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家中長輩友邦人壽保單的減額繳清問題
請問各位專業的保險版大大
家中長輩在95年5月投保了一張友邦人壽電話行銷的常青終身壽險
保額:50萬,年繳保費125900元
目前遇到情況是,5月份即將要繳費,但是已經沒有餘力再繳納了
詢問客服是否可以辦理減額繳清後發現陷入一個窘境
因為這保單條款第十一條有寫到
身故保險金是保額、保單價值金、累積已繳保險費取其高者
且第十七條的減額繳清也有寫到繳清後各項保險金之給付條件與原契約同
但客服說:"累積已繳保險費"在辦理繳清後,會縮小為一年以74000計算
若這樣的話那在未來遇到理賠時將會損失70幾萬,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減額繳清本來就是這樣嗎? 還是這只是友邦人壽單方面的主張呢?
五月份即將到了,家中長輩對此保單感到相當棘手,再麻煩各位高手提供專業的見解
謝謝各位。
-----------補充說明-------
先謝謝各位推文或回應於信箱的大大
原保額:50萬,繳清後保額為29萬
解約的話虧更多
主要問題是,既然身故保險金是保額、保價金、累積已繳保費三者取最大者
那怎樣都應該是已繳保費
可是現在友邦人壽說:減額繳清後"已繳保費"不能以原本的125900*14計算
要隨著減額繳清後變成74000*14計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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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做法可以試試:上友邦官網,幫長輩辦一個保戶
帳號,進去看解約金
條款第二條定義有寫。 以條款來說客服說錯了
簡要來說減額繳清後累計保費是74000*契約始期到身故經過年數
精確點是用月繳的費用*契約始期到身故經過的月數
不過他也不算說錯啦,客服的說法是假設今年身故的算法
以這樣子來說,保價金反而可能是目前數值最高的
看到您說的第二條定義了,看來沒辦法,只能借錢來繳了
但我發現,舊條款上沒有這樣寫耶,怎麼會這樣??
看了一下那條補充是第二次更新才加上去的
所以舊版的是否可以主張不適用那規則呢?
應該以你保單內的文字為主,後來改的版本只適用於改版
後才投保的
以舊版的保單條款來說,客服講法反而更合乎條款就是
條款變更的時候可能有發現這一塊才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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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請問我古早的國泰保單,看不懂我的保單是爸爸保的 也已過世了 我今年48歲 女性 國泰的保單早就是保險孤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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