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法官2度履勘認流浪貓確實影響生活 罵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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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nymede0204 (嵐月銀牙)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法官2度履勘認流浪貓確實影響生活 罵鄰居
時間: Thu Apr 1 00:09:54 202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2021/03/31 20:47
3.完整新聞標題:
法官2度履勘認流浪貓確實影響生活 罵鄰居婦獲判免刑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FUhdRfn.jpg
社區,造成環境污染,擾人清夢,怒罵鄰居「畜性」,挨告妨害名譽。(情境照)
陳姓婦人因不滿鄰居餵食流浪貓,引來流浪貓盤據社區,造成環境污染,擾人清夢,怒罵鄰居「畜性、你們就是畜牲,給臉不要臉」挨告,檢方依毀損與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承審女法官審理時,罕見二度到場「體驗」、「街訪」,發現流浪貓確實造成環境、噪音污染,今天下午宣判陳婦免刑。
陳姓婦人與楊姓婦人都是住在基隆市中山區通明街的鄰居;陳不滿楊在住處門口放置貓飼料餵食流浪貓,吸引5、6隻流浪貓盤據社區,造成社區環境污染,流浪貓在社區流竄,甚至吵得她無法成眠。
2年前,陳婦按耐不住情緒,先後將楊放在門前的小盆子及「快樂貓飼料」丟棄路旁,又在深夜對楊設的監視器辱罵楊:「畜性、你們就是畜牲,給臉不要臉」、「囂掰!黑道!」、「過分,他媽的」。
楊婦檢具住處監視器畫面怒告陳婦,基隆地檢署依毀損與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時,陳喊冤指出,陳餵食流浪貓,不僅流浪貓的氣味影響她生活,使得她必須吃安眠藥才能入睡,她一時失慮才犯毀損等案。
承審法官劉桂金為瞭解陳婦所述是否屬實,脫下法袍兩度到場履勘;第一次她私下前往,第二次則與公訴檢察官、書記官,會同當地基隆市警四分局中華路派出所警員至陳住處履勘。
判決指出,劉法官第一次履勘時,巧遇當地里長的母親,里長母親告訴劉法官,當地有許多流浪貓,會喵喵叫,附近有人會餵食,貓咪天性會自己找地方便溺,劉法官當場看到附近便利商店內確實也有流浪貓。
劉法官第二度造訪時,丈量陳與楊的住處距離僅相距1306公尺,認為楊在如此近的距離固定餵養流浪貓,確有影響陳住家附近清潔及寧靜。
邱姓裡幹事也證稱,有聽過當地住戶餵食流浪貓,流浪貓數量應有5、6隻以上。
此外,法官履勘時,在里長辦公室外牆磚上也有看到流浪貓出沒,跳上遮雨棚發出聲響,顯見陳所述顯非無據。
判決指出,噪音容易引起精神焦躁及情緒暴躁,音量若已超過一般人生活作息上所能忍受的音量,達到足以影響居住安寧程度,足使人之精神產生痛苦及壓力。
劉法官另審酌,陳已向楊的家人溝通過,並向里長及動保所反應,都都無法改善,因一時情緒過激,而誤觸法網,判處陳婦免除其刑,以勵改過向善。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85424
6.備註:
不要餵食流浪動物
不要餵食流浪動物
不要餵食流浪動物
講不聽耶,看吧,害人害貓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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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17206997.A.FA3
有實地確認也算有心了
別府法官4ni?
距離是130.6公尺,記者寫錯了啦!一公里哪有可能,又
更正是13.06公尺才對!
雖然我也愛貓,但愛牠就養家裡,不要餵養污染環境
鄰居喂流浪貓,貓聚集在附近機車上,爪子刮壞好幾個座墊
在喂貓人出現前,貓只是路過不會蹲守在那,沒刮壞座墊過
說的不是本案,是住家附近,無奈的車主,只能自認倒楣
法官:履勘順便擼貓
這些隨意餵貓根本是慷他人之慨,我們這條巷子的所有機車坐
墊幾乎都被抓破的,還有野貓亂大小便造成環境髒汙,咬物品,
發春亂叫,遮雨棚上打架吵雜....如果真的那麼有愛心,怎麼
不帶回家養讓她家中愛心爆棚啊
樓上不會是住同一條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