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刑法100條
※ 引述《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之銘言:
: 100 條
: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快笑死
刑法一百條講得那麼恐怖
結果也才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最高只能判三十年
關15年就能申請假釋
中間甚至能申請外役監=.=
無期徒刑也一樣
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
就算不能假釋 也可以 保外就醫XD
你們要知道關到後來七八十歲了
慢性病一堆全身壞光光也關不下去了
監獄都不想收了
到最後還不是要給他保外就醫 不然呢?
更不用說如果只是預謀
才判五年
2.5年就能假釋了
看一堆人在那邊喊刑法一百條多恐怖
我還以為唯一死刑哩
結果也才判這樣
是想笑死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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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在1992年修正前,主
要規範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
法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且有著手實
行行為的人,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
謀者處無期徒刑
藍白圾:5年只4輕罪好嗎
問一下,整天喊中華民國台灣的算是?
變更國憲?
一堆人喊想當美國第51州都沒事了=.=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7/11/2025 17:14:49佔領過行政院跟立法院的太陽花?
顛覆政府?
你現在看到的是已經修過的100條
我覺得成立條件太自由心證了....
30年前不是這樣的 修改前市只要有意
圖即使沒有著手就是犯罪 再加上懲治
叛亂條例第2條第1款犯刑法第100條死
刑 所以以前都是判犯刑100條+2條1
就把所謂的叛亂犯槍斃掉
現在關一關還可以外役監或保外就醫 到底是還有甚麼好不滿啦 是有要槍斃了嗎??? 我們快實質廢死了耶=.=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7/11/2025 17:18:22所以有些人故意在鬧哇 好像現在的刑
法第100條跟以前清大獨台會那時的一
樣 政府隨便安妳個內亂然後2條1
說自由心證的意思就是...
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XD
能講出「也才『七年』以上」的推薦都
先去試看看關個七年,我就承認你不是
在打嘴砲
僅限於「以強暴、脅迫方式」進行「叛
亂」者才會受到追訴處罰。但實際上「
以強暴、脅迫方式」可以用其他條文起
訴嘛,留這一條判沒有比較重頂多備而
不用
就像前面推文講的,要搭配2條1
當兵區區一年多都在嗷嗷叫拼命閃兵了
,居然能嘴七年叫才也真魔幻
當然啦,如果強暴脅迫是真的指嚴重到
造成人身安全的犯罪脅迫,關久一點我
沒什麼意見。但現在藍白委在立法院幹
的事情是這種強暴脅迫嗎?
不懂就別護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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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殺人被判15年,實際只要坐5年牢?昨天有個殺夫焚屍的被判15年定讞 本來想說預謀殺人才關15年夠扯了 結果幾個懂法律的跟我說 其實被判15年 最快5年上下就能出來了![[問卦] 殺人被判15年,實際只要坐5年牢? [問卦] 殺人被判15年,實際只要坐5年牢?](https://i.imgur.com/HPYnea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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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台灣是不是應該把有期徒刑的上限解除?現在有期徒刑一案一罰那怕判上百年,好像最多也只能判30年,而且1/2刑期表現良好可 以申請假釋出獄,簡單來說有期徒刑極限大概15年? 無期徒刑好像20年也可申請假釋?這也不合理,至少關滿40年吧?用加害人的人生來彌補 被害人的人生才公平吧? 有期徒刑15年,這樣對於被害人來說實在不公平,有期徒刑上限是否該上調至100年?6
[討論] 認真問柯文哲要出來的唯一方法是不是漏尿就我看一些不管是政論節目的律師在評論柯文哲的案子 或者是看一些社群平台的網友的看法 對於柯文哲目前所涉及的刑案,絕大多數都說非常不樂觀 甚至有的還說恐怕會被關到死、牢底坐穿..等等。 因為柯文哲的案子太多了,光違背職務收賄罪就10年起跳、最重無期徒刑6
[問卦] 台灣是不是該廢除無期徒刑中華民國並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假釋條件在2005年刑法修改之後為至少服刑滿25年才有機會申請假釋,修改之前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為至少服刑15年 現行的無期徒刑 感覺就是用100年的四分之一 35歲殺人分屍 60歲就可以出來了6
[問卦] 無期徒刑假釋撤銷一律再關25年合理嗎?記得上個月不是有新聞 無期徒刑犯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現行我國刑法規定 犯無期徒刑的如果假釋被撤銷,依照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應回籠服完25年殘刑,再接續 服後案徒刑 意思是只要你是被判無期徒刑服滿一定刑期假釋出來5
[問卦] 假釋和外役監是不是多餘的東西?我,司法A片包青天戲劇迷愛好者啦! 有時候想想覺得很奇怪 刑法為了維護公平正義,對於刑度都再三考量後審慎訂定 結果後續又要玩一個假釋或外役監 破壞遊戲規則3
Re: [問卦]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真的很難嗎?這葛要問你各位立委諸公r 刑法上沒有的東西法官想判也判不出來 搞笑的是反廢死立委自己都沒在提案要修台灣徒刑亂相。 比無期可假釋更搞笑的是有期徒刑合併執刑;這折扣幅度還是法官自由心證喔,台灣可以打 到一折。2
Re: [問卦] 台灣判無期徒刑的意義是什麼你忘了把註的部份也貼上來 民國24年刑法訂定時規定,無期徒刑執行逾十年後,有期徒刑逾二分 之一後,得許假釋出獄;83年修法將有期徒刑執行門檻降低為逾三分之一 後為符合全民對社會安全之期待,86年修法將無期徒刑執行期間修正為逾十五年、累犯逾二十年,有期徒刑逾二分 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近年為達防衛社會之目的,94年再次修法將無期徒刑假釋之條件提高至執行2
Re: [新聞]「死囚放出後一定跑!」 死刑如違憲...誰說死刑就要放人出來的 還不是立法者自己立法 無期徒刑還可以假釋的 直接修法改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就好 這樣的話不用死刑也沒關係,直接關到死1
Re: [新聞] 立委憂死刑犯翻案改判無期 鄭銘謙:假釋依照現行法律,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為25年 1.對於遭判處無期徒刑者,服刑多久得假釋, 自24年制定公布之刑法第77條規定為10年, 86年修正為15年(累犯為20年),94年修正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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