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金秀賢最後的浮木是有交往沒性行為了
※ 引述《sivhd (sivhd分身)》之銘言:
: 金秀賢目前最後的浮木就是 認是超級關係緊密的前後輩
: 再多一點就是認 有交往但沒有性行為
: 後續的那些爆料 頂多只是形象扣分
: 只要金秀賢後面再表現出
: 不敢認是怕女生受傷 怕粉絲傷心 怕大眾的批評 怕廠商告違約
: 想等以後給女方更好的生活等等
: 我看想對男方有強烈的打擊也是難
: 即便有貼臉照甚麼的 沒有更多的證據證明有犯法的事實
: 就算有違約金的簡訊 跟做妝髮抽菸 也只是扣個一點分數
: 男的說不定還可以出來崩潰痛哭一波說我到現在還是強顏歡笑走不出來
: 女方這邊要贏 太難
即使是有性行為,在合意的前提下也不犯法吧。
韓國合意性交的相關法律限制是16歲,
但這是2020年因N號房事件才修訂的。
而修訂之前,這個標準是13歲。
依照現存的新聞與資料,他們兩個交往時女方16歲,
時間是2016年,當時並不違法。
當然還會牽扯到是否有以權勢相逼,是否合意的問題。
但真的不要太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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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 太低了吧 這黑人問號...
有沒違法是一回事,社會觀感是另一回事
也不意外啦 韓國這方面的法律本來就落
後啊XD
二十五二十一劇中女主在成年前一天跟男
主接吻都可以被罵了
鄉民誰在跟你管法律 法律是在大家的心
中
不能看A片但是13歲性交沒問題 瘋狂韓
國
朴成焄表示:.......
他是公眾人物,社會觀感很重要的,沒反轉
的話他基本上黑了
國二16歲 你智商還好嗎
成年人跟未成年人 怎麼會合法
合意然後pua利用她幫公司做白工教
新人、利用她載新人去接待客戶導致
不知原因的匆忙酒駕,然後事發當下
副駕的新人脫身的一乾二淨,賠償道
歉責任全推女方再限期告發求償?
手滑A片封面被網暴丟工作的那位真
的好可憐,就是不夠大咖人氣不夠高
人脈不夠廣
接待客戶導致酒駕那個看看就好,沒證據
當時副駕就是歐巴家公司的新人
不要連酒駕都牽拖好嗎
牽拖?有說她酒駕是對的嗎?她酒駕
沒道歉嗎沒擔起賠償嗎?她酒駕後不
是幾乎沒工作了嘛?但,為何大清早
會載著新人?為何副駕完全無責脫身
的一二淨?這不能問必須掩蓋嗎?
現在就是有病 不管哪一篇都有人在那
邊酒駕酒駕酒駕的 幾年前的事情
也負責任的還親自去跟每個店家道歉了
該賠都賠受法律懲罰 但就是原罪耶
不管做啥都要拿出來打
副駕是金牌新人那個有新聞出來嗎?沒
看過有相關新聞
酒駕有錯,她也有負責,何況跟金秀
賢的部分要一碼歸一碼,討論到任何
情境都是她酒駕就end,才是真正不理
性
很正常吧 過世前有看過他親自跑每個
受影響店家道歉的新聞嗎?
有看過他真的在打工賺錢甚至還改名的
新聞嗎? 全都是追殺的
記得韓國酒駕,同車乘客也有責任
其實最GY的點還是:經紀公司急著討債7億
!逼人走上絕路!
我看到新聞說副駕是同公司剛出道的男藝
人
啊,錯了去找新聞說是女友人..
以前竟然是13歲 難怪練習生潛規則傳聞那
麼多
男的連交往都還沒承認咧
不能看A片然後以前合意性交13歲….這什麼
生育率黑暗兵法嗎
那這樣好像還好 雖然我覺得太小
13歲...
所以說家屬只有爆料這條路而已,根本沒有
理由提告
蛤 13歲 =_=?
韓國實在是太虧賊了 13歲可以性行為但成
年人不能看A片
13歲性行為我記得日本原本也是這樣
。可能是日治時代的影響(?)
