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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當偷拍文化被洗成被害妄想症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當偷拍文化被洗成被害妄想症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壢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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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次類似的經驗我來說說 但不確定沈當時的程序和我一不一樣

我去警察局報案的時候 先大概說一下時間 地點
警察會先調相關時間地點的路口監視器影像
桌上有台比較大的螢幕 角度會轉一些讓報案人也能一起看到的程度 看到相關人事還會要你指認是不是這個
待在警局看快轉也需要一點時間。

最後如果看完沒有拍到什麼關鍵事證,也會問你要不要報警,也有解釋因為沒拍到具體關鍵事證,可能最後也不一定能定罪,報案完後續就是會通知去地檢說明。如果不報案的話,那後續警察就不會任何動作。

我想問,分局警察受理的當下 有沒有給沈看相關
路口監視器呢?新聞說警察有調閱了,沈當場有看嗎?如果沒拍到什麼奇怪的事,有看過當下選擇不報警,應該也是合理的 對吧?何況沈還有提供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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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helm 09/02 14:00沈那種就是你給他看監視器也沒用的

holyhelm 09/02 14:00他還是會一直說那是他被攻擊的小故事

holyhelm 09/02 14:01最有名的旅館炒飯事件 旅館有調監視器

我覺得沈每次都無限上綱到陰謀論 把自己信用敗掉後即便最後某次是真的 也沒人會相信了 ,都不能有個確切證據的再出來講嗎?

holyhelm 09/02 14:01說沒有人進出 結果最後沈伯洋還是換了

holyhelm 09/02 14:01旅館

hazel0093 09/02 14:02我去過幾次,警察都是傾向不怎麼把事

hazel0093 09/02 14:02情升級的態度

會 但是還是會讓你自己選擇要不要報案 因為如果沒有拍到關鍵具體事證 最後可能就是自 己花時間跑地檢然後得到不起訴,就是看自己的選擇

※ 編輯: chunglee (49.214.2.244 臺灣), 09/02/2025 14:06:02

pemoney 09/02 14:20不是阿你算啥咖他是立委欸,你那次看到立

pemoney 09/02 14:20委報案不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