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霧台獨立”法
https://www.google.com.tw/amp/s/news.ltn.com.tw/amp/news/life/paper/1393113
這則新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
以後只有當地原住民進去才合法 外地人進都是非法
而且聽朋友說這個案子好像還是屏東縣長蓋章的...
為什麼這種明顯不合理 佔地為王的法還有辦法通過
開放山林 結果水域活動的地方越禁越多 是不是以後每個縣市每個部落都要獨立
--
當你臉書?兩千年初就已經通過的法條 是跟開放山林有
什麼關係?依法申請成為保護區就等於獨立...那是不是
國家公園、生態保留區都算獨立國了? 建議你把不合理、
佔地為王的點講具體些 不然聽起來只像打著民主自由的
口號無限上綱
新聞自己點進去看 還已經幫你畫黃線了
是你沒搞懂吧 何以認為我沒有點新聞 裡面是提到獨立兩
個字?上面噓文也幫你畫黃線了是在哈樓
玉山獨立、雪山獨立、阿朗壹獨立、渡假村獨立......
以你的定義來講的話,你的結論的確沒有問題 XDDD
所以你覺得一個溯溪行程 給當地人帶才合法 遊客進去
不合法 這樣很合理喔 霧台多數瀑布全部禁止 除非有
請當地人 這樣很合理?
這樣以後踢溪床進出是不是要小心條子啊,嘖嘖
不知道可不可以申請自己走進去...還是又要黑山啊XDDD
外面有說法是 沒申請沒請導覽罰30000 有申請沒請導
覽罰15000 沒申請有請導覽罰3000
所以如果是真的 到底在搞哪一齣應該很明顯
哪來的說法啊?來源?
啊不過反正走那裡應該都是出來,也沒啥差啦
溯溪社團 因為我也查證不到這說法到底哪裡來的 還
不能確定之前就聽聽就好
除了哈尤溪 神山 霧台等瀑布也全部不行進入了
合不合理我不知道,但現今這麼搞是合法的
收門票的地方一堆(曾文水庫、烏山頭水庫)
模式完全一模一樣的阿朗壹也不知道搞幾年了...
搶支持路過我家門口收過路費謝謝
支持原住民下山要收費 太可笑了吧 連自己徒步走進
去都不行 一定要吃好吃滿他們的套餐 假如真的是為
了環境那應該全面禁止所有人進入 大家都知道哈尤
溪的汙染都自己人搞的啦 要不是有吉普車 一般人會
願意踢來回30公里左右喔 吃相難看
而且要收費不是不行 但明明幾乎都是國有地 為啥可
以讓當地民眾獲利?? 應該要把營收給政府吧?
收門票我可以接受 但憑什麼一定要請導覽 誰知道導
覽能力到哪 請了個垃圾拖油瓶還爬屁啊 還是說我可
以請他們帶我去打獵? 倒是不曉得從霧台出會怎麼算
對了 當地人可以從中收穫到至少百萬一年喔 呵呵 當
大家都不知道多好賺
一年百萬 部落有100人吧 一年一萬 真的好多喔
「還不能確定之前就聽聽就好」 然後先po文指責別人佔
地為王哪招 被帶風向然後再來這裡起風 有先查證過?我
自己是找不到自由行進入園區的罰則法源。依法申請成為
國有收費服務區已經行之有年 這種逼人吃嚮導套餐的行
程不是人人買單 若炒短線做得差倒的也是自己 一碼歸一
碼 每個人能接受的程度不同 不用把自己的主觀講得好像
是全民共識一樣
也只有罰款那邊不能確定啊 沒請當地人帶就是3000-30
000這些都已確定 其他行為 還不夠不合理嗎
真不信可以自己進去看看看會不會被罰 在「合法法規
」出來之前 自己進去都會被趕出來或是收過路費了 法
規只是讓那些行為合理化 還有什麼當地人自己鎖鐵鍊
、撒釘子案例 社團早就很多人抱怨
我也打電話去霧台鄉公所問了 自己進入就是罰錢 一定
要先申請 然後必須請當地導覽
鎖鐵鏈是因為路是他們開的啊...
