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東岸廣場到底是大日簽約還在NET啊?
欸我這兩天看大家一直戰基隆
我有件事情看不懂
有人說NET被評為績優廠商, 有優先簽約權
可是不是一直在講簽約的是大日嗎?
大日被講停車場弊案被拔掉優先續約權了
那續約權在NET身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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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魚人海賊團 是怨念產怪物的集合體
他們害怕 先人 的仇怨被遺忘
害怕對 人類 憤怒冷卻之日...而惶惶不可終日...
為了自己聖戰的理由一直期盼 人類 的邪惡
這群噬血的 怪物 甚至從未希望過 魚人族 的安定祥和
這些 怪物 的仇恨裡根本沒有實際的經歷...也沒有意志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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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搞錯重點了,現在是謝國樑沒吸毒才
是重點
優不優先續約其次 net出錢蓋2-4而且你
基隆發給net建照
發照 就是問題呀 難怪塔綠班死命救
沒料市長 可悲 gogoro勒
重點是濫權派警吧 把自己當法院
你基隆發給net建照就已經沒有大日的事
了
各說各話就等法院判決很難嗎
洗地仔一直想洗成沒爭議欸
發建照跟經營權有什麼關聯? 看不懂!
我就這樣講我跟你講你聽的懂嗎?等法院判
決很難?現在就謝國樑不知道在急什麼,自
己跑去一直違法
發建照跟經營沒關聯 但跟產權與強盜有
關連
吸毒跟簽約也沒關吧? 除非是精神不志下
塔綠斑就洗地啊
跑去簽約!
我本來只看強盜罪是否成立,現在多一
個沒吸毒www
當作基隆市全拿我也沒意見啊 但就等法院
判決很難嗎?
塔綠就喜歡亂畫重點
如果已經打算不跟NET續約、為什麼謝一整
年不去把產權登記下來
各位專家不斷提出基隆市多正當ok 但關我
屁事 那是法院法官要看的 我只看判決
基隆市府跟大日簽ot 大日又跟net私
下簽約 然後大日在續約時同意將1-4
樓商場移交給基隆市府
因為大日的契約到今年2月才正式結
束 結束之後馬上就跑登記流程了
土地不是 NET 的
房屋不是 NET 的
合約不是 NET 的
然後 基隆市政府發建照給NET蓋2~4樓?
那還沒跑完登記流程就可以標出去喔?天才
我買預售屋 差不多蓋好時我就叫警察去
點交 大概類似這樣
我只想知道半夜帶警察去ok不ok而已
我也只想知道帶警察夜襲這件事okay嗎?
建照當然是基隆市政府發出的,問題是
誰發的,那個黨執政發的,有人知道嗎
?
半夜警察不准出勤? 笑死
藍的都有說帖我看到爛了,就是等法院判決
,夜襲就是違法
沒人說警察不能半夜出勤,但要有依據啊
這種回應方式真的很糟糕欸
終於有人問出重點,簡直像強盜,還一堆圍
事共犯
藍的說帖怎麼凹都沒辦法解釋警察的問題
前市長一年一簽,現任都想簽30年誰有問題
企業或法人就能當起造人,產權跟建照不
請問那批警察執行的是什麼勤務?說得出來?
一定有直接關聯吧!
二到四樓拆掉吧
簽300年也沒差,基隆人沒意見就好
唯一關心強盜罪是否成立
然後俺是支持小愛爸當好當滿的
理由就是這樣會有有趣的事可看
風電簽幾年?
他應該是會連任沒問題吧 lol
建照就基隆議會通過發給net
你就不要搞到net火大2-4全拆,微風你就自
己玩
這件事情最神奇的就是網路上查不到一個較
客觀的說法 就兩邊都有爭議點 另一邊就猛
打那塊 只能等法院判定 但判定出來大概也
有得吵
拆不拆我也覺得無所謂,現在要看哪個下屬要
當替死鬼而已,蓋章是副市長,帶隊的是分
局長(穿便服?)然後那些出勤的員警就是
最衰的那群
後面一定變成互推大會啦
重點是因強盜市長去強搶民財
有爭議的事情本來就是等法院判決
這案子我也不敢說NET穩贏,兩邊都有
主張產權的空間
但重點是法院還在審理的事情,謝公子
怎麼可以直接派警察去拆家
重點不是產權 是強盜這件事
合約問題弄到刑事 然後越來越急
符合公共利益,現在商場也正常營運是事實
笑死有個低能兒在跳針沒人理
NET有說寧願拆掉啊哈...微風重建?
