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3天2起酒駕撞死人! 陳其邁怒:嚴厲
先說結論,要遏止酒駕,從來都不是執法強度,而是處罰強度的問題
先來看113年六都酒後駕車取締件數
https://i.imgur.com/hB4Pg2e.png
高雄去年抓6874件酒駕,列六都第二,你要說這次大執法一天抓26件,高雄去年一天平均就能抓18件,大執法只不過是把原本要做其他工作的人力拉去抓酒駕而已,數字會提升很正常,但終究是挖東牆補西牆,問題還是存在。
再來看今年1-3月的酒駕取締件數
https://i.imgur.com/Rfm43Xq.png
高雄抓了1366件酒駕,列六都第一,平均一天抓15件,當然一個數據各自解讀,你能說因為去年多抓,所以今年有下降,也能說執法強度下降,一天平均少三件,但不能否認的是,歷年來高雄市抓酒駕的件數在全國都是前段班。
再來攔查問題,現在人權高漲,如果駕駛沒有明顯的交通違規或行車不穩,警察根本就沒有辦法上前攔查,貼兩則新聞給各位參考
臨檢前停車睡覺!男遭罰「拒酒測」 抗告撤單
https://news.tvbs.com.tw/local/763804
酒測臨檢點前停車拒測免罰 法官認定:警察濫權臨檢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53470
法院說啥?法院說,雖然他有喝酒,但他沒有行車不穩,他的駕駛行為沒有危害到其他人,所以你的攔查違法,罰單撤銷。
法院不挺,實務上要攔查當然只能等到有違規或明顯目視行車不穩了才能攔,更甚者要等到發生事情了才能處理,毒駕亦然,攔下來駕駛、乘客整車毒品人口,你沒票要搜車,對方不同意,你也只能摸摸鼻子放他走,硬來就是違法搜索,換你執勤人員被送法院,傻子才搜。
最後說到裁罰,現行酒駕裁罰對酒駕者根本不痛不癢,抓到了,酒測值0.25以下,罰個幾萬塊,車輛領回去繼續騎身分證,反正不要再違規被攔到,誰知道你無照?0.25以上的送法院,有錢的易科罰金、沒錢的易服勞役,馬照跑舞照跳,真的要讓法院判到不得易科的刑度,要馬撞死、撞傷人、要馬已經被抓過4、5次以上的才有可能。
然後車輛取得才是根本問題,政府沒種修法讓酒駕車輛沒入銷毀,也沒種讓無照者不得購買車輛,會酒駕的人就是心存僥倖啊,反正被抓了要再取得車輛根本沒難度,重點是在被抓之後,在重新考取駕照前,讓酒駕者都沒辦法取得車輛,當然如果是借別人的,那出借者也要承擔相應責任,這樣酒駕者買不到又借不到車,才能有效預防酒駕肇事。
反正對於酒駕如果依然是警察抓人、法院放人,罰罰錢繼續喝、繼續上路的話,以後酒駕肇事只會更多不會更少,各位路上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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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15件算是執法強度很強嗎? 對酒駕是雙方都太弱
我不知道算不算強,但目前在六都是最強的
我只知道高雄抓比較多代表高雄人酒駕多,抓比較少代表高
雄警察沒在抓
酒駕抓的多,高雄人很愛酒駕。
酒駕抓的少,一定是數據造假。
嗯嗯
到時候又一堆人靠腰生財工具沒了
支持大執法一整年
3樓跟5樓太粗暴了吧
四輪車不能全部強制裝酒精鎖嗎?
