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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可以立委兼市長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可以立委兼市長嗎?作者
medam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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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有立委身份護體 暫時沒事
那可以立委兼市長嗎?
至少可以再撐兩年

有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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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fly12/15 20:41怎麼不先考慮受刑人兼市長的可能性

oscarwu304112/15 20:41那是違憲的

shiaubai12/15 20:42貪污犯煎啥啊 歌手逆

Crazyfire12/15 20:42憲法法定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stvken12/15 20:42高雄市長兼總統 韓可惜了

medama12/15 20:43可以在看守所視訊宣示嗎

kgb58112/15 20:43受刑人兼立委 花蓮王

neverfly12/15 20:45千萬不要告訴別人,現在塔綠班最怕的是高為了繼續躲立

neverfly12/15 20:45委保護傘,宣佈辭去市長職務繼續當立委,看檢調能拿她

neverfly12/15 20:45怎麼辦

keltt12/15 20:46不能

keltt12/15 20:47立委也不是金身不壞,保護傘只在會期內才有

medama12/15 20:47原來如此 感謝大家的解說

rogerlarger12/15 20:47立委也只有會期無敵

Croy12/15 20:50大法官釋字第一號看一下

xavier0812/15 20:52入土為安,笑看八卦有關高虹安的文,一堆噓

yukiss12/15 20:57立委兼任官吏就變成內閣制了

threesmallgo12/15 21:08監獄如果可以設立市長辦公室更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