其實等法院判決出來再動手就好
要是真的沒有產權,NET寧願拆掉也不會給
一開始廠商還大言商場底下一堆不可擅用,
結果被實際打臉,不是嗎?
微風爽的,所以謝國樑才要搞侵佔啊
法院判決還沒出就動手只會落人口實
不就是想貪免錢的不要臉
都上法院了 就是等法院判決 很難懂嗎
推文有個幹不到妹的柯粉援助民在吠欸笑爛
,低賤族群滾回山上酒駕啦
符合啥公共利益啦XDDDDDDDDDDDDDDDDD
綠就選擇繼續圍事,基隆市民看在眼裡
現在是要蓋捷運還是蓋鐵路嗎?
NET就等法院判決啊 那麼急著鎖門幹嘛
? 不然隨便一個尼特流浪漢把你跟大
月在幾年前買的雞舍上鎖 還叫你告贏
把一個經營績效良好的商場轉交給另一
才能開鎖 還不直接叫警察來抓回去做
筆錄攆走?
個廠商營運,是符合啥公共利益啦XDDD
就很簡單 警方破門的依據在哪裡
主張東岸商場市府財產繼續營運,屬公共利
益
Net鎖門有問題,支持基隆市政府提告
爭不爭議擺一邊 強制執行有申請了嗎?
收回市產,對方假處分駁回是事實
公共利益真的好笑 NET回饋的收益還比微風
好 公共利益在哪?
警察破門就有問題,沒搜索令,市政府帶
一票人把你大門撬開,這個不罰不告以後
他看你不爽要強徵就帶警察破門也是剛好
而已
講NET回饋是在搞笑?
NET鎖門不用依據 基隆市破門要依據
胖虎是你?
哪次強徵不是這樣?
起造人應該是基隆市政府
NET哪來回饋收益 5000萬是大日公司
給的啦 造謠成這樣也太誇張
產權就是市府的啊,這有什麼好爭議的?
NET跟基隆市府又沒合約關係 怎麼會
有回饋
鎖門要什麼依據= =沒依據我還不能鎖門了
急著送給前女友也不是這樣搞
假處分駁回了,還要怎樣?
就算謝手法粗糙破門,那也是跟大日的問題
要法院開的強制執行
裡面的租客已換新約 產權未定 法院
駁回假處分 你是要鎖屁門
大日都沒講話了,還要怎樣?
回歸法律,產權誰的?
奇怪那些警察看到鎖門的現行犯怎麼沒有抓起
來?NET的律師應該是現行犯吧?
憑甚麼妨礙新房客進駐 人家的租約
跟得標目前都是合法正常執行中
房東就算要找警察破房客門都要法院依據啊
現在net就是洗謝破門而無視產權方面有無依
據
阿你早點讓法院強制執行 就不會妨礙了
依照合約收回市產,天經地義,對方假處分
被駁回是事實,一堆人替強盜圍事,是要怎
樣啦
所以才問當場員警 法院強制執行了嗎
照你們的說法 破門鎖門誰對誰錯
等法院判決啊 現在就直接說鎖門沒
錯破門錯才搞笑吧
那把鎖門的抓起來好了
員警沒有執行啊 維持現場秩序而已
執行的是鎖匠
法院就沒強制執行命令阿 誰叫警察去的?
這裡這麼急 就知道林右昌肯定出包
假處分都駁回了,有什好講,好爭辯的
法院沒強制執行 我鎖門防小偷還要依據?
好笑 裡面東西又不是你的 防什麼小
偷
法院有准你自行假處分嗎
執行破門的是鎖匠 那警察在那邊不抓人唷
員警現場至少要抓一個人吧?要嘛是破門的要
嘛是鎖門的,他都沒抓,用什麼名義出門的
破門怎麼會不需要依據 拜託要不要看一下
自己在講啥
假處分被駁回的理由是產權不明啊。
。。
警察你只要拿著法院的強制執行來 隨便你
你未能證明房子是你的 為什麼警察
要抓鎖匠?
