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黃國昌:從小弟到首腦:台版柬埔寨首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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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弟到首腦: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
去年震驚臺灣社會的「台版柬埔寨」案,詐欺犯罪集團不僅囚禁凌虐被害人,更不惜殺人棄屍,手段之殘暴令人髮指。
這個犯罪集團的首腦「藍道」杜承哲,直到最近落網後,社會才警覺原來早就是詐欺慣犯,被捕時還正在就前案的詐欺罪責「易服勞動」中,一邊「易服勞動」,一邊指揮犯罪集團。
追蹤杜承哲的個案,不難理解他為什麼曾經在兩個案件中遭到判刑,但毫不擔心刑事制裁,變本加厲、越做越大。從一個犯罪集團負責收水的成員,搖身成為犯罪集團的首腦。
犯下31個最低本刑1年以上徒刑的「加重詐欺罪」,卻從未入監服刑
對杜承哲而言,儘管加入了犯罪組織,經查獲的「加重詐欺」犯行總共有31罪,原本每一罪的法定刑係「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最後的結果卻是「判2年、宣告緩刑」+「判10月、易服勞動」,等於完全不必入監服刑。
到底是怎麼造成這個結果的呢?以下,簡要說明。
經檢警偵辦、證明的犯罪事實
杜承哲在2020年加入由A、B等人指揮的犯罪組織,透過電信詐欺的手法,在5-6月間,共同詐騙12位被害人,杜承哲擔任「收水」的角色(以下稱A案)。
上開犯行遭檢警偵破後,杜承哲曾在2020年7月遭法院裁定羈押。
不過,在杜承哲經釋放後,持續與A、B等人合作,於10-11月間共同詐騙19位被害人,擔任將詐取款項在不同人頭帳戶間移轉的角色(以下稱B案)。
A案:12個「加重詐欺」罪,只判「10月徒刑」,還易服勞動
先「想像競合」
就杜承哲在A案的犯罪行為,法律上共構成「參與犯罪組織罪」、「洗錢罪」、以及「加重詐欺罪」。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之規定,僅「從重」之「加重詐欺罪」論斷,共有12個「加重詐欺罪」。
再「顯可憫恕」減刑
「加重詐欺」的法定刑最低為1年有期徒刑。不過,審理A案的法官透過刑法第59條的「顯可憫恕」為杜承哲減刑,最後每個「加重詐欺罪」均僅判「6月有期徒刑」。
最後透過「數罪併罰」大幅縮減「執行刑」
就12個「加重詐欺」罪,每個宣告6月有期徒刑,總宣告刑為6年。
但是,「宣告刑」並非真正要服的「執行刑」。
接下來,法院還要依刑法第51條「數罪併罰」之規定,在「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即6個月)與「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即6年)之間,決定「執行刑」。
就此案,法院宣告的執行刑,只有「10個月」。
同時,依刑法第41條規定,由於每罪個別的宣告刑只有「6月」,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必入監。
B案:19個「加重詐欺」罪,只判「2年徒刑」,同時「緩刑3年」。
先「想像競合」
就杜承哲在B案的犯罪行為,法律上構成「洗錢罪」及「加重詐欺罪」。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之規定,僅「從重」之「加重詐欺罪」論斷,共有19個「加重詐欺罪」。
總宣告刑:21年2月
就19個「加重詐欺」罪:8個宣告1年徒刑、5個宣告1年1月徒刑、3個宣告1年2月徒刑、1個宣告1年3月徒刑、1個宣告1年4月徒刑、1個宣告1年8月徒刑,總宣告刑為21年2個月。
透過「數罪併罰」,定「執行刑」為2年
就上開宣告刑,同樣地透過如前所說明的「數罪併罰」機制(在「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即1年8個月)與「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即21年2個月)之間),法院定「執行刑」為2年。
最後「宣告緩刑」
在將執行刑定為2年之後,剛好符合宣告「緩刑」的門檻,法官最後依刑法第74條的規定,為杜承哲宣告緩刑3年,以啟自新。
杜承哲得到了什麼教訓?
杜承哲在2020年參與犯罪組織,犯下了31個加重詐欺罪。在檢警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偵辦,歷經檢察官的偵查與公訴的審判,最後杜承哲一天的牢都沒有坐過。
現行刑事體系的既有制度,可以說都被發揮地淋漓盡致,最後產出「極度輕縱」的結果。
值得追問的是:
在A案,到底有什麼「顯可憫恕」,將法定本刑1年以上的加重詐欺,減為「6月」?
