊
認罪繳回不法所得有機會緩刑吧?一般是
不認罪才重判
== 88
這有得凹 因為它兼業的不是醫療而是賣咖
啡(號稱)
PG一定完蛋,因為她有領補助,還在外面
開人頭公司
不然她幹嘛自己寫臉書認罪拼減刑?
阿童哥認罪一樣進去蹲,PG可以準備到龍
潭了
pg已經認罪協商了,投降輸一半行不行
看來柯全家ㄧ起進土城
欸靠 還有這個決議ㄡ
土城一家親
笑死
佩琪這個兼職的部分頂多罰錢吧…頭
大的是其他的,但是他會認罪也是緩
刑等級
九月就退休,晚節不保
PG沒有有領補助的話,最多就是3年以下,
認罪應該可以緩刑,但是如果拿了錢,又
跑去開公司,就是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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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醫生看到科技業分紅會覺得絕望嗎牙醫表示 爭什麼爭 我說在座的各位 都是XX 小弟年約40 待過醫學中心 地區醫院 區域醫院 目前開業醫 末段醫科 當年聯考扣掉生物 剛好能上NTUEE 先說結論 科技業有景氣循環 台灣醫師沒有循環 幾十年來一路往下 沒有盡頭 沒有下限14
[問卦] 有沒有醫師收入的八卦???就算扣除住院醫師 發現關於醫師收入的範圍極大 最少的像是不賺錢科別的主治 一個月就25~30萬 中間一點就大概說是月入50萬 然後高一點自己開業的可以月入破百或更多12
Re: [新聞] 愛莉莎莎粉的反擊 台大醫蒼藍鴿一戰成名被檢舉!院方調剛看國考版就這公立醫院的住院醫生是不是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戰了起來。 小弟查了一下,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9條規定,住院醫生是用聘用人員條例聘用。 銓敘部過去解釋函令,也有提到聘用人員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那台大醫院住院醫生應 該算公務員服務法適用範圍。 銓敘部85.2.27.(85)臺中甄一字第1256915號函: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聘用人員,係公7
[問卦] 大醫院醫師出來開小診所的卦?如題 想問一下 就是台灣診所越開越多 大部分都會把醫師的學經歷 秀在顯而易見的地方7
Re: [北美] 醫療業去美國生涯抉擇這表示她還沒開始走綠卡流程。 到真正拿到綠卡還有大概兩年的時間吧。 這中間的變數太多了,再加上現在經濟下行, 你也不知道她的工作穩不穩定。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把台灣的工作繼續做下去,6
Re: Fw: [新聞] 清大首屆學士後醫學系放榜錄取23人 她放看到很多人在酸公費 其實……當個衛生所醫師也沒有不好 你自己發自己年終獎金 基本上不要弄到360萬,太貪了X
Re: [討論] 藥師在婚姻市場真的沒有很受歡迎嗎?小弟物理治療師,認識許多醫師藥師 其中很多比較是不對的 就薪資成長來講,真的努力的藥師(自行開業、和醫師合作等等)基本上破10-20w是可以的。 另外我自己是開業的治療師...薪水也是破10w以上 說真的,薪水的多寡是取決在怎麼發展,2
Re: [問卦] 台灣醫師總量為何不提高?醫師數量過少? 「哪個地方」的醫師數量過少? 「哪個專科」的醫師數量過少? 「哪個專科當中的哪類醫療服務」的醫師過少? 就地方來講,都會區還是離島或偏鄉區的醫師數量過少? 增加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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