問題就是沒有
東西不是你的,破門有問題嗎?
那警察來幹嘛
那為什麼警察不抓那個侵入他人財產的律師?
反倒是微風跟裡面的新租客都有合約
在手 乙方大日不反對點交 那警察要
抓誰
東西就算不是NET的 難道是微風的?
照你們事實占有的理論的話 是裡面
那些餐廳的
大日都沒意見,輪得到net來嘴?依據?
net的店面在一樓 是要事實占有什麼
某c這麼激動幹嘛^^
NET不用嘴 是我們一堆善良市民看到警方
沒有強制執行就破門
善良市民們可不可以嘴兩句 可以了吧
今天依法論事,政府手段粗糙可以批評,問
題是人家有產權,大日也沒反對,乾net何事
?
Net有產權嗎?
沒法院判決可以鎖門 那沒法院判決
就破門只是禮尚往來啊
市府也沒產權,地籍謄本記載的很清
楚,基隆市政府只有地下到一樓產權
。
現在演到市長沒有吸毒XD
沒法院判決本來就可以鎖門 你想破門就要
法院的強制執行 不就是這樣嗎?
還在破門 就是開放空間 破你個大頭鬼
啦
看清楚圖片,乙方就是大日,從頭到位都是
與大日的法律關係
乙方大日未獲續約,根據規定,甲方有權收
回
設備也包含鎖啦 鎖是市府的 市府爽破
壞自己的鎖 干 吱蟑側翼屁事
net連乙方都不是,有臉來罵人?
重點是 市長很好當 新竹2.0
Net從頭到尾都是個「類二房東」,跟基隆市
府是毫無任何關係
是以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
NET有沒有被動獲得產權有疑慮沒錯
但是這是法院判決的事 哪有還沒判完
就動手的?
站你媽 哈哈哈哈!
大日市府都沒有產權,也就沒有收回
的標的物,等產權判決確認才會有標
的物,屆時才能強制執行,這麼急就
是有問題啊
強盜罪在法律上好站得住腳
把腳砍掉然後扔進基隆港呀! 哈哈哈哈!
那個契約法院也公證過了 還需要個法
院屁判決? 是NET要上法院主張合約無
效 才能對市府財產做任何動作
契約為ot案,就是地下到一樓。。。
二到四樓是簽約後net進駐才蓋的。。
。
簽約就有寫要蓋2-4樓給市府
有兩個重點:1.那棟樓的產權到底歸誰
;2. 是否該用警察介入此事,如果是
私權爭議怎麼能動用警察
已經動用啦,所以才好玩
如果如此那又更有趣了,簽約的是大
日,大日蓋的才有轉移問題吧,問題
蓋的是net不是大日
為啥林右昌給net建照,憑甚麼不是給大日?為
啥林沒有處理產權問題?
林有問題不代表謝沒問題
對啊林要檢討一下 不過警察權應該不是
林動用的吧
而且當時議會同意給建照,議會藍大
於綠喔。。。
那議會也檢討一下 但議會也沒動用警察
權就是
出資者是NET,為什麼建照給大日?
NET是物理上站不住腳吧 一堆警察車進來
大日是簽約方,結果大日沒依約增建
,實際增建的是net
乙方大日自己簽訂的契約,涵蓋到四樓,跟
你路人甲有什麼關係?微風合法得標耶
路人甲佔地為王,鳩佔鵲巢,自蓋樓層,於
是租金都不用付了,直接合法化
當時議會同意給建照?若是違反合約,市府
怎可提案?提了案又通過,難道不像是當時
市府拿議員頭顱來墊,不然,邏輯、依據在
哪?
沒有產權的東西寫進合約不代表取得
產權喔
236樓 警察只是來保護市府官員的 你
有看到警察打人押人嗎?
當時市府是否違法,是否隱匿違法,是否有
貓膩,是否存有不當利益?
這些難道不該由當時的市長來說明?