我兩次徒步出來出口的阿婆也不會管你,你要開車進去
付錢還滿合理的吧,高速公路都有過路費了
你要付的不只過路費欸 還有強制導覽費
那是現在阿,我是說以前法規還沒出來錢付過路費
很多人自己想開4WD、沙灘車進去,但是進出的路都是他
們維護的,被練鎖住很正常啊,你開車進出屁股拍拍就
走,但是挖土機跟怪手的油錢、工錢算在他們頭上阿
當然法規出來之後強制要由它們帶進去又是另一回事了
雖然我是覺得他們應該沒有無聊到去檢舉徒步2X公里出
來的啦
上上次遇到開沙灘車的人,把拖車停滿整個部落也是很
糟糕
沒開路也一堆人想自己走進去啊,為了開車載客開路進去,很
難不經過整治後的路
走路我是覺得他們不會在意吧,以前走路進出他們也不
會理你,但是你要開車進出他們就會有意見了
之前有看到有人貼法條 公有地不能私自拉鏈條 剛剛去
找河川法沒看到 可能要再找找
但是拉鏈條是走部落的農路
他大可以在更前面拉起來,或是把路放在農地上,這問
題沒解的
也就是把路鏟了再推一條新的罷了
他們有太多方法可以阻止你了,不過如果是跟阿塱壹一
樣頭尾有管制或是很嚴格管制,那就很難說了
朗吾呂一場都不能去啦
限額OK,要申請OK,一定要導覽人員不OK。
若是此例一開,以後要去原住民部落後方景點通通給你管制
今年走路進去的,一堆人被追著討過路費喔
強制導覽一定是撕裂族群的起點,屏東想錢想瘋了
建議下山也收費
UP3大他們怎麼追啊?
要走進去大武溫泉露營也被擋,管很寬,地都是他們的,
樓上,大武溫泉確實是他們挖的,稍微避開那邊在離一
段距離的地方紮就好,我上次在裡面也是被趕...
不想被擋就在便橋那邊下溪吧
今年徒步去過 吵著說要錢 不鳥他們走掉 但其實怕怕
的 畢竟深山野林 .........
對了 我們是從佳暮開始走
佳慕是往神山吧?那邊有什麼好收過路費的...
霧台也全封了 神山那些也不能去了 除非請導覽 但導
覽遊客比是1:21 估計這種比例也不會讓你下水
並不是只有哈尤溪 哈尤溪只是範圍內的其一
補充 留言完朋友剛好傳這個給我
資料貼成這樣還要被說亂帶風向 除非朝令夕改啦 不然
現在查到的東西以及我打電話去霧台問的情形就是目前
理解的這樣
強制導覽真的很搶錢 …
有人在國有地開路,說路我開的以後通過要跟我們請導覽,
這樣竟然有人認為合理!
我在野溪挖溫泉,挖到了就是我的,其他人都不能去?
現在部落只要擋住一個重點出入口,後面所有林地都他們部
落的!
認同Ares911,如果這樣可以我在花蓮佔個地開發成露營區
,只要我是原住民就可以合法收費囉
這當然是搶錢 等於是自己畫地
我也沒覺得合理,只是要是不想被找麻煩,就繞開部落
吧,不然他們又機機歪歪的~ ~
他們現在又搞個保護區想合法圈錢,不想被弄就繞一下
反正隘寮北往上2X公里他們也管不了全部阿
大武溫泉每年重挖,想泡免錢的也沒什麼道理說話大聲
他擋一個出入口只是車子不能走,你可以靠腳ㄚ
如果你只能靠車子,那仰人鼻息不剛好,人家一個不爽
路全都不維護,你車子也進不去,想進去裡面就走路阿
沒什麼好封不封啦,先不說人家自己在私人土地開個路
下溪,你有本事自己進去是會受影響?
他們搞帶人收費導覽也不是一次兩次,那麼多年了
真正有問題的是這個法案規定申請隻愚,還一定要讓他
們的人帶,沒人帶就是違法,問題爬山的根本就不需要
難不成我走去鬼湖、神池他們也要跟??這是最蠢的
合理的做法是,申請就可以進,要不要導覽自己決定
到時候又變成下一個阿朗壹才頭痛
阿朗壹地方小,路只一條,霧台後面一堆山,門口不讓
走,後面都進不去問題才大咧
就像911大你說的一樣,一定要導覽很扯,圈錢的嘴臉
開放山林,結果黑山越來越多,廠廠
哈尤溪超經典,嘴巴說保護生態,行動上破壞生態,一
定要導覽真的很可恥,那以後原住民進市區也收個清潔
費如何?
樓上不要互相傷害啦XDDDDDD
詳細情況我不清楚,我只知道私人土地要怎麼做是自己的自
由,要收費我也沒意見,公有地(或公有道路)沒有我維護就
該聽我的這種事。我好心去公園撿垃圾掃地澆花這個公園就
該歸我管?國有地溫泉沒人叫你去挖,不是挖了就你的。沒什
麼好「仰人鼻息」的問題,而且這是誰在「說大聲話」,是
部落吧?我也沒有非去不可。再說他們會維護道路跟溫泉是
因為自用跟有商機.我沒四輪傳動車若是需要接駁我願意付費
,因為我有用到服務.有需要住宿我願意付費.但這應該是選項
,不是像強迫導覽一樣。真正愛護自然怎麼不全面禁止四輪傳
動車,景觀區是給你開四輪傳動車接駁跟挖溫泉的?
