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人被高市環保局以性別不符退檢舉案嗎
請問各位高雄版友
最近檢舉機車騎士亂丟菸蒂又被退案了
理由又是性別不符,這已經是第四件性別不符被退案了,我總共才檢舉5件
高雄市環保局回文如下:
一、本局分隊於109年05月21日16時00分檢視檢舉人自行拍攝之佐證光碟,發現確有
違規情事。
二 、依據該檢舉人所提供之證據及資料逕行查得車輛所有人為女性與佐證光
碟及相片顯示實際污染行為人似為男性,性別不符。
三、本案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7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0970093045號函釋略謂:「有關環保機關若接獲民眾檢舉對於行駛中車
輛駕駛人隨意丟棄一般垃圾之行為...倘判斷違規車輛所有人係污染行為人,則得以車輛所有人為處分對象,然對於車子所有人與檢舉錄影、照片...上之污染行為人之性別不符(含身型不符等),於常理下難以推定該行為人為車輛所有人,不逕予舉發(處分)」。
我有點懷疑環保局是不是都用這個理由退(ㄔ)案,故想問一下大家經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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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者將向板主以高雄板規 6-1 或 6-5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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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要問什麼,都別忘了附上『高雄點』
(我是高雄人或我曾住在高雄不能當高雄點喔)
高雄點定義請參閱板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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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放任他們繼續汙染環境??
狀態責任
最常發生在機車,。
總之就是無法確認汙染行為人的身份qq
這很正常,機車環保違規難成案就是這樣。
有遇過,所以應該要把機車所有人登記別人就不怕違
規了
無法確定行為人身份就沒辦法罰
希望交通違規比照辦理
之前也有被環保退
從此有拍到抽煙的 我直接送警察單位檢舉
道交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
檢舉這種有沒有獎金啊
有獎金的是高市環保局,沒獎金的是行政院環保署,兩種都可檢舉,但 如果去環保署檢舉其實最後處理單位一樣是高市環保局
標題嚇死人 內文笑死人 就無法確認身分而已 還好吧
==啊騎其他家人車就沒事是不是
這樣男生就可以騎女生的車到處丟垃圾了,不懂環保局
在想什麼
想要檢舉亂丟煙蒂賺獎金,可以去問新竹檢舉達人
騎車抽煙腦袋在想啥只顧自己爽
謝謝環保局 以後騎性別不同的車主 垃圾想丟哪就丟哪
低調推 奇葩規定
這就傳統思維喜歡登記「女用車」有關啊,
二手價可以喊高一點
以後男車主騎車戴假髮就可以到處灑垃圾
會請車主來說明,提供行為人資料,開行為人
#1RResgG8 (Kaohsiung) 這篇給你參考
確實是這樣啊…一臺機車全家騎很正常,但違規的是騎
車的人,不是車主要附連帶責任啊
制定這種規則 難怪環境不會好
拜託,去罵環保署好嗎......環保署函頒解釋,環保
這樣哪裡叫吃案
好瞎的規定,家人共用機車是常態阿
你就會發現環保局要拿獎金根本很難 而且設一堆限制
尤其是靜態五秒那種 又限制20MB
菸蒂獎金為240.罰款1200當中的20%
這不能怪環保局…上頭這樣規定
我的意思是,我懷疑根本不是性別不符,而是用這理
由吃案
本來就該罰車主,讓車主去向當天借予車輛的人追討..
交通違規怎麼就沒這種理由?
我爸騎我妹的車出門有收到罰單耶…不過是幾年前
檢舉也不是為了獎金,而是吐煙又丟煙蒂到車群中超沒
品的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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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好慘!聯結車駕駛亂扔「吃剩滷肉飯」 竟八卦是 汽車駕駛座以外亂丟垃圾很難吃到罰單 檢舉副駕座丟垃圾未開罰 環保局:難認定行為人 苗栗縣有用路人目擊前方車輛從副駕駛座丟出垃圾,並以行車記錄器影像向環保局檢舉,卻 得到回覆,根據車牌無法推定實際污染行為人,「無法予以告發」,檢舉人直呼不合理,也20
[問題] 行車中亂丟垃圾檢舉今天在停等左轉的時候,遇到前車亂丟垃圾 因為行車記錄器的時間錯誤,所以可能沒辦法檢舉。 另外上台南市環保局查詢檢舉亂丟垃圾行為。有看到以下的敘述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規定係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11
[問卦] 有沒有副駕丟垃圾出來沒辦法檢舉的卦小魯前幾天跟在一部車後面 副駕那邊丟了一包大垃圾出來 馬上檢舉想要領個獎金(!? 結果環保局判決出來是不舉發 對於車輛駕駛人外之其他乘員伸手丟棄垃圾之行為,於常理下顯然無法推定該乘員為車輛X
Re: [問卦] 如果交通檢舉有獎金,交通會更好嗎?當初檢舉有獎金是環保局,主要檢舉的是亂丟垃圾。 會形成大量職業檢舉人,是因為檢舉駕駛丟垃圾(煙蒂是大宗)是最容易的 因為一般路人因為無法辨識身分,檢舉人也沒有公權力可以攔下亂丟垃圾的路人。 因此有車牌車輛就是最容易檢舉的目標,加上當時一堆沒水準的駕駛人習慣把垃圾往車外 丟,或是煙屁股直接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