意思是抓的強不強,這不是指標
當初一群人哭夭交通死傷高 發起遊行之類的 結果交通
違規修嚴 什麼扣點也增加 後來換另一群哭夭影響生財
工具 綠藍白就在立法院修法變鬆 也沒看到有人要包圍
立法院 要修法吼 說難聽就是要有民氣啦 不然就是像上
次那樣
我只是把數據呈現出來讓各位自行解讀而已,你要說不夠
強我也沒意見,你可以自行找個標準去定義什麼才叫強
怎麼有人想帶風向把酒駕怪到高雄人的問題,笑死
市府不解決酒駕問題,就想推卸責任給執法基層和高雄市民愛
違規,有夠可笑,最好那些被抓違規的都高雄人
這其實不是市府層級能處理的,是立法院、行政院交通部
、法務部、司法院要有共識去處理的問題
市府最多能做的就是叫你警察出去抓而已,例如:大執法
酒駕當然是人的問題...台灣人素質普遍低落德行低
然後做錯事的代價與錯事不成正比 簡言之缺乏懲罰
做錯事不會被懲罰 那做錯事的人自然不怕犯錯
日本各種社會性死亡就是隱性的做錯事代價
所以日本人普遍德行高 自發秩序
加強執法只是為了政治因素撫平民怨而做,民眾看了就
爽,後面怎麼樣過兩個月又忘了,處罰也是沒人敢修法
加重
酒駕、嚴重超速、逼車 這種自私蓄意害死人的行為 駕
駛當街被拖下來處死都是剛剛好
直接沒入車輛銷毀 並罰單100萬都是剛剛好
可惜我們政府及立委們 根本在擺爛 每天放任無辜用路
人被害死
還有一個癥結點是,明明可以判重但法官都輕判
可以全部大執法一整年嗎?最近違停越來越誇張
違停又不開放檢舉 警察也只是勸導
會輕判很多都是因為達成和解了
會不會其他城市酒駕的比高雄少
我開頭說了,大執法就是挪用其他工作的人力來抓交通違
規,有多少人做多少事,可以全部都灑出去抓啊,但你們
能接受進派出所報案要領號碼牌排隊等嗎?
本來就沒甚麼在執法,沒大執法的時候有好好抓違規嗎?
高雄就爛.jpg
跟台中大媽一樣
最後只能震怒 + 大執法,沒有其他辦法
說到挖東牆補西牆,我蠻想知道高雄警察平常都在幹嘛,好像
看不出有哪件事是平常的執法重點啊?
抄隔壁日本的最快 同車的 賣酒的 提供車輛的全部一起
罰 但每個顏色都不會碰這塊的
如果平常都沒在幹嘛,那其他縣市酒駕抓更少的大概就更
沒在幹嘛了
怒!
就是素質問題 看看台北看看高雄 一目瞭然
其他縣市可沒不到一週兩起酒駕撞死人
專業推
有人認為違停是重點、有人認為酒駕、有人認為竊盜、有
人認為詐欺,當所有東西都被當作重點的時候,就沒有東
西是重點
現在不都這樣 事情都不分輕重緩急一律痛批@@
警察跟公務員平常都一堆垃圾評鑑文件要做
高雄的重點一直都是酒駕
直接沒收車輛最有效
要說酒駕抓得多=執法強度強XD,只能說這區域的人愛喝酒,
廟會隨便找都有8+9,商業區努力找不一定找得到
酒駕垃圾仔,喝了酒多花點錢搭車或找代駕很難嗎
推文裡馬上印證了3F跟5F的預言XD
抓到直接銷毀車輛最實際 可惜政府根本不敢
3f 5f預言家www
對,沒人在乎交通跟執法怎樣了
3、5樓這種包牌,那看來高雄就躺平吧,隨便撞囉
關於這種問題 答案就是100年
酒駕抓到銷毀車輛沒用啦,一樣會去開;直接銷毀人一勞永逸
大執法還可以預告,就跟違停拖吊前先宣告一樣
日本警察都用偽裝車在抓,在台灣你就算插牌子預告了,
還是會有人靠邀警察躲起來抓
不是強度,是方式和執行力
改成酒駕直接扣車沒入充公,然後拍賣
就處罰強度很弱啊 酒駕怎麼會是過失 應該是預謀吧 而且是
無差別 撤銷車牌.駕照也根本毫無作用 嚇嚇窮人而已
昨天才一件尾隨待機等到目視違規攔車的被法院撤咧
法官說你不能等到他違規才攔那叫見獵心喜
人家是預言了包牌仔會說的話而已,看來是戳到某人了ww
預言包牌仔說話 然後要怪預言的人
看來本來要說結果被看穿惱羞了XDD
完全同意你,這種不痛不癢的罰則一點屁用也沒
看來包牌仔連被預言都可以包
沒違規攔車是違法攔查,看見違規攔車是見獵心喜,不管
怎麼做法官都有理由幫酒駕仔開脫
高雄警察明明很認真在抓了,處罰強度弱是法律的問題,又
不是警察的問題
無照都罰那麼輕了 還想要酒駕再罰更重喔 做夢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