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塔綠班法學神沈伯洋真的被吳宗憲打臉了
※ 引述《qm21 ()》之銘言:
: 塔綠班法學神沈伯洋真的被吳宗憲委員打臉了嗎
: 懶人包:
: 吳宗憲說覺得他做的不對就依立法委員行為法送他去紀律委員會
: 就是正確的作法
: 沈伯洋說違反利益迴避才需送紀律委員會
: 酸吳宗憲看不懂中文
: 可是立法委員行為法好像沒有說只有違反利益迴避才能送紀律委員會
: 法學博士真的被打臉了嗎怎麼可能
沈伯洋應該是指這段:
第 22 條
立法委員行使職權就有利益迴避情事之議案,應迴避審議及表決。
第 23 條
立法委員應行迴避而不迴避時,利害關係人得向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舉發;紀律委員會亦得主動調查,若調查屬實者,得請其迴避。
前因是因為民進黨黨團提出對吳宗憲當主席時的譴責案
https://www.nownews.com/news/6406836
立法院15日召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藍白提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進行逐條審查,過程中民進黨逐條有異議卻直接送保留,引發民進黨不滿,為此提出對召委吳宗憲的譴責案,最後6比6戰成平手,吳宗憲以主席身份自投反對
吳宗憲認為:「這些民進黨對我主持會議不滿,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按照『立法委員行為法』送紀律委員
會議處吧!」
沈伯洋回說無法送記律委員會,因為不構成委員利益迴避。
大概4這樣。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228.7 (臺灣)
※ PTT 網址
43
[轉錄] 立法委員陳琬惠FB:請問賴清德主席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 陳琬惠FB 3.轉錄內容︰8
Re: [討論] 黃國昌發文想打臉柯建銘,讓自己臉更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8 條 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 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 ,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二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4
Re: [討論] 吳宗憲沒收發言權然後叫大家多念書?第 五 章 討論 第 28 條 主席於宣告進行討論事項後,即照議事日程所列議案次序逐案提付討論。 第 29 條 出席委員請求發言,應親自向主席台議事處簽名登記,並依登記順序發言,如經雙方同意2
[黑特] 立法院議事規則和立法委員行為法好有趣!查一下網上立法院議事規則 看到幾個蠻有意思的規定,順便補上立法委員行為規則 這些規定有幾個邏輯 1.開會前要簽名報到,未到會者要想主席請假, 未請假視同缺席(就不知道會不會扣薪水)2
Re: [新聞] 寡婦樓都更環委是建商獨董 高虹安:林依據新竹市環評委員組組織規定 第 3 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市長指派,其餘委員由 市長就下列人員中聘(派)之: (一)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單位一級主管五人。
87
[討論] 黃國蔥又又又噴柯建銘了爆
[黑特] 黃國昌:還想插隊喔×783
[討論] 黃國昌對郭國文咆哮怒噴口水的影片50
[討論] 藍白是巨嬰嗎?不給人插隊 不給打巴掌44
[討論] 這次黃國昌真的錯了!44
[討論] 佳賓為什麼找了一個女立委當突破口?46
[黑特] 原來今天不用表決環島高鐵!!!18
[討論] 議場正式開門 藍綠白開打14
[黑特] 天啊 執政黨在國會鬧事40
[討論] 民進黨真的弱化太多了13
[討論] 身為立委為什麼不喜歡國會擴權?24
[討論] 塔綠班真的可悲16
[轉錄] 郭昱晴Threads-黃國昌拍完照就走了26
[討論] 范雲:四個藍營立委踹打一個在地的鍾佳濱26
[轉錄]林俊憲FB 過了一秒 看到攝影機 癮又犯了23
[討論] 政黑崩潰秀是不是開始了?20
[討論] 羅廷瑋罵吳思瑤「妳那麼老了給我閃邊」19
[討論] 范婦是不是又走失了?24
[黑特] 憾!黃國昌臉書片段截取影片遭到大怒灌19
[討論] 移居對岸21
[討論] 藍國昌怎麼像一隻惡犬?22
[討論]民進黨立委連打架都不會了?19
[討論] 黃國昌這樣保護萬老師 尤清會生氣嗎?17
[轉錄] 黃國昌FB:延長會議時間直到審完19
[討論] 政黑綠粉為什麼狂檢討性騷受害者??17
[討論] 黃國昌被民進黨揍 519會破20萬吧= =27
[討論] 外省人怎麼走到這一步的?18
[討論] 早上戰況19
[討論] 對DPP咆哮是膝反射?11
[討論] 笑死綠畜是不是懷念柯文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