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省政府都廢了考監當然能廢=.=
※ 引述 《Tosca》 之銘言:
: → xra686: 你知道你的醫師執照是考試院銓敘的嗎 27.52.196.196 05/28 15:45: 業務移到行政院底下就好了啊
: 奇怪美國日本發醫師執照難道需要考試院???????????
: → xra686: 而且這個銓敘寫在憲法裡面…. 27.52.196.196 05/28 15:45: 醫師執照怎麼可能寫在憲法裡面啦XDDD
: 這要規避太簡單了
憲法第86條
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一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
第二項叫專技人員,
因為國考及格是考選部核可,
證書一樣會過考試院,
取得證書後,然後才取得執業執照,
公務人員是受訓完取得銓敘部合格實授,
看懂了嗎,考選部、銓敘部,
都在考試院
去年柯文哲就屁過,
不要給考監預算,他們就廢了,
我只能說,可能醫生想的都是一樣的東西,
當你讓考監沒辦法運作,
同時又不修憲的同時,
公務人員跟專技人員就不會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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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sca 整天就胡說八道阿...
總之就不能用法律凍結 一定得修憲
這簡單 廢除國考 改委外辦理就好了
民主的瘋狗,殭屍的靑腦,綠共的掌旗手,五
權憲法的綠樹守衛,這些事情把行政人員在行
政院和立法院下設個辦事處就行,考試院只剩
幾個人負責蓋章就好。
其實這都很簡單解決吧 法律另外定醫生資格
好比以後台灣醫師先去考美國醫師執照
你講的話是人治不可行的東西
考過的台灣行政院直接換發台灣醫師執照
不走專技路線 另行開一條路 不就好了
這樣不就繞過去了?
我們要繞綠樹守衛是有辦法的~
先違法不給預算,財政部應該先違憲??
這次不給
四年後的人給預算
那算什麼?
先帶頭違法,後面就都是鬼扯了
這樣違法的可行
那以後立法院的決議,總統行政院也可以不
鳥你啊,你立法院能怎麼樣??
稅我行政院收的,警察軍隊我行政院管的
不然你113立委是能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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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立院三讀 適度鬆綁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標題:立院三讀 適度鬆綁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 內文: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適度鬆綁專技 人員轉任公務人員限制,並增訂各機關得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及各類公職專技人員職 務的法源依據。![[情報] 立院三讀 適度鬆綁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 [情報] 立院三讀 適度鬆綁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https://money.udn.com/static/img/moneyud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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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綠粉為什麼反對廢考監?其實要廢考監二院不難,用精簡的模式處理即可 直接修改考試院跟監察院組織法 明定考試委員改由政務委員或行政院十四部部長兼任 行政院副院長兼任考試院院長,秘書長兼任副院長 考選部和銓敘部維持不變,1
Re: [問卦] 有國考技術士檢定大漏洞的八卦嗎這不是屬於國考吧 這只是技能「檢定」 先前考選部才針對「國考」一詞有了解釋 考選部表示,依據憲法第86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政府法規體系對「國家考試」的使用與定義,都是指考試院依憲法86條所辦理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考試及各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考選部掌理國家考試考選行政事宜,為實際辦理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考試的機關,其他機關或機構舉辦的測驗、甄試或甄審等,不宜直接稱為「國家考試」或「國考」,以免引發民眾誤解並對辦理國家考試機關造成困擾。 考選部表示,國營事業、公立銀行或交通事業辦理新進人員的甄試或甄選,也不屬於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國家考試,不適合稱呼為「國家考試」或「國考」。![Re: [問卦] 有國考技術士檢定大漏洞的八卦嗎 Re: [問卦] 有國考技術士檢定大漏洞的八卦嗎](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4/02/realtime/12006014.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