在B案,明明是被逮羈押後放出來,竟然還繼續幹,為何宣告緩刑?
更為根本的問題是:杜承哲到底得到了什麼教訓?
這個結果,到底是滿足了「應報」、還是「預防」、抑或是「教化」的功能?
杜承哲會變本加厲,成為台版柬埔寨首腦,其實一點都不讓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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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踢爆 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
從未入監服刑 被捕時還正在就前案的詐欺罪責「易服勞動」中,一邊「易服勞動」,
一邊指揮犯罪集團。
難怪台灣變成詐騙之島 詐騙的人都還能在外面亂亂跑 事業還越做越大
--
這種行業 你抓老大 然後小面小弟就變老大
這隻跟新潮流關係很好,說太多會被查水
錶
咆哮帝又醒來了喔?
藍白執政請國昌來整頓法務部啊!敢嗎?
智燦屎忠出征囉
綠色側翼醫師不意外
塔綠班 詐騙辦公室 運作中
你不也是陳之漢的小弟?
小弟到首腦 貪污不意外
就是你這種漂白黑道的人害的啊
跟黑道上街反黑道 你他媽好意思
要反黑道了沒
小心,綠狗會咬死
國國國
推一個
都叫藍道?肯定藍營的
推 到底有什麼「顯可憫恕」
綠色賤畜民進黨支持者完全忽視這篇
藍白賤畜只有這種時候才會挺國昌
雨雪交加就有可能發生的事住的很難想像
依照他可收買所長的事實來看 後面不可
能沒有人 每個人都知道他是詐騙集團
但是他「合法」的時代快成真了 說實
話 不用坐牢 跟合法又差在哪呢? 被
蒙在鼓裡的民眾 唉
汁漢小弟睡醒啦
塔綠斑只敢講一堆風涼話 zzz
爆
[爆卦] 藍道從小弟到首腦,完全不用入監服刑從小弟到首腦: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 去年震驚臺灣社會的「台版柬埔寨」案,詐欺犯罪集團不僅囚禁凌虐被害人,更不惜殺人棄 屍,手段之殘暴令人髮指。 這個犯罪集團的首腦「藍道」杜承哲,直到最近落網後,社會才警覺原來早就是詐欺慣犯, 被捕時還正在就前案的詐欺罪責「易服勞動」中,一邊「易服勞動」,一邊指揮犯罪集團。23
[問卦] 賀!台版柬埔寨 首腦求處重刑!有祝賀!台版柬埔寨私刑致死的首腦 求處死刑欸! 就看看法官怎麼判! ps.這次國民法官也有參與。 大家覺得這次真的會判死刑嗎?9
[轉錄] 黃國昌FB:小弟有罪判決、大哥逍遙法外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 3.轉錄內容︰ 小弟繼續有罪判決、大哥依然逍遙法外7
[問卦] 法官判犯人緩刑 犯人再犯都不用負責嗎?請問一下 杜承哲經查獲的「加重詐欺」犯行共31罪,原本每罪的法定刑係「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徒刑,但最後卻是「判2年、宣告緩刑」加「判10月、易服勞動」,等於完全不必入監 藍道之前犯了31個罪刑 結果法官判2年、宣告緩刑8
Re: [抒發] 做偏門的人越來越多?綽號「藍道」的台版柬埔寨主謀杜承哲,年僅28歲,但過去幾年已犯下不少詐欺犯行,從「 收水」角色,一躍成為操控虐殺人頭帳戶的大魔頭。過去他曾緩刑過,又在保護管束期間, 替假投資詐欺集團收水洗錢,但法官仍認為他「非至惡不赦」,可以矯治,2年前高院判他 有期徒刑10月,還讓其易服社會勞動,免囚、免強制工作,不痛不癢的刑罰,讓檢警忍不住7
Re: [爆卦] 黃國昌:im.B詐騙主嫌是四海幫海天堂桃園分堂堂主被通緝可以改名就躲過? 我還好奇查了一下,看看政府有沒有這麼瞎的漏洞 -- 姓名條例第15條規定,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者,不可以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經通緝或羈押。- 昨天廢死聯盟臉書發廢文, 表示大眾應該考慮讓犯人早日出獄回歸社會, 不要一昧判重, 結果今天黃國昌就爆料, 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先前就犯了31個加重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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