另外,規定是靠腳丫也要導覽人員。某樓是在跳針?
所以我才說一定要導覽很不OK阿
化外之地 反正這輩子不會再去那種爛景點
我也是去過不會想再去,景點那麼多何必花錢參加這種品
質不一的導覽團
有人要去提案嗎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覺得不太合理 嫌遊客多就限量 維護費應該一般遊樂區的門票
強制導覽 有限縮小團體的權益 也有圖利特定人的嫌疑
而且一般遊樂區或保護區 從園區外步行進入 是不會收費的
像是福巴走到福山植物園 頂多會請他們快去通過離開而已
合法的土匪
嘖嘖 小弟也覺得很不合理 當地居民才是打著保護環境的名
義破壞環境的土匪 我就不說大武部落這種行為早就引起附
近部落的不滿 但也沒辦法說啥
況且我今年2月平日去的時候一天少說30輛以上的吉普車從
我身邊經過 一台載6人就好 一個人收1500以上 這樣能不賺
爆嗎? 順帶一提 他們吉普車在河床碾出一堆輪胎痕 到底
是誰要保護環境的?
沒花錢走路進去都是破壞,有花錢做什麼都合理了
垃圾山賊部落 我沒收入所以搶劫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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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落、社區是否會跟進,在未來應該是必然」 台灣的自然資源、生態景觀區、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 環境等大多都位於原住民族土地,又或是逐漸在劃定調查中的傳統領域範圍。 且第19條提到的:【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應優先聘用 當地原住民從事專業導覽工作。】及【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之資格3
我在原文有說 有朋友有小道消息說 請導覽沒申請>罰3000 沒導覽有申請>罰15000 皆無>罰30000 後來也找到公文佐證了2
標題也不用這麼聳動,看這案子好像5年前就開始規劃了. 相關規定主要依照觀光發展條例19條設立「自然人文景觀區」,然而必須申請導覽人員的 原因依第62條規定 1.目前只能透過觀光發展條例監督。相關業主是否合乎觀光發展條例,民宿接駁業者是否 合法立案,專業導覽人員是否經過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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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俄議員提交立陶宛從蘇聯獨立為非法的法案俄官媒報導: 議案內容: 提交的議員是Yevgeny Alexeyevich Fyodorov 國務委員, 執政黨的中央政治局成員, 不是小咖40
[閒聊] 超狂!負重230公斤走山路 霧台「揹小米回超狂!負重230公斤走山路 霧台「揹小米回家」 2020-07-05 15:22:09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原住民重要的糧食作物「小米」進入收穫季節,屏東縣霧台鄉 的魯凱族人將成熟的小米捆成一把一把裝進竹簍,由部落青年一肩扛起重達230公斤的小 米,走在蜿蜒的台24線上,衝擊視覺的景象,吸引不少車友、遊客駐足;霧台鄉公所表示31
[閒聊] 看得出來這是哪裡?(發p幣)刪手機照片時,發現幾張風景照,順便將在marvel板參加活動得到的p幣清空,致贈猜中 縣市加鄉鎮的板友500p,發完為止。 1.30
Re: [新聞] 靠血統就能取得身分 憲法法庭判原住民身定 : 歧視女性,也違反子女的平等權。鄭女說,現在的規定是「原住民爸爸不用做任何事,小 : 孩就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那若是「漢父原母」就很困難,這是國際人權公約所謂對婦 : 女的歧視;此外蒙古族、藏族身分取得沒有這些規定,但原住民身分卻有,這很有問題, : 條文還規定「文化認同」要件。她質疑「有錢的黑人就不是黑人」?5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這個是【合法】跟【合理】的問題嘛 甚麼叫合法?立法委員投票通過所有國民的著作權屬於政府 你賣多少錢都是政府的,你還要另外付一筆創作費給政府不然抓去關20年 這個就叫合法,惡法亦法,搞不好還會有人出來洗地: 【作家賺到了名氣!】【為政府貢獻!】【你不愛國嗎!】【STEAM也有收錢!】- 限時集點送 辦年貨抽好禮活動 活動日期:111.12.1-111.12.31 活動地點:全縣各公共圖書館 活動辦法: (1)於本縣各鄉鎮市圖書館,每次借閱冊數(含通閱)達到5冊以上者,即可於集點卡蓋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