韓國的法律真可怕
不能說法律可怕 只能說舊法更新太慢
法律很多跟不上時代
我們國家不也有這種狀況
現在不是有無違法的問題 而是他的形象崩塌
形象崩塌就算還能存活 但再也當不了頂流了
笑死人現在跟性行為無關了 形象整個破滅
如果當時性行為合法 那不就變成分手後沒
幫忙 就是薄情而已......根本對他的演藝
事業沒影響 哇塞
男女朋友間的金錢往來不用算清可以理解
但不是情侶關係要分清楚不難理解吧
先不管是不是有交往,看得出來男生人品
很不行啊!
何止是人品不行 根本沒人性了
雖然合法 但記得韓國很在乎年齡差...
之前男女藝人交往年齡差很大也有很多議
論...
更何況這個還未成年...
應該是沒違法啦,但這觀感就…..
當年不犯法,但會改就是現在正常觀念覺得
不OK吧
法律對人來說就是最低界線,世界上不是
都是違法的阿
*不是所有惡行都是違法的
話說我們國家的合意性交年齡也是16歲
,滿16歲雙方合意的情況下不違法
不犯法但是沒有廠商敢用你了
所以說我覺得這件事主要是事後的處理真
的是想要女方去死.
不犯法但觀感很差
有沒有犯法已經不是重點了 這已經踩到
很多人的道德底線
而且原本形象極好 現在逼死人
都還沒有廠商解約呢!韓國對男藝人真的
很寬容,除了那個手滑發了謎片封面的..
..
朴成焄真的有夠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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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認真問,和16~18合意性行為會怎樣?不是啊,你們這樣到處爭論搞得我很亂欸 所以,和16~18的青少年(女)合意性行為到底會怎樣啊 16歲不是有性自主權了嗎 為什麼一堆人說很嚴重、一堆人說不嚴重 啊就已經合法了,根本沒有嚴不嚴重的問題了吧32
Re: [新聞] 黃子佼被控性侵17歲女 統神緩頰「沒這嚴格說來這個案例就算合意發生性行為還是是有討論空間。 因為他是公眾人物有其影響力才造就這個合意,是否構成用名聲或權勢引誘未成年 發生關係也足夠討論了,一般而言我們默認未成年的認知跟價值觀尚未完全成熟所以才對其 進行保護。 如果這認為反正是合意只是年齡問題所以從輕處理,那以後有錢有權有社會聲量的人都10
Re: [新聞] 下架兒少性剝削影像波及二次元創作惹議這件事情最搞笑的是,搞『師生戀』有一部份是無罪的 因為我國法律規定16歲以上即享有性自主權 所以一個成年老師跟16歲以上的青少年有性行為,只要『合意且非金錢交易』 那大概率是無罪的 但是按照衛服部大官的解釋9
[問卦] 何不修法讓與16~17歲合意性行為也犯罪?這次事件最大的癥結點 與16歲以上的人合意性行為是不觸犯刑法的 因為已經規定了16歲就有完整性自主權 但很詭異的地方就在這 與16歲以上的女友合意性行為不會觸法6
[問卦] 欸!所以到底看法條還看判例?昨天統苗辯論中就清楚提到法條,在苗頻道 1:21:40 成年人18歲以上 若跟0-14歲發生性行為關3-10年 現在在講都是合意,不合意都是犯法 1:33:45 緩刑的部分如果被害人沒同意不會緩刑5
Re: [問卦] 金秀賢真的有跟15歲女生發生關係嗎?查一下南韓在四年前合法性交年齡是13歲 六年前跟15歲的女生交往 如果沒強迫的話 好像沒什麼問題 wiki2
[問卦] 幾歲才算合意性交?記得法規 滿16歲男女有性自主權 可自己決定是否要與他人發生性行為 民法規定成年需滿20歲 原規定X
[問卦] 統神的邏輯是這樣的吧欸欸 肥宅我剛用精美小畫家拉了一張圖 來解釋統神直播的邏輯 統神的論點應該是支持綠色圈圈的兩項- 現在法律未成年原則不可以有性行為 除兩小無猜外 合意性交也不行 那是不是18鞥6歲女性必須檢查處女膜 若沒有,必須調查過往情史或性行為史,全部抓起來,若女方不配合告知,女方必須判刑