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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認定罷韓總部違法設立 高市選委會將裁罰

看板Kaohsiung標題Re: [新聞] 認定罷韓總部違法設立 高市選委會將裁罰作者
sean0912
(VV)
時間推噓29 推:29 噓:0 →:23

高雄市機器動起來了 真的動得很厲害 好佩服副市長阿

我們來看看新聞中用來開罰的選罷法第110條第一款

"違反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六條
第二項、第三項所定辦法中關於登記設立及設立數量限制規定者,處新臺
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恩 法條沒用錯 的確是跟辦事處設立的規定有關 來看看那些可能違反的法條內容

第44條
恩 這條都是在講候選人 跟罷免沒關係

第45條
"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
舉事務人員
,於選舉公告發布或收到罷免案提議後,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公開演講或署名推薦為候選人宣傳或支持、反對罷免案。
二、為候選人或支持、反對罷免案站台或亮相造勢。
三、召開記者會或接受媒體採訪時為候選人或支持、反對罷免案宣傳。
四、印發、張貼宣傳品為候選人或支持、反對罷免案宣傳。
五、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為候選人或支持、反對
罷免案宣傳。
六、利用大眾傳播媒體為候選人或支持、反對罷免案宣傳。
七、參與競選或支持、反對罷免案遊行、拜票、募款活動。"

這條都是在講人 而且是在講選委會 所以這條也沒關係

第52條
這條在講宣傳品跟廣告貼設之類的 跟辦事處也沒半丁點關係

於是重頭戲來了!! 只剩第86條了
"罷免案提議人、被罷免人,於罷免案提議後,於罷免區內設立支持與反
對罷免案之辦事處,置辦事人員。
前項罷免辦事處不得設於機關(構)、學校、依法設立之團體、經常定為
投票所、開票所之處所及其他公共場所。但政黨之各級黨部及依人民團體
法設立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政治團體辦公處,不在此限。
罷免辦事處與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

恩 要不是選委會眼睛脫窗 就是選罷法在高雄的法條字眼不一樣
請問各位稍微懂法律的 法律上寫"應"跟"得"的意思代表什麼?
而且有罰款疑慮的反而是下面的"不得設於"
請問高雄選委會的罰款原因寫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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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lequiet:1080的兩倍是3160好嗎..你數學實在... 07/10 17:44推 alwaysOGC:1F的數學老斯請假了嗎? 07/10 17:46推 storyf66014:一樓的數學讓我好shack XD 07/10 18:00→ ascii:太酷了 推文裡面不只數學、國文老師請假 連英文老師都出國了 07/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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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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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508 02/21 23:06越打越激發罷韓氣勢

gigi030507 02/21 23:06哎呀 韓總機再催票拉 怕罷免不成很難看拉

dog990999 02/21 23:11看到罷韓沒斷炊就慌了啊

jyekid 02/21 23:12搞這些行政動作只會讓人更不爽

jyekid 02/21 23:12當年柯文哲選市長也是被國稅局招待 感謝丞相借箭

jyekid 02/21 23:13讓更多人捐錢度過難關 真的沒看過這麼傻的

Qeupa1973Q 02/21 23:53罷下去

f860506 02/22 00:02推 近韓者草

Viajamos 02/22 03:59他們真的不懂"得"和"應"的差別,畢竟整個市府都草包

silverwu 02/22 05:04不斷秀下限耶

orfan 02/22 07:15高市政府裡難道沒違45條?

rLks02 02/22 08:35原po的簽名... XXXD. 都到近五十萬連署了,韓國瑜

rLks02 02/22 08:35再搞那些有的沒有的,只是讓自己難看。

kof2862 02/22 09:17想太多,罷韓絕對失敗,公會無愧

UtsuhoReiuzi02/22 09:26國民黨萬年手法就是我認為有罪就罰啊 看中火也是這

UtsuhoReiuzi02/22 09:26

UtsuhoReiuzi02/22 09:27沒人看得懂中文 法條 我說你違法就違法

r49 02/22 10:41去年罷韓遊行瘋狂擋跟退回、公民論壇也一直駁回 結

r49 02/22 10:41果挺韓遊行秒通過 這市府行政有沒有中立非常令人質

r49 02/22 10:41疑啊

teremy 02/22 11:02現在要擔心會對聯署書下手 採超嚴格審查

katsurada 02/22 11:03行政中立在高雄市就是個笑話

NKAC 02/22 11:20身邊罷韓的都還沒去連署呢,不過投票一定會去,當

NKAC 02/22 11:20初怕韓國瑜沒有聲音被武漢肺炎新聞遺忘,看樣子多

NKAC 02/22 11:20慮了

davidbright 02/22 11:34他們愛催票就他們繼續吧QQ

cjtv 02/22 11:37謝貼

Wildsheep 02/22 11:42得「ㄉㄜˊ」是指可以設立吧,是權利不是義務

Wildsheep 02/22 11:42 選痿會擅自把罷韓總部認定成辦事處開罰真的厲害

zero09107 02/22 12:00衛兵在這邊嘴不如找律師相關來開講更快

zero09107 02/22 12:00人家可信度比衛兵自爽解釋法條準確

bear701107 02/22 12:21雲高雄人又出來發言囉

atb 02/22 12:24又再擦邊球的稱呼啊

atb 02/22 12:25這招玩得很上手喔

ssonlyu 02/22 13:35繼續催票沒關係

luckysummer 02/22 14:04法學緒論第一課就是告訴你得和應的差別

SeTeVen 02/22 14:20這就是高雄人要的翻轉高雄

andyeva 02/22 15:17大概是 市政府沒人才了 得跟應 都分不清

coldwind091202/22 15:35草包到「得」、「應」的公文書意思都不懂....

modjo 02/22 15:57基本上跟查水表一樣 跟你有沒有罪 就是找碴找你麻煩

modjo 02/22 15:57讓你心生恐懼自動放棄 國民黨最會這招

abadjoke 02/22 15:58市府就是欠噴啊

omolando 02/22 16:09韓草包連公文都看不懂 你怎麼覺得下面的小草包看得

omolando 02/22 16:10懂? 上行下效罷了

CHANYII 02/22 19:37感謝韓市府幫忙催票 通常罷免失敗都是在投票過不了

CHANYII 02/22 19:37這樣幫忙真的非常感謝 可以繼續 沒關係 嘻嘻

padye 02/23 12:13感謝催票

soyjay 02/23 21:12國文程度不好只能扯衛兵了 可憐哪

SacrificesPi02/24 08:48看不懂法條你要先說啊 這種程度的內容還要請律師解

SacrificesPi02/24 08:48釋喔 笑死

Dayton 02/24 09:31果然開始處處刁難了 噁

ri31625 02/25 14:42我遇過有人念ㄉㄟˇXDDDDDD 直接變成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