當時市府有沒有違法跟現任謝國樑市
府有沒有違法兩回事啊
甲方與乙方有約在先並點交,路人甲net放鎖
頭阻止,這叫什麼?
哪個商場打烊不鎖門的???
案件脈絡約來越清晰,一堆綠粉側翼綠媒開
始在滑波,轉移焦點注意力是事實
笑死,都已經要點交放鎖頭?
哪裡清晰,連謝市長本來說產權重大
發表結果記者會講自己沒嗑
一堆綠粉不看證據,廠商沒有具體舉證是事
實,就一再滑波,不顯尷尬
合法得標人是微風等著換約給他們,請問租
約到期的大日都沒意見,要你路人甲出來妨
礙?
正常的點交就不會在大半夜,也不需
要帶刑警啊
產權綠粉早已不再爭執了,一再滑波鎖頭,
有點好笑
原來點交需要警察保護,了解了w
之前net就有前科,謝手段粗暴是可以理解的
依照合約截止時刻,就在2/1凌晨,這時點交
本即天經地義,一堆在滑波什
租約到期未辦,搞到上法院還不是輸,人家
謝不跟你玩這套
市府請警察維持秩序,天經地義,不然,難
道市府還要另請保全?滑波、偷換概念要有
下限
net很明顯就是想鳩佔鵲巢,佔地為王,以小
吃大,用風向民粹輿論打擊謝
連乙方都不是卻想用這招先蓋先贏的方式來
吞,市府可沒這麼笨
Net被看破手腳了
市府看起來很聰明,繼續看他們怎麼處理
NET這件事好了,一定可以學到很多
微風合法得標人,姑不論謝與其以往的因緣
,讓微風準時進駐有何問題?
所以為了沒產權的net而無視合法得標人微風
的權益,這是可以的嗎
沒問題吧,就看聰明市府如何處理
其他地方政府要好好學習
市長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做的決定可
以算數嗎?
笑死
邱錫郎 那net沒產權建物也非法 那就拆
掉啊 搶三小
基隆市府搶違建出動警察喔 邱錫郎
別忘了可是要簽名的
這不就證明net不是路人甲而已嗎?ww
w
放心好嗎,聰明市府會妥善處理這件事的
至少我目前看得蠻開心的
推文一堆法盲,就算契約有效,NET站不住腳
,要收回也要法院執行處發強制執行命令啦!
自己找警察去收回就明顯違法行為,還在護航
大日同意把 net取得建照蓋的建物給市府
市府敢收?
是NET違法鎖門 是NET要先去法院告等
判決下來 才能鎖門 不然鎖直接點交給
市府了 市府爽破壞自己的鎖 干側翼屁
事 NET 是有哀:「啊 我的鎖 30塊 」
嗎?
1.產權要移轉登記。2.建照是發給基隆市
Net就有鬼
梅西毒才是重點
你以為為什麼謝急著要換鎖,我看是怕net拆
掉2-4啊..
笑死 塔綠班 還在 顛倒是非 建物 就屬
基隆市政府 的 還能 一直洗 祝所有 沒
有 良心的 塔綠班 絕子絕孫
爆
Re: [討論] 柯文哲會後悔得罪民進黨嗎97
[轉錄] 四叉貓 。 劉宇(滾動) FB-黃國昌頭上的90
[黑特] 快訊!百萬小草北檢外集結聲援柯文哲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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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飆捍fb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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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游盈隆:如無意外 柯文哲今晚將重獲自由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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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柯文哲拿木可的錢買股票47
[討論] 蔡壁如早就警告過柯文哲了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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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幹你娘館長這次真的生氣了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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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黃珊珊FB起訴內容證明每週爆料內容荒謬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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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柯文哲總共私下見小沈15次31
[討論] 北院抽籤 「衛」股中籤30
[討論] 館長每秒可讀56字!!!23
Re: [黑特] 1500 某時某地 沒證據 無罪28
Re: [討論] 柯文哲拿木可的錢買股票26
[討論] 等等法官會開多少交保金啊?19
[討論] 要有什麼證據小草才相信柯真的犯罪?25
[討論] 「朕是雍正帝 不會讓你變年羹